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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
10.1.1 热水锅炉的出口水压不应小于锅炉最高供水温度加20℃相应的饱和压力。
10.1.2 热水锅炉应有防止或减轻因热水系统的循环水泵突然停运后造成锅水汽化和水击的措施。
10.1.3 热水系统循环水泵进、出口母管之间应装设带止回阀的旁通管,旁通管截面积不宜小于母管的1/2;在进口母管上应装设除污器和安全阀,安全阀应安装在除污器出水一侧;当采用气体加压膨胀水箱时,其连通管宜接在循环水泵进口母管上。
10.1.4 热水热力网采用集中质调时,循环水泵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循环水泵的流量应根据锅炉进出水设计温差、用户耗热量和管网损失等因素确定;在锅炉出口母管与循环水泵进口母管之间装设旁通管时,尚应计入流经旁通管的循环水量。
2 循环水泵的扬程不应小于下列各项之和:
1)热水锅炉房或热交换站中设备及其管道的压力降;
2)热网供、回水干管的压力降;
3)最不利的用户内部系统的压力降。
3 循环水泵台数不应少于2台,当其中1台停止运行时,其余水泵的总流量应满足最大循环水量的需要。
4 并联循环水泵的特性曲线宜平缓、相同或近似。
5 循环水泵的承压、耐温性能应满足热力网设计参数的要求。
10.1.5 热水热力网采用分阶段改变流量调节时,循环水泵不宜少于3台,其流量、扬程不宜相同。
10.1.6 热水热力网采用改变流量的中央质-量调节时,应选用调速水泵,水泵台数不宜少于2台;调速水泵的特性,应满足不同工况下流量和扬程的要求。
10.1.7 补给水泵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补给水泵总流量应根据热水系统正常补给水量和事故补给水量确定,并宜为正常补给水量的4倍~5倍;
2 补给水泵扬程不应小于补水点压力加30kPa~50kPa的富余量;
3 补给水泵台数不应少于2台,其中1台备用,备用水泵应自动投入运行;
4 宜选用调速水泵。
10.1.8 热水系统正常补给水量宜为系统循环水量的1%。
10.1.9 采用氮气或蒸汽加压膨胀水箱作恒压装置的热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恒压点设在循环水泵进口端,循环水泵运行时应使系统内水不汽化;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宜使系统内水不汽化;
2 恒压点设在循环水泵出口端,循环水泵运行时应使系统内水不汽化。
10.1.10 热水系统恒压点设在循环水泵进口端时,补水点位置宜设在循环水泵进口侧。
10.1.11 采用补给水泵作恒压装置的热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突然停电外,应符合本标准第10.1.9条的规定;
2 当引入锅炉房的给水压力高于热水系统静压线,在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宜采用给水保持热水系统静压;
2 当引入锅炉房的给水压力高于热水系统静压线,在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宜采用给水保持热水系统静压;
3 采用间歇补水的热水系统,在补给水泵停止运行期间,热水系统压力降低时不应使系统内水汽化;
4 应设置补给水箱,水箱容积应根据满足系统稳定补水及泄压的要求;
5 系统中应设置泄压装置,泄压排水宜排入补给水箱。
10.1.12 采用高位膨胀水箱作恒压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位膨胀水箱与热水系统连接位置宜设置在循环水泵进口母管上;
2 高位膨胀水箱的最低水位应高于热水系统最高点1m以上,并宜使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系统内水不汽化;
3 设置在露天的高位膨胀水箱及其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4 高位膨胀水箱与热水系统的连接管上不应装设阀门;
5 膨胀水箱的容积应满足系统补水和泄压要求。
