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5 连铸机流数的确定


5.5.1  一台连铸机的流数应根据炼钢炉容量、每炉钢水浇注时间、铸坯断面和拉速确定,并与铸机设计产量及铸机与冶炼周期的配合有关。

      在一台连铸机上浇注一种断面时所需流数应按下式计算:

5.5.2  在一台连铸机浇注多种断面时,应分别计算流数,并应取计算结果中的最大流数为连铸机流数。

5.5.3  板坯连铸机的流数不宜超过2流。

5.5.4  大型异型坯连铸机的流数不宜超过4流,小型异型坯连铸机的流数不宜超过5流。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连铸工程设计规范 GB50580-2010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