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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消防设施
10.4.1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有关规定。
10.4.2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建筑耐火等级、建筑物体积以及生产特点等确定。
10.4.3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宜设置在非洁净区域或空气洁净度级别低的区域。设置在医药洁净区域的消火栓应嵌入安装。
2 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配备的水带长度不应大于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
10.4.4 当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系统;
2 空气洁净度在B级及以上医药洁净室,不宜设置喷头。
10.4.5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备层及可通行的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内应设置消火栓和灭火器。
10.4.6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配置的灭火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10.4.7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放置贵重设备仪器、物料的场所设置固定灭火设施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时,不应采用卤代烷以及能导致人员窒息的灭火剂;
2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预作用式自动喷水装置。
10.4.8 消防给水管道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系统应采用热浸锌镀锌钢管等金属管材及相应的管件;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也可采用铜管、不锈钢管和相应的管件。
10.4.2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建筑耐火等级、建筑物体积以及生产特点等确定。
10.4.3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宜设置在非洁净区域或空气洁净度级别低的区域。设置在医药洁净区域的消火栓应嵌入安装。
2 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配备的水带长度不应大于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
10.4.4 当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系统;
2 空气洁净度在B级及以上医药洁净室,不宜设置喷头。
10.4.5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备层及可通行的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内应设置消火栓和灭火器。
10.4.6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配置的灭火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10.4.7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放置贵重设备仪器、物料的场所设置固定灭火设施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时,不应采用卤代烷以及能导致人员窒息的灭火剂;
2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预作用式自动喷水装置。
10.4.8 消防给水管道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系统应采用热浸锌镀锌钢管等金属管材及相应的管件;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也可采用铜管、不锈钢管和相应的管件。
条文说明
10.4.1 根据工业建筑物对消防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消防技术的进步,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等消防设计规范正不断修订完善,所以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消防设计应首先符合这些最基本的消防规范。
10.4.2 本条是医药工业厂房消防设计的原则。消防设施是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是一个相对密闭的建筑物,室内房间分隔多,通道狭窄而曲折,使人员的疏散和救火都比较困难。为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设计中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除了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外,还必须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及消防水排除系统。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消防系统的设置,应根据药品生产的工艺特点、对空气洁净度级别的不同要求,以及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建筑耐火等级、建筑物体积、当地经济技术条件等因素确定。除了水消防外还应设置必要的灭火设备,如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器、灭火毯、沙桶等。
10.4.3 为正确、合理设置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的消火栓,本条对此做了规定。
尽管设在医药洁净区的消火栓采用嵌入式安装,但对医药洁净室的洁净毕竟会有影响,为此,消火栓尽可能设置在非洁净区域或级别较低的净化区。如必须设置在净化区,则消火栓面板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并易于清洁。
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完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关于室内消火栓的具体要求。
10.4.4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特点是房间多、走道曲折,当火灾发生时不易及时发现,而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有反应速度快,可有效扑灭初期火灾,在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中得到广泛应用,无不良情况发生。
而对于空气洁净度B级及B级以上的医药洁净室,由于这些区域大多用于无菌药品的生产,洁净室的温度、湿度,悬浮粒子数和微生物限度严格受控,且室内需要定期的清洁消毒。所以对于这些医药洁净室,为防止由于喷淋系统误操作而影响洁净级别,对药品质量造成潜在污染的不利影响,本条提出了对于B级及B级以上的高级别医药洁净室不宜设置喷头的要求。