10.1.13 热水系统内水总容量小于或等于500m³时,定压补水装置可采用隔膜式气压水罐;定压补水点宜设在循环水泵进水母管上;补给水泵选择应符合本标准第10.1.7条的规定,设定的启动压力应使系统内水不汽化。
条文说明
10.1.1 热水锅炉运行时,当锅炉出力与外部热负荷不相适应,或因锅炉本身的热力或水力的不均匀性,都将使锅炉的出水温度或局部受热面中的水温超出设计的出水温度。运行实践证明,温度裕度低于20℃,锅炉就有汽化的危险,为防止汽化的发生,本条规定热水锅炉的温度裕度不小于20℃。
利用自生蒸汽定压的热水锅炉(如锅筒内蒸汽定压)、汽水两用锅炉,因其炉水的温度始终是和蒸汽压力下的饱和温度相对应的,故不能满足20℃温度裕度的要求,因此本条不适用于锅炉自生蒸汽定压的热水锅炉。
10.1.2 当突然停电时,循环水泵停运,锅炉内热水循环停止,此时锅炉内压力下降,锅水沸点降低,而锅水温度因炉膛余热加热仍会连续上升,将导致锅水汽化。对于水容量大的锅炉,因突然停电造成的锅水汽化一般不会造成事故;对于水容量小的锅炉,突然停电造成的锅水汽化情况比较严重。汽化时,锅炉进出口水管和炉体剧烈震动,甚至损坏仪表。
减轻和防止热水锅炉汽化的措施,可采用向锅炉加自来水,并在锅炉出水管上的放汽管缓慢放汽,使锅水流动降温,直至消除炉膛余热为止。也可设置备用电源或发电机组,或采用内燃机带动循环水泵,使锅水连续循环。以上措施在各地都有实际运行经验,在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采用。
10.1.3 热水系统因停泵水击而破坏的现象是存在的,现在常用的防止水击破坏的有效措施如下:
(1)在循环水泵进、出口母管之间装设带止回阀的旁通管。实践证明,当这些旁通管的截面积达到母管截面积的1/2时,可有效防止循环水泵突然停运时产生水击现象。
(2)在循环水泵进口母管上装设除污器和安全阀。为防止安全阀启闭时热水系统中的污物堵在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之间,造成安全阀关闭不严而大量泄漏,因此规定安全阀宜安装在除污器的出水一侧。
(3)当采用气体加压膨胀水箱作恒压装置时,其连通管宜接在循环水泵进口母管上。
10.1.4 本条对热水热力网采用集中质调时循环水泵的选择做了规定。
1 采用集中质调的供热系统,大多处于小温差、大流量的工况下运行,在经济效益上是不合理的。流量过大的主要原因是设计造成的,如采暖通风负荷计算偏大,循环水泵的流量按采暖室外计算温度下用户的耗热量的总和确定,而整个采暖期内,室外气温达到采暖室外计算温度的时间很短,致使在大部分时间内水泵流量偏大。
2 供热系统的水力计算缺乏切合实际的资料,往往计算出的系统阻力偏高,设计时难以选到与计算的扬程流量完全一致的循环水泵,一般都选大一号。考虑到上述因素,循环水泵的流量和扬程不必另加富余量。
3 循环水泵的台数规定了不少于2台,且规定当1台停运时,其余循环水泵的总流量要满足最大循环量,因此对备用水泵不做明确规定。
4 为了使循环水泵的运行效率高,各并联运行的循环水泵的特性曲线要平缓,且宜相同或近似。
5 考虑在某些情况下(如高层建筑的高温热水系统),由于系统定压的压力会高出循环水泵扬程的几倍,因此在选择循环水泵时,考虑其承压、耐温性能要与相应的热网系统参数相适应。
10.1.5 采用分阶段改变流量的质调节的运行方式,可大量节约循环水泵的耗电量。把整个采暖期按室外温度的高低分为若干阶段,当室外温度较高时开启小流量的泵,室外温度较低时开启大流量的泵。在每一阶段维持一定流量不变,并采用热网供水温度的质调节,以满足供热需要。
在中小型供热系统中,一般采用两种不同规格的循环水泵,如水泵的流量和扬程选择合适,能使循环水泵的运行电耗减少40%。
对大型供热系统,流量变化可分为3个或更多的阶段,不同阶段采用不同流量的泵,这样可使循环水泵的运行电耗减少50%以上。
这种分阶段改变流量的质调节方式,使网络的水力工况产生了等比失调,可采用平衡阀及时调节水力工况,不至影响用户要求。为了分阶段运行的可靠性和调节方便,循环水泵的台数不宜少于3台。
10.1.6 采用调速水泵实现连续改变流量的调节可最大限度地节约循环水泵的耗电量,因此规定循环水泵采用调速水泵。
10.1.7 本条对热水热力网中补水泵的流量、扬程和备用补给水泵的设置做了规定。
1 补给水泵流量按热网正常补给水量的4倍~5倍确定;
2 补给水泵的扬程应有补水点压力加30kPa~50kPa的富余量,以保证安全;
3 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补给水泵应设备用且能自动投入运行;
