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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供配电


7.1.1  供电电压应根据当地电网结构以及工厂负荷容量确定。

7.1.2  用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供电品质应满足封装测试工艺及设备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7.1.3  低压配电电压等级应符合生产工艺设备及动力设备用电要求。

7.1.4  工艺设备与动力设备的配电应分开设置。

7.1.5  配电设备上方不宜设置水管。

条文说明

7.1.2  对于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厂房,宜采用二级负荷供电。因中断供电对工艺影响比较大,故应由两回线路供电,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另一回路能满足全部二级负荷要求。对于负荷较小或实验性质的封装测试车间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7.1.3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生产的工艺设备大多数为进口设备,其用电电压可能是208V/120V、380V/220V、415V/240V、480V/277V等,应根据各种电压等级设备的用电需求量,确定合理的变压器配置方案。

7.1.4  工艺设备与动力设备配电分开设置,避免动力设备启动和故障时对工艺设备的干扰和影响,有效保证工艺设备的稳定运行。

7.1.5  在配电设备上方无法避开水管的区域,配电设备应采取防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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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厂设计规范 GB5112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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