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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工艺流程


4.2.1  工艺流程应满足产品的生产要求,并应适应市场需要。

4.2.2  工艺流程宜选择高效、短捷、连续化和自动化的工艺技术。

4.2.3  色织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染纱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1.1、A.1.2、A.1.3条的规定确定。

    2  前织准备及织造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1.4条的规定确定。

    3  后整理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2节的规定确定。

4.2.4  牛仔布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纺纱(环锭纺和转杯纺)工艺流程设计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 50481的有关规定确定。

    2  经纱染色、前织准备及织造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3.1条的规定确定。

    3  后整理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3.2条的规定确定。

条文说明

4.2.1  色织和牛仔布厂设计选择的工艺流程和设备,在一定范围内应具有调整产品品种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这有利于企业发展和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要。选择工艺流程时,宜考虑工艺流程和设备对市场需求的适应性,对原料和生产的品种应具有一定的灵活调整和应变能力。

4.2.2  本条规定的宗旨是力求做到优化设计,提倡采用高效、短流程工艺,减少设备配置,节约投资,降低消耗和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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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 GB511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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