4 采用调速水泵,可以节能,也利于调节,保证系统的安全和稳定的运行。
10.1.8 热水系统的正常补给水量与系统规模、供水温度和运行管理有密切关系,要根据系统规模和供水温度等条件确定。本条对热水系统的正常补给水量的规定,对加强热网管理、减小补水量有促进作用。降低补给水量不但有节约意义,而且对热水锅炉及其系统防腐有重要作用。将系统的正常补给水量定为系统循环量的1%,实践证明是可以达到的。
10.1.9 供水温度高于100℃的热水系统,要求恒压装置满足系统停运时不汽化的要求是必要的。其好处是:①避免用户最高点汽化冷凝后吸进空气,加剧管道腐蚀;②减少再次启动时的放气工作量;③避免汽化后因误操作造成暖气片爆破事故。
但是要求系统在停运时不汽化将产生以下问题:①运行时系统各点压力相对较高,容易造成超压事故;②采用补水泵作恒压装置时,如遇突然停电,且没有其他补救措施时,往往无法保证系统停运时不汽化。
采用氮气或蒸汽加压膨胀水箱作恒压装置不受停电的影响,在一般情况下均能满足系统停运时不汽化的要求。此类恒压装置安装在循环水泵的出口端时,设计是以系统运行时不汽化为出发点,系统停运时肯定不会汽化,故保证运行时不汽化。当此类恒压装置安装在循环水泵的进口端时,设计是以系统停运时不汽化为出发点,则系统运行时肯定不会汽化,但对于“降压运行”的热水系统,仍需要求运行时不汽化。
10.1.10 供热系统的定压点和补水点均设在循环水泵的吸水侧,即进口母管上,在实际运行中采用最普遍,其优点是压力波动小。当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整个供热系统将处于较低的压力之下,如用电动水泵保持定压时,扬程较小,所耗电能少;如采用气体压力箱定压时,则水箱所承受的压力较低。总之,定压点设在循环水泵的进口母管上,补水点也宜设在循环水泵的同一进口母管上。
10.1.11 本条对采用补给水泵作恒压装置的热水系统做出了规定。
1 采用补给水泵作恒压装置时,如遇突然停电,就不能向系统补水。在目前的条件下,突然停电很难避免,为此本款规定:“除突然停电外,应符合本标准第10.1.9条的规定”。
2 为了在有条件时弥补因停电造成的缺陷,当给水(自来水)压力高于系统静压线时,停运时宜采用给水(自来水)保持静压,以避免系统汽化。
3 补给水泵用间歇补水时,系统在运行时的动压线是变化的,其变化范围在补水点最高压力和最低压力之间。间歇补水时,在补给水泵停止补水期间,如补水点最低压力定得太低,会造成热水系统汽化。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本款规定在补给水泵停止运行期间系统的压力下降时,不应导致系统汽化,即要求设计确定的补给水泵启动时的补水点压力保证系统不发生汽化。
4 采用补给水泵作恒压装置时,要设置水箱,水箱的容积要能满足系统的补水及泄压的要求。
5 用补给水泵作恒压装置的热水系统,不具备吸收水容积膨胀的能力。因此在系统中要装设泄压装置,以防止水容积膨胀引起超压事故。
10.1.12 高位膨胀水箱作恒压装置,简单、稳定、可靠、省电,适用于低温热水系统,条件许可时也可用于高温热水系统。
1 高位膨胀水箱与系统连接的位置可以在循环水泵的进、出口母管上,也可在锅炉出口。目前国内一般是连接在循环水泵进口母管上,这样可使水箱的安装高度低一些,在经济上合理一些。因此,本款规定“高位膨胀水箱与系统连接位置宜设置在循环水泵进口母管上”。
2 为防止热水系统停运时产生倒空,致使系统吸空气,加剧管道腐蚀,增加再次启动时的放气工作量,规定高位膨胀水箱最低水位需高于用户的最高点。对于供水温度低于100℃的热水系统,一般高于用户系统最高点1m以上。对于供水温度高于100℃的热水系统,不仅要求水箱安装高度高于用户系统最高点,而且还需满足系统停运时不能汽化的要求。
3 为防止露天设置的高位膨胀水箱被冻裂,故规定高位膨胀水箱及其管道要有防冻措施。
4 为防止误操作造成系统超压事故,规定高位膨胀水箱与系统的连接管上不应设置阀门。
5 在计算膨胀水箱容积时,要同时考虑系统的补水和泄压的要求。
10.1.13 隔膜式气压水罐是利用隔膜密闭技术,依靠气罐内气体的压缩和膨胀,在补给水泵停运时仍保持系统压力在运行波动范围内,使系统不汽化,实现补给水泵的间隔运行。受该装置的罐体容积和热水系统补水量的限制,隔膜式气压水罐适用于系统总水容量小于500m³的小型热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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