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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排土方式
5.1.1 排土方式应根据矿山开拓运输方式、岩土性质、运输量、运输距离,并结合排土场地形、地质条件等因素比较后确定。
5.1.2 排土方式宜符合表5.1.2的要求。
表5.1.2 排土方式
5.1.3 汽车-推土机排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土卸载平台边缘应有固定或移动的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应小于轮胎直径的1/2。
2 排土场平台应平整,排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2%~5%的反坡。
3 道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的有关规定。
5.1.4 铁路-装载挖掘机排土时,排土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铁路排土线应设备用线,备用线数量应为生产线数量的20%。当排土场为两处以上时,每处排土场至少应设一条备用排土线。
2 装载挖掘机排土,一条排土线宜配一台装载挖掘机。排土线的通过能力应比装载挖掘机生产能力高15%~20%。
3 在独头卸载线端部应设置车挡。车挡应有完好的挡栏指示和灯光示警。独头线的起点和终点应设置铁路障碍指示器。
4 排土线长度可按表5.1.4选取。
表5.1.4 排土线长度 单位:列车长度
5 铁路运输线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冶金露天矿准轨铁路设计规范》GB 50512、《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603的有关规定。
5.1.5 胶带-排土机排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土线长度宜满足2~3个月的移设周期要求。
2 上排台阶高度应根据排料臂长度、倾角、排弃物料抛出水平距离、排土机中心线至排土台阶坡底线安全距离,以及排土台阶坡面角等因素确定。
3 下排台阶高度应根据排料臂水平投影长度、排土机中心线至排土台阶坡顶线安全距离和稳定性计算综合确定。
4 排土机排土前应修筑初始路堤。初始路堤宽度应根据移置胶带机中心线至路堤边缘距离、移置胶带机中心线至排土机中心线距离、排土机中心线至路堤边缘距离综合确定。
5 胶带-排土机应设置初始排土机组装场地,场地面积不宜小于100m×50m,并应进行碾压。
6 采用排土机排土,应进行不均匀沉降计算,并应提出反坡坡度。
7 排土机距坡顶线应留有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根据排土台阶高度、堆排物料性质和设备荷载确定。
8 胶带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GB 50431的有关规定。
5.1.6 山坡露天矿多台阶排土时,宜采取高土高排,低土低排的方式。
5.1.7 多台阶同时作业排土场的下部排土台阶应与上部排土台阶保持超前堆置宽度。
5.1.1 排土方式一般与开拓运输系统相关联,大多为联合排土方式。特别是大型和特大型露天开采矿山存在多种排土方式。目前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不推荐汽车直排,而推荐为汽车-推土机联合排土;铁路土场一般推荐铁路-装载挖掘机排土,胶带运输与排土机联合排土等排土方式。
5.1.2 传统的排土方式还有很多种,但对于冶金矿山主要归纳了上述5种排土场方式。一般条件下前3种最为常见,小型机具排土除一些小型地下开采矿山外,已不推荐。
5.1.3 推土机的推送距离宜为10m~25m,推送方向以直线推送为好,一般推导的偏角宜为20°以内。
5.1.4 本条规定了铁路-装载挖掘机排土时,排土线的设置。
1 铁路运输的排土线会随着排土宽度的增加停产移设,日常工作时线路需要进行垫道、换轨枕、维修等作业,有时还需要处理诸如掉道、扣斗、挂弓等事故。为保证排土场的正常生产,要求有一定数量的备用线。根据一些矿山的实际经验,备用线数量取生产线数量的20%为宜,当排土场为两处以上时,20%备用线难以分散布置,因此规定每处排土场最少应有一条备用排土线。
5.1.5 本条对胶带-排土机排土作出规定。
1 排土线长度宜满足2~3个月的移设周期要求,宜取1000m~2000m。主要是考虑矿山生产的连续性,以避免过于频繁的移设。
4 初始路堤宽度由三部分组成,即移动胶带机中心线至路堤边缘距离、移动胶带机中心线至排土机中心线距离、排土机中心线至路堤边缘距离。
5.1.6、5.1.7 山坡露天开采矿山,排土场一般为多台阶排土,在排土过程中,为保证作业安全,下部排土台阶应有足够的超前宽度,其超前工作平台宽度与排土方式、排土设备及台阶高度有关,一般由计算确定。
排土场平台宽度(B),按图1及式(1)或式(2)计算。
式中:
A——上台阶坡底至铁路中心线距离,一般大于大块石滚动距离加摩电线杆至铁路中心线距离(m);
C——超前堆置宽度(m);
D——线间距离(m);
F——外侧铁路中心线至台阶坡顶最小距离(m);
R——汽车转弯半径(m);
L——汽车长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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