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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中间罐


6.4.1  中间罐的容量必须满足换包浇注时,不应降低拉速,并应保持允许的最低钢液深度。板坯中间罐的容量应满足钢水在罐内停留的时间8min以上。

6.4.2  中间罐的罐型应利于钢水分流和钢水中夹杂的分离。中间罐可设置挡渣墙和堰或其他改善流场的装置。

6.4.3  中间罐应设置罐盖保温。

6.4.4  中间罐内衬应有良好的保温性能,使用前应加热。

6.4.5  大断面方、圆坯应采用塞棒或滑动水口控制钢流。小断面方、圆坯的边长不应小于130mm,宜采用塞棒控制钢流,也可采用定径水口。

6.4.6  中间罐采用塞棒浇注时,宜在中间罐底部增设事故滑动闸板进行断流。

6.4.7  板坯连铸机中间罐水口的钢流控制,可采用塞棒或三板式滑动水口。

6.4.8  连铸机中间罐修砌设施宜设置浸入式水口的修砌对中装置。

6.4.9  中间罐应采用碱性工作层,宜采用干式料。

6.4.10  异型坯连铸宜采用定径水口,半浸入式水口半敞开式浇注或浸入式水口保护浇注。大型异型坯宜采用双水口。小型异型坯宜采用单水口,也可采用敞开式浇注。

条文说明

6.4.1  本条文规定了中间罐容量的设计要求。

      中间罐作为钢包和结晶器之间的缓冲容器,起着稳压和分流的作用。合理的中间罐设计还应具冶金作用和在长期高温作用下的结构稳定性。中间罐的形状、容量和钢水深度是中间罐的重要参数,形状应尽量简单,便于制造,散热面积小,保温性能良好;其容量和钢水深度应是钢水在中间罐内有足够的停留时间,促使夹杂物能上浮,并保证多炉连浇更换钢包时不致断流停浇。中间罐容量一般为钢包容量的20%~40%。现代中间罐设计用钢水在中间罐内的停留时间作为评判中间罐容量的主要标志,考虑到钢水在中间罐内的散热对钢水降温的影响,中间罐最大容量为钢水在中间罐内平均停留时间应不小于8min。

6.4.2  本条文规定中间罐内形的设计要求。

      中间罐内形设计要使其具有最佳的温度场和热流分布。为使钢水在中间罐内不形成死角,依据水利学模拟试验(或FLUENT、ANSYS、SUB等计算软件辅助模拟),在中间罐内设挡墙与坝,或渣钢分离器等措施,有利于改善钢液流动,促进夹杂物上浮,获得合理的热流分布,各水口之间的温度差值最小。生产实践证明,中间罐采用挡渣墙、坝等技术措施以后,改善了钢的清洁度,提高了连铸坯的质量。

6.4.5、6.4.6  这两条规定了中间罐水口钢流控制方式选择。 目前常用的钢流控制方法为塞棒、滑动水口或定径水口控制。在中间罐底部水口安装事故闸板目的是发生事故时紧急切断钢流、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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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铸工程设计规范 GB5058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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