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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液压、气动及润滑系统
6.13.1 连铸机设备以液压介质为动力时,工作压力不应大于21MPa,水-乙二醇介质的工作压力不宜大于18MPa。
6.13.2 液压装置应在制造厂进行组装、试压及功能调试,并应在检验合格后再出厂。
6.13.3 液压泵的底座宜设置橡胶减振器,泵的吸、排油口宜设置一段软管或避振喉吸收振动。
6.13.4 油箱和液压管道应采用质量合格的材料,管道的加工、焊接、安装、酸洗、冲洗等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冶金机械液压、润滑和气动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 50387的有关规定。液压系统经循环冲洗后,液压介质的清洁度采用颗粒计算法检测应介于15/12级~18/15级,有伺服阀控制的伺服系统时不应低于15/12级。
6.13.5 液压站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吊装设施、通风设施,并应配置安全消防设施。
6.13.6 连铸机设备以压缩空气为动力时,应采用洁净、干燥的压缩空气,应在压缩空气的进气总管或阀门站总管上设置气动三大件,并应在电气换向阀的排气口上装设消声器。
6.13.7 板坯连铸机的主机(除中间罐车外)应采用集中或分段集中润滑方式。小方坯连铸机的主机可采用集中润滑或分散润滑,润滑点较多的连铸机应根据具体情况将设备分成几部分,并应各设一套集中润滑装置。连铸机可采用油脂润滑系统或油气润滑系统。
6.13 液压、气动及润滑系统
6.13.1 在连铸机的液压系统中,为了提高液压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故障率,使用难燃的脂肪酸酯替代水-乙二醇,是近来的趋势;但在易燃的部位,需要考虑消防措施。
6.13.7 方、圆坯连铸机主机区域的润滑方式,目前有采用油气润滑的形式,板坯连铸机主机区域也有采用油气润滑或干油智能润滑的形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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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连铸车间工艺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炼钢炉与连铸机的配合
- 4.3 车间生产能力
- 4.4 连铸车间工艺布置及厂房建筑
- 5 连铸机工艺参数及机型选择
- 5.1 铸坯断面选择
- 5.2 连铸机弧形半径
- 5.3 连铸机拉坯速度
- 5.4 连铸机冶金长度
- 5.5 连铸机流数的确定
- 5.6 连铸机机型选择
- 6 连铸机设备
- 6.1 一般规定
- 6.2 钢包运载浇注设备
- 6.3 中间罐车
- 6.4 中间罐
- 6.5 结晶器
- 6.6 结晶器振动装置
- 6.7 二次冷却及铸坯导向装置
- 6.8 拉矫机或扇形段驱动装置
- 6.9 铸坯切割机械
- 6.10 辊道
- 6.11 引锭杆和引锭杆存放装置
- 6.12 铸坯冷却输出装置
- 6.13 液压、气动及润滑系统
- 7 电气及自动化
- 7.1 供配电
- 7.2 传动
- 7.3 自动化仪表
- 7.4 电信
- 7.5 自动化
- 7.6 电气
- 8 水处理设施
- 8.1 一般规定
- 8.2 连铸机用水水质及用水条件
- 8.3 供水系统
- 8.4 水处理主要设施
- 8.5 安全供水
- 8.6 水质稳定
- 8.7 补充水
- 8.8 水质分析及监测
- 8.9 水处理设施的布置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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