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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生产废水处理


I 一般规定
6.1.1 废水处理工艺应根据排放标准、废水来源及水质、回用水质及用地情况等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6.1.2 生产废水宜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质回用。
6.1.3 生产车间工业废水不得排入雨水排水管道。
6.1.4 生产废水收集池的调节容积不应小于8h的平均日污水量。
6.1.5 废水处理产生的渣应使用高效脱水设备,减少渣含水比例,并应回收利用滤液和冲洗水。
6.1.6 当废水水量小且难处理时,宜采用间歇法处理。
II 物化法
6.1.7 采用物化法处理生产废水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处理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的生产废水时,宜采用沉淀法;
    2 当处理含有溶解性油类或乳化油、浊度小于100NTU、低温条件下不易沉淀或澄清的污废水时,宜采用气浮法;
    3 当处理含有有机污染物、放射性元素的污废水时,可采用吸附法;
    4 当处理含有重金属离子或回收有价金属的污废水时,宜采用离子交换法、膜法或吸附法。
6.1.8 采用离子交换法应选择再生效率高、洗脱速率高的再生剂。
6.1.9 沉淀法、气浮法处理废水时,污泥应脱水。
III 化学法
6.1.10 采用化学法处理生产废水时,可符合下列规定:
    1 硫化法、石灰法可用于去除污水中的重金属离子,并可组合使用;
    2 铁盐一石灰法可用于去除污水中的镉、六价铬、砷,以及其他与铁盐共沉的重金属离子。
6.1.11 电化学法宜作为深度处理工艺。
IV 生物法
6.1.12 生物制剂法可用于去除污水重金属离子。
6.1.13 选矿废水中残留的有机选矿药剂和重金属离子,宜采用生物制剂-臭氧协同氧化工艺。
6.1.14 生物制剂法可与膜分离法、蒸发与结晶法及其他方法联合使用。
6.1.15 对于成分复杂、重金属离子浓度高的污水,宜采用生物制剂分段处理。
6.1.16 含钙废水宜采用生物制剂协同脱钙工艺,经处理后的低钙水应回用。
6.1.17 微生物法和植物法可用于去除生产废水中的有机物、氮、磷及重金属离子。
V 膜分离法
6.1.18 膜处理工艺预处理设施应根据膜处理设备进水要求确定。
6.1.19 系统设计方案应根据膜壳进水流量、膜壳浓水流量等膜产品要求确定。
6.1.20 系统设计应考虑水温对系统运行的影响。
6.1.21 系统设计时,膜的种类和进水压力应根据系统产水率及进水含盐量确定。可采用抗污染膜、海水膜级别的抗污染膜或超高压膜。
6.1.22 当进水污染程度较高时,浓水宜强制循环。
6.1.23 氧化剂不应进入膜系统,应设置监控仪表和投加化学药剂。
6.1.24 系统应设置冲洗和清洗设施,冲洗后废水应收集回用。
VI 蒸发与结晶法
6.1.25 采用蒸发与结晶法处理高盐废水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废水的沸点升高数值较小时宜采用机械式蒸汽再压缩技术;
    2 废水的沸点升高数值较大时宜采用多效蒸发技术、热力蒸汽再压缩技术。
6.1.26 蒸发与结晶法可与物化法、化学法、生物制剂法、膜分离法联合使用。
6.1.27 机械式蒸汽再压缩技术、多效蒸发技术、热力蒸汽再压缩技术三种蒸发技术可联合使用。
6.1.28 采用蒸发与结晶法处理浓盐废水时,蒸发产生的二次蒸汽冷凝水应回收利用。

条文说明
I 一般规定
6.1.3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工业废水处理和雨水收集利用,同时防止工业废水污染雨水受纳水体。
6.1.4 生产废水的排放水量及水质不稳定,收集池起均质和调节作用。
II 物化法
6.1.7 本条对采用物化法处理生产废水进行了规定。
    1 本款针对有色矿山及冶炼工程中生产废水水质特点进行规定,如矿山井下排水、充填搅拌站溢流水、冲渣循环水、水碎循环水、渣缓冷循环水等设施一般采用沉淀池、浓缩机进行固液分离。
    2 当进水中含有细小悬浮物、油类、藻类等密度接近或低于水,很难用沉淀法去除时,应采用气浮法。如铜、铅、锌的浮选过程中添加的起泡剂等,属于油类物质,其产生的废水采用气浮法处理。
    3 吸附法是利用吸附剂吸附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的污染物质,从而达到降低污染物的目的。除活性炭以外,可采用其他吸附材料,如含腐植酸煤、硅酸钙、沸石、锯末以及生物质吸附剂等也都具备良好的重金属吸附能力。
    4 离子交换法可以除去其他方法难以分离的重金属离子,还可以从含有多种金属离子的废水中选择性地回收有价金属。
