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6.5 绿化


16.5.1 锅炉房区域场地应绿化;区域锅炉房绿地率应满足环境规划要求,非区域锅炉房绿化面积应在总体设计时统一规划。
16.5.2 锅炉房干煤棚、煤场(库)及灰渣场周围宜设置绿化隔离带。
条文说明
16.5.1 绿化是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它有滤尘、吸收有害气体和调节局部小气候的作用,能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因此锅炉房周围的绿化应受到足够的重视。锅炉房地区的绿化程度要区别对待,对相对独立的区域锅炉房,其绿化系数根据地区和园区性质有所不同,不宜统一要求,满足当地规划即可;对非区域锅炉房,其绿化面积应在总体设计时统一规划。
16.5.2 在锅炉房区域内,对环境条件较差的干煤棚和煤场(库)、渣场周围,要进行重点绿化,建立隔离缓冲带,以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锅炉房设计标准 GB50041-2020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