10.4.5 本条主要针对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安装有生产辅机、空调机组以及公用工程机组的设备层和技术夹层及技术夹道而言。这些场合不属于生产区,但需要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监控和维修保养,因此有必要设置消防灭火设施。而对于主要敷设空气调节系统风管、公用工程管道、照明和动力电缆的轻质技术夹层而言,一旦洁净室及其设备系统调试完毕正常运行后,人员无须进入。此类夹层虽然设置有人员检修用走道板,也由于夹层内部空间狭小、管线复杂,但主要用于局部的维护作业,整个夹层属于不通行夹层,不需设置消火栓及灭火器。就算设置了这些灭火设施,也由于夹层内部空间狭小、管线复杂,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10.4.6 设置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最有效的手段,据统计60%~80%的建筑初期火灾在消防队到达之前是靠灭火器扑火。所以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各层、各场所均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
10.4.7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有些设备仪器较贵重,药品附加值高。而由于厂房内部分隔多,室内通道曲折,人员疏散不易,因此当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时,所采用的灭火剂应避免导致人员窒息死亡。而卤代烷灭火剂除了能造成人员窒息外,还会破坏大气臭氧层,影响生态环境,因此不应采用。
当存放贵重设备仪器、物料的医药洁净室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采用预作用系统可防止管道泄漏或误喷造成水渍损失,同时还能避免干式灭火系统滞后喷水的现象。
10.4.2 本条是医药工业厂房消防设计的原则。消防设施是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是一个相对密闭的建筑物,室内房间分隔多,通道狭窄而曲折,使人员的疏散和救火都比较困难。为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设计中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除了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外,还必须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及消防水排除系统。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消防系统的设置,应根据药品生产的工艺特点、对空气洁净度级别的不同要求,以及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建筑耐火等级、建筑物体积、当地经济技术条件等因素确定。除了水消防外还应设置必要的灭火设备,如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器、灭火毯、沙桶等。
10.4.3 为正确、合理设置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的消火栓,本条对此做了规定。
尽管设在医药洁净区的消火栓采用嵌入式安装,但对医药洁净室的洁净毕竟会有影响,为此,消火栓尽可能设置在非洁净区域或级别较低的净化区。如必须设置在净化区,则消火栓面板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并易于清洁。
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完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关于室内消火栓的具体要求。
10.4.4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特点是房间多、走道曲折,当火灾发生时不易及时发现,而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有反应速度快,可有效扑灭初期火灾,在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中得到广泛应用,无不良情况发生。
而对于空气洁净度B级及B级以上的医药洁净室,由于这些区域大多用于无菌药品的生产,洁净室的温度、湿度,悬浮粒子数和微生物限度严格受控,且室内需要定期的清洁消毒。所以对于这些医药洁净室,为防止由于喷淋系统误操作而影响洁净级别,对药品质量造成潜在污染的不利影响,本条提出了对于B级及B级以上的高级别医药洁净室不宜设置喷头的要求。
10.4.5 本条主要针对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安装有生产辅机、空调机组以及公用工程机组的设备层和技术夹层及技术夹道而言。这些场合不属于生产区,但需要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监控和维修保养,因此有必要设置消防灭火设施。而对于主要敷设空气调节系统风管、公用工程管道、照明和动力电缆的轻质技术夹层而言,一旦洁净室及其设备系统调试完毕正常运行后,人员无须进入。此类夹层虽然设置有人员检修用走道板,也由于夹层内部空间狭小、管线复杂,但主要用于局部的维护作业,整个夹层属于不通行夹层,不需设置消火栓及灭火器。就算设置了这些灭火设施,也由于夹层内部空间狭小、管线复杂,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10.4.6 设置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最有效的手段,据统计60%~80%的建筑初期火灾在消防队到达之前是靠灭火器扑火。所以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各层、各场所均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
10.4.7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有些设备仪器较贵重,药品附加值高。而由于厂房内部分隔多,室内通道曲折,人员疏散不易,因此当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时,所采用的灭火剂应避免导致人员窒息死亡。而卤代烷灭火剂除了能造成人员窒息外,还会破坏大气臭氧层,影响生态环境,因此不应采用。
当存放贵重设备仪器、物料的医药洁净室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采用预作用系统可防止管道泄漏或误喷造成水渍损失,同时还能避免干式灭火系统滞后喷水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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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给水排水
- 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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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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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 通信
- 11.4 静电防护及接地
- 附录A 药品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举例
- 附录B 医药洁净室的维护管理
- 附录C 医药洁净室的验证
- 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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