6.1.8 根据废水性质和树脂类型,应采用不同的再生剂对其进行再生。再生剂的选择应有利于再生液的回收,再生效率高、洗脱速率快。
IV 生物法
6.1.12 污水中各金属离子包括铜、铅、锌、镉、砷、汞、镍、锑、铬、铊、铍、锰、钴、钨、钼、钙等。
6.1.13 选矿废水中含有各种选矿药剂、悬浮物及重金属离子等有害污染物,具有水量大、悬浮物含量高、污染物成分复杂等特点。废水中残留的有机选矿药剂和重金属离子会影响废水的重复使用,可采用生物制剂协同氧化技术进行去除,出水可直接回用于选矿工艺,节约选矿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6.1.14 《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2005年4月21日发布)中提出发展外排废水回用和“零排放”技术。鼓励和支持企业外排废(污)水处理后回用,大力推广外排废(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技术。在缺水以及生态环境要求高的地区,鼓励企业应用废水“零排放”技术。因此,为了实现有色金属企业的“零排放”要求,可采用生物制剂将废水中的重金属、总硬度、悬浮物、 COD等污染物进行深度脱除后再采用膜分离法、蒸发与结晶法、电渗析法等除盐工艺,出水可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实现"零排放"要求。生物制剂预处理技术可保障后续除盐工艺的稳定长时间运行,降低后续废水处理成本。
6.1.16 废水中钙离子的存在会引起管道结垢,堵塞管道和锅炉,甚至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因此,在重金属污水回用的过程中需对钙离子进行可控脱除,而单一采用碳酸钠进行脱钙效果不稳定。采用生物制剂协同脱钙处理重金属废水时,宜采用生物制剂配合-水解-脱钙-絮凝分离的工艺流程。脱钙过程宜采用碳酸钠,其投加量根据钙离子浓度及脱除要求设置,一般以摩尔比1:1投入。经生物制剂协同脱钙工艺处理后出水中重金属离子浓度低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废水中钙离子可脱除至50mg/L以下,根据出水水质进行梯级使用,优化出水回用方案,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水回用率达95%以上。
V 膜分离法
6.1.18 不管是反渗透法还是电渗析法均对进水水质有明确要求,主要涉及进水悬浮物或污染指数、COD、油等指标。不能满足进水指标将造成膜处理装置频繁清洗,达不到节水的目的。
6.1.19 每家膜公司均有各自的设计导则,大同小异,内容涉及膜通量、膜壳进水流量和浓水流量等。遵循导则的设计才能确保膜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达到节水的目的。
6.1.20 水温的变化导致水的粘度变化以及渗透压的变动,造成膜系统的通量和脱盐率变动,使系统性能不稳定,影响水量和水质。一般采用换热器、高压泵变频等措施来应对水温的影响。
6.1.21 各家膜公司一般均按苦咸水膜、海水淡化膜和抗污染膜进行分类,针对零排放系统的要求,目前已经推出了耐污染的海水膜和超高压膜。
6.1.22 近年来随着节水要求的提高,各种污水回用膜系统陆续兴建,有些系统的进水水质已经超过了传统反渗透的水质要求,这类系统的设计一般借鉴物料浓缩系统的设计,采用物料强制循环。
6.1.23 膜的主体材料是聚合高分子有机物,氧化剂会对其产生破坏作用,影响甚至彻底破坏膜的性能。
6.1.24 冲洗和清洗的目的都是为了膜系统的稳定运行。
VI 蒸发与结晶法
6.1.25 高盐废水中含有不挥发的溶质,蒸发与结晶法将废水蒸发浓缩、结晶时高盐废水的沸点比纯水沸点高,两种沸点的差别为高盐废水的沸点升高。机械式蒸汽再压缩技术(MVR)受蒸汽压缩机压缩比和投资经济性限制,只能应用于沸点升高数值较小的高盐废水蒸发浓缩或结晶,一般沸点升高数值小于或等于13℃。而多效蒸发技术(MEE)、热力蒸汽再压缩技术(TVR)由于蒸汽温度高,可应用于沸点升高数值较大的高盐废水蒸发浓缩或结晶。
6.1.26 可采用物化法、化学法、生物制剂法将废水中的重金属、总硬度、总碱度、悬浮物、COD等污染物进行深度脱除。可采用膜分离法将高盐废水减量化。高盐废水采用蒸发与结晶法回收利用二次蒸汽冷凝水,实现“零排放”要求。物化法、化学法、生物制剂法预处理技术可保障蒸发与结晶法的除盐工艺长期稳定运行,膜分离法可降低高盐废水的处理成本。
6.1.27 单独采用机械式蒸汽再压缩技术(MVR)、多效蒸发技术(MEE)、热力蒸汽再压缩技术(TVR)可大幅度降低蒸发与结品法的能耗。为了将投资和运行成本降到最低,可同时采用其中的两项技术联合。对于非常成熟的蒸发装置,可采用以上三项技术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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