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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排土场关闭


10.0.1  排土场关闭设计基础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排土场设计文件;

    2  排土场实际堆排状态图;

    3  排土场相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资料;

    4  排土场已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设计资料及相关竣工资料;

    5  排土场周边实际状况资料;

    6  排土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资料及实施方案;

    7  排土场堆排物料的特征及力学性质试验报告;

    8  排土场相关稳定性论证及监测报告;

    9  其他相关资料。

10.0.2  排土场关闭设计应提出排土场长期安全稳定性措施及管理方案。

10.0.3  排土场关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进行排土场稳定性分析;

    2  应进行周边设施的安全影响分析;

    3  应提出排土场安全及综合治理措施;

    4  应提出安全管理对策;

    5  应提出安全监测方案。

10.0.4  关闭后排土场进行开挖、综合利用应进行详细的设计与安全论证。

10.0.5  关闭后排土场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时,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条文说明

10.0.1  排土场关闭设计需要依据大量排土场原设计及评价资料。

    1  排土场设计文件主要指排土场原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2  排土场实际堆排状态图是指排土场现状图,同时建议了解排土场堆排过程,即收集不同年份的状态图,为了解和进行排土场稳定性分析提供参考。

    3  排土场相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资料主要是指排土场区的原始状态下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资料,包括定期检查时的勘查资料,对于一些未进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查的老矿山排土场,可收集相关地区资料和地形资料进行分析。

    4  排土场已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设计资料及相关竣工资料主要是指矿山已经实施的排土场安全措施设计及施工资料,了解排土场安全对策措施的可靠性和效果,为最终关闭设计的安全措施采取提出依据,主要包括堆石坝设计资料、截排洪工程设计资料、底部防渗及软弱地基土清除方面资料等。

    5  排土场周边实际状况资料主要是矿山周边设施的等级与类型资料,主要用于安全距离论证和环境影响分析等。包括排土场周边(特别是下游区域)的铁路、公路、村庄、工业实施、水源、湖泊、农田和其他设施等。

    6  矿山排土场关闭的复垦方案制订应与矿山建设之初的土地复垦规划和已经实施的复垦工程相协调,充分考虑原有复垦方案,特别是实施方案,考虑连续性和有效性。

    7  排土场堆排物料的特征及力学性质试验报告主要是指进行排土场安全稳定性研究过程中的物料力学性质试验报告,物料粒度级配调查报告等,未进行相关论证研究的排土场应在关闭设计前进行补充。

    8  排土场相关稳定性论证及监测报告,主要是指在关闭设计前,由具备条件的设计单位或研究单位进行排土场稳定性分析论证,为排土场关闭设计中安全设施设计提出依据。相关研究主要针对排土场堆排现状进行。

10.0.2  本条说明的是排土场关闭设计的内涵与原则。排土场关闭设计最重要的原则是保证排土场永久存在的安全可靠性,核心是安全稳定性。对于沟谷型排土场应完善其上游区域的排洪设施。排土场关闭设计的安全设计标准可按照本规范的规定有所提高。

10.0.3  排土场关闭设计应包含如下内容:

    1  排土场稳定性分析应依据具备条件的设计单位或研究单位进行的排土场稳定性分析论证报告进行。具体内容包括排土场地基土特征分析,排土场堆排物料特征及力学性质分析,排土场台阶与总体稳定性计算分析,排土场是否存在病害及等级。

    2  周边设施的安全影响分析。具体设计内容包括周边设施的类型与等级,安全距离,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要求等。

    3  排土场安全及综合治理措施。具体设计内容是根据排土场稳定性分析结论和周边设施特征提出并设计满足排土场永久安全运行的措施工程,保证不对下游和周边设施造成环境与安全影响。综合治理措施应体现出技术合理性、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实用性,便于管理,并与后期的复垦方案相协调。同时为排土场的未来利用创造条件。

    4  安全管理对策。设计内容应结合国家现行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 2005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提出。

    5  由于矿山排土场关闭后,原矿山企业仍对排土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但考虑在安全监测方面的可操作性,在关闭设计中主要是通过加强本质安全为设计原则,监测方案应选择简单、可行的方案。最重要的是提出针对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监测要求。

10.0.4  本条所提出的排土场综合利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开挖与综合利用应依据矿山开采设计要求执行,特别是利用过程不应过早破坏排土场关闭设计中实施的安全对策措施。开挖与利用应有序开展,并按照管理与审批程序进行,应有详细设计。

10.0.5  本条与第10.0.5条的区别是地方或企业利用排土场空间实施相关的公用设施时,应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并进行充分论证。满足安全环保和土地复垦规划要求,同样要求是不能破坏排土场关闭设计中实施的安全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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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GB5111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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