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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使电子工厂化学品供应系统、化学品回收系统及其配套装置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贯彻国家工程建设的政策方针,确保工程安全可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电子产业中的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器件和太阳能电池等电子工厂生产工艺中的化学品供应系统、化学品回收系统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电子工厂中的化学品库房、设备清洗、废水处理、纯水制备、废气处理等生产辅助和公用设施系统的化学品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4 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 本条是本规范的宗旨,由于电子工厂使用的大部分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毒性、腐蚀性、氧化性的特点,所以,电子工厂中化学品供应系统的设计、建造对于确保财产安全、生命安全都十分重要。随着国内电子工厂特别是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光电器件类电子工厂如大规模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工厂、TFT-LCD平板显示器工厂、PDP平板显示器工厂、太阳能电池工厂、电子材料工厂等的日益增多,化学品系统的应用越来越广,因此化学品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正确贯彻实施国家各种法律法规。
1.0.2、1.0.3 本规范适用范围是从外购化学品进入工厂内的化学品储存、分配间的设备开始,到工艺设备之间的化学品配置输送管线、设备及相关专业的工程设计与施工,不含化学品的生产系统。化学品系统是电子类工厂的关键工艺支持系统,系统设计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与工厂的效益,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系统的设计必须具有先进性和经济性。
1.0.4 鉴于特种化学品系统具有易燃易爆、毒性大、腐蚀性强的特点,结合国家倡导的绿色环保、以人为本理念,化学品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与本规范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主要有:《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 1369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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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一般规定
- 3.2 化学品供应设备
- 3.3 化学品供应管道系统
- 3.4 设备与管道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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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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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一般规定
- 5.2 监控与安全设备
- 5.3 监控与安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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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工程施工及验收
- 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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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设备安装
- 7.4 化学品供应管道安装
- 7.5 双层管道的施工安装
- 7.6 酸碱类化学品管道内管焊接安装
- 7.7 溶剂化学品管道安装
- 7.8 废液管道施工
- 7.9 管道设备标识
- 7.10 管路与系统检测
- 7.11 改建工程的施工
- 7.12 工程验收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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