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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排土计划


5.3.1  排土计划应根据逐年岩土量、排土方式、运排设备能力、排土场总容积及排土顺序进行编制。

5.3.2  排土计划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土计划编制应考虑岩土流向,并应避免出现短期排弃高峰、反向运输;

    2  基建期排岩应与生产期排岩衔接;

    3  排弃能力应满足岩土量增长需要,并应留有余量。

5.3.3  排土计划应编制岩土逐年排弃计划表。

5.3.4  排土计划应绘制矿山排土场终了平面图。

5.3.5  1级、2级、3级排土场宜绘制前5年年末图及后期关键年份或状态排土场年末图。

条文说明

5.3.1  露天矿的剥离物一般包括表土、风化岩土、混合岩土以及坚硬岩石,部分矿山还有暂不回收的表外矿和贫矿等。排岩计划应根据剥离物性质和数量、排土场总容积进行合理安排。应将可以复垦用的腐殖土、表土单独堆存,以备将来使用。为了满足排土场稳定性要求,切不可将表土排弃在沟谷型排土场底部。

5.3.2  在排土场设计中,应着重考虑岩土运输合理流向,尽量减少岩土特别是前期岩土运输距离,做到高土高排、低土低排,以求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1  我国冶金露天矿山生产剥采比较高,一般在2t/t~4t/t,岩土运输费用在整个矿山开采成本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因此在排土场设计中,应着重考虑岩土运输合理流向,尽量减少岩土特别是前期岩土的运输距离,以求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5.3.3  剥离物逐年排弃计划表要反映出各年度不同排土方式的运输量(如胶带、汽车或铁路),以及排弃到土场的某一台阶的岩量,如多于一个土场,要反映出运往不同土场的排弃量。逐年剥离物排弃计划表可参照表3。

表3  逐年剥离物排弃计划表

注:本表可根据设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3.4  排土场终了状态图要包括台阶组成、运输道路等要素,如有排水工程、拦石坝等设施也应表示。排土场终了平面图中需标示排土场名称、排土场容积、排土标高、开拓系统线路布置。

5.3.5  本条规定了初步设计文件中应附的矿山排土场年末状态图要求。对于1、2、3级排土场应有前5年年末图是为了保证矿山生产前期排土场的堆排和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应排土场前期的堆排状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于简单类型的排土场,可根据条件和堆排状态附相应的年末状态图。后期关键年份和状态,一般指胶带排土机变换台阶排土、排土方式发生变化、覆盖式排土场台阶排土结束等,也应附图。年末图中应包括道路系统、防排洪系统等。一般条件下为满足5年一次的排土场稳定性检测分析,可附第5年、第10年、第15年等年份状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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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GB5111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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