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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电子工厂的化学品系统应设置化学品监控及安全系统。

5.1.2  电子工厂的化学品系统有关设备、设施和场所环境应设置化学品泄漏探测器。

5.1.3  电子工厂的化学品泄漏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与安全系统进行联锁。
 

条文说明

 

5.1.1  根据我国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的运行经验与实际情况,电子工厂的化学品系统应设化学品监控及安全系统。

5.1.2  电子工厂用化学品基本上都属于危险性物质,在化学品设备及其环境设置化学品泄漏探测器是安全生产的必要保证。

5.1.3  当化学品发生泄漏时,泄漏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连接至安全系统,可以提示操作人员或系统自动完成处理程序,告知员工采取保护个人、防止事故扩大的正常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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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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