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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施工质量控制
3.4.1 施工人员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检查施工质量,并做好施工质量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主要部位的检查验收记录宜由施工人员、业主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4.2 村镇住宅结构的施工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人员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 地基基础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上部结构工程施工;
3 对结构构件连接部位应加强检查。
3.4.3 有条件时,业主宜召集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村镇住宅结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村镇住宅结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宜符合下列规定:
1 质量验收应以质量检查结果为基础;
2 主控项目应经检验合格;
3 一般项目应经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检查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
4 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应完整。
3.4.4 村镇住宅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记录。
3.4.5 对主控项目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所采取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人员或相关人员确认。
3.4.6 对村镇住宅结构施工质量有争议时,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并按鉴定结论进行处理。
3.4.2 村镇住宅结构的施工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人员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 地基基础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上部结构工程施工;
3 对结构构件连接部位应加强检查。
3.4.3 有条件时,业主宜召集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村镇住宅结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村镇住宅结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宜符合下列规定:
1 质量验收应以质量检查结果为基础;
2 主控项目应经检验合格;
3 一般项目应经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检查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
4 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应完整。
3.4.4 村镇住宅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记录。
3.4.5 对主控项目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所采取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人员或相关人员确认。
3.4.6 对村镇住宅结构施工质量有争议时,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并按鉴定结论进行处理。
条文说明
3.4.2 施工质量检查应及时进行。为保证住宅结构的整体性,应加强检查的连接部位主要包括:砌体结构的构造柱、圈梁;楼、屋盖的支撑以及构件之间的连接;构件与墙体之间的连接等。
3.4.3 有条件时,业主可召集施工人员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验收。有设计人员和监理人员参与的项目,设计人员和监理人员需共同参与验收。
3.4.4 村镇住宅结构施工质量,应先检查,再验收。质量检查和验收的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计数检验是指,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本规范中关于尺寸偏差的检查即属于此类检查方法。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由于村镇住宅结构工程规模较小,不便于按照该规范的规定执行。考虑到村镇住宅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现状,本规范没有明确提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概念和划分方法,但遵循了该规范检查和验收的原则,检查和验收合格的标准也与其一致。本规范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中,住宅结构工程整体相当于单位工程,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木结构、生土结构、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相当于分部工程,但不再对检验批的检查和验收作规定。
村镇住宅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可按表A.0.2记录。有需要时,也可根据结构类型按表1~表9填写,并作为表A.0.2的附件。表1~表9中所列的检查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有数据记录要求的检查项目,也可另行记录并作为相应表格的附件。
3.4.3 有条件时,业主可召集施工人员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验收。有设计人员和监理人员参与的项目,设计人员和监理人员需共同参与验收。
3.4.4 村镇住宅结构施工质量,应先检查,再验收。质量检查和验收的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计数检验是指,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本规范中关于尺寸偏差的检查即属于此类检查方法。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由于村镇住宅结构工程规模较小,不便于按照该规范的规定执行。考虑到村镇住宅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现状,本规范没有明确提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概念和划分方法,但遵循了该规范检查和验收的原则,检查和验收合格的标准也与其一致。本规范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中,住宅结构工程整体相当于单位工程,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木结构、生土结构、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相当于分部工程,但不再对检验批的检查和验收作规定。
村镇住宅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可按表A.0.2记录。有需要时,也可根据结构类型按表1~表9填写,并作为表A.0.2的附件。表1~表9中所列的检查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有数据记录要求的检查项目,也可另行记录并作为相应表格的附件。
表1 地基和基础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2 砖砌体结构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3 小砌块砌体结构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5 填充墙砌体结构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6 木结构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7 生土结构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8 石结构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9 混凝土结构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2 砖砌体结构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3 小砌块砌体结构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5 填充墙砌体结构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6 木结构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7 生土结构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8 石结构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表9 混凝土结构质量检查和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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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施工管理
- 3.2 材料
- 3.3 施工安全
- 3.4 施工质量控制
- 4 地基和基础
- 4.1 一般规定
- 4.2 基槽开挖和回填
- 4.3 地基
- 4.4 基础
- 4.5 质量检查和验收
- 5 砌体结构
- 5.1 一般规定
- 5.2 砌筑砂浆
- 5.3 砖砌体
- 5.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 5.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 5.6 填充墙
- 5.7 质量检查和验收
- 6 木结构
- 6.1 一般规定
- 6.2 材料
- 6.3 构件制作
- 6.4 连接与安装
- 6.5 防火与防护
- 6.6 质量检查和验收
- 7 生土结构
- 7.1 一般规定
- 7.2 夯土墙
- 7.3 土坯的尺寸可根据各地传统习惯确定。
- 7.4 质量检查和验收
- 8 石结构
- 8.1 一般规定
- 8.2 料石砌体
- 8.3 平毛石砌体
- 8.4 质量检查和验收
- 9 混凝土结构
- 9.1 一般规定
- 9.2 模板及支架
- 9.2 模板及支架
- 9.3 钢筋
- 9.4 现浇混凝土
- 9.5 预制构件
- 9.6 质量检查和验收
- 附录A 村镇住宅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
- 附录B 水泥砂浆、混合砂浆配合比
- 附录C 承重用木材等级和材质要求
- 附录D 常用碎石混凝土配合比
- 附录E 常用卵石混凝土配合比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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