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2 化学品供应设备


3.2.1  化学品供应单元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应单元的设备、管路应设置于箱柜内,箱柜顶部宜装设高效空气过滤器,并应与单元门有自动联动功能,还应设排气连接口并与相应的排气处理系统连接;

    2  供应单元应设有确认化学品种类等信息的条形码读码机,单元柜体应设有危险性标识;

    3  供应单元应设有清洗和吹扫槽车快速接头的纯水枪和氮气枪,有机溶剂化学品补充单元不应设纯水枪;

    4  不同化学品应设置不同型号、不同规格的快速接头;

    5  可燃溶剂化学品供应单元应设防静电接地,补充化学品时,静电接地线应与化学品桶或槽车连接;

    6  供应单元箱柜门应设安全连锁装置,当非正常打开时,应即时报警;

    7  当采用泵输送时,宜采用二组并联设计,当采用氮气输送时,两个压力桶应交替使用;

    8  供应单元的桶槽应设计氮气密封;

    9  供应单元的出口应设有自动和手动阀,自动阀的信号应连接监控系统,并应根据工艺设备的需求而开关,同时应设有联动的紧急按钮装置;

    10  供应单元应设置紧急停止按钮和显示系统状态的三色指示灯,紧急按钮启动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供应单元的桶槽应设置液位探测计和高低液位报警装置,同时宜设置可目视的液位计。

3.2.2  化学品供应单元应设紧急停止按钮,当系统流量过大或不符合工艺要求时,系统应自动停机,并应在启动时发出警报声及红光闪烁。

3.2.3  槽车的化学品系统可设计化学桶槽的补充单元作为备用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化学品桶槽应置于化学品箱柜内,200.0L化学品桶槽应有滚筒输送台;

    2  补充单元的其他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 2.1条的有关规定。

3.2.4  化学品单元应为柜体内的气动组件设计压缩空气管道系统。

3.2.5  化学品稀释单元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稀释单元采用泵循环时,循环泵的设计宜二组并联,其中一组应为备用;

    2  稀释单元应按化学品的特性、浓度计精度要求选用测量原理不同的浓度计;

    3  稀释单元可根据用量及精度要求选择连续式和批次式系统;

    4  补充单元的其他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 2.1条的有关规定。

3.2.6  可燃溶剂化学品单元应设有热感应及火焰探测器,探测器信号应与消防系统连接。

3.2.7  化学品储罐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化学品储罐应采用氮气密封;

    2  化学品储罐应根据体积大小设置检修口,并宜设检修用不锈钢爬梯等;

    3  当采用氮气输送时,化学品储罐应设爆破膜、安全阀等泄压装置;

    4  化学品储罐应设置液位探测计,并应设有高高、高、低、低低液位报警,同时应设计可目视的液位计;

    5  化学品储罐外部明显处应表明储罐的编号、化学品名称,字体高度不应小于40cm;

    6  化学品储罐应预留必要的管路出入口,并应设排放口及排放阀。

3.2.8  化学品的储存、分配间的液体储罐,应设置溢出保护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燃溶剂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容积应大于堤内最大储罐的单罐容积;

    2  酸碱类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液体储罐区应设置防护堤,防护堤容积应大于堤内最大储罐的单罐容积;

    3  氧化性、腐蚀性化学品液体与可燃溶剂储罐之间、相互接触会引起化学反应的可燃溶剂储罐之间应设置隔堤,隔堤容积应大于隔墙内最大储罐单罐容积的10%;

    4  防火堤及隔堤应能存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且不应渗漏;卧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不应低于500mm,并应在防火堤适当位置设置人员进出的踏步;

    5  防火堤、防护堤、隔堤四周应设置泄漏收集沟,沟内应设置泄漏收集坑,不同性质的化学品泄漏收集沟不应连通。

3.2.9  化学品储存、分配间四周应设置泄漏废液收集沟,沟内应设置废液收集坑,不同性质的化学品泄漏废液收集沟不应连通。

3.2.10  阀门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门箱内支管数量应按工艺要求确定,宜预留扩充接头,每一支管应设有切断阀、排液阀;

    2  阀门箱底部应设泄漏或维修用的排液阀;

    3  阀门箱应设置排气口,并连接至相应的排气处理系统;

    4  阀门箱盖宜采用弹簧扣环设计,其承受压力应大于0.01MPa。
 

条文说明

 

3.2.1  制定本条规定的依据和参考资料如下:

    1  电子工厂所用化学品基本都具有酸碱腐蚀、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制定“将补充单元的设备、管路应设置于箱柜内,箱柜顶部宜装设高效过滤器”等规定是出于对生产与职业生命安全的考虑,将危险性的设备与化学品通过封闭的箱体与生产场所分开;在美国消防协会颁布的NFPA 318《洁净室防护标准》5. 1.5.1中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存贮在密闭的贮柜或工作站内;

    2  操作人员可以通过化学品种类等信息的条形码读码机了解系统信息,正确与安全地操作系统;

    3  设置清洗和吹扫槽车快速接头的纯水枪和氮气枪是为了保证化学品系统的洁净,由于有机溶剂会与水发生化学反应,规定有机溶剂化学品补充单元不设纯水枪;

    4  规定不同化学品采用不同型号和不同尺寸的快速接头是为了防止接头误用,造成生产与安全事故;

    5  可燃溶剂化学品供应单元设置防静电接地是为了消除设备与管道产生的静电,杜绝安全隐患;单元接地线与桶槽或槽车连接也是为了导除其设备产生的静电;

    6  美国消防协会发布的NFPA 318《洁净室防护标准》5.1.5.3中规定:贮柜应该用不低于18号的钢材制造,门应该是自闭式的,并设有栓锁装置;

    7  化学品泵送设备或氮气输送设备设计备用装置是为了满足系统在故障情况下连续运行,保证主系统的正常运作;

    8  化学品桶槽用氮气密封是为了防止化学品与空气接触,污染系统;

    9  供应单元的出口设自动和手动阀是控制开关的需要,自动阀与监控系统连接是为了能实现自动控制。

3.2.2  化学品供应单元设备设计过流量计和紧急停止按钮是为了在系统流量过大或不符合工艺要求时,系统能够自动停机。

3.2.3  制定本条规定的依据和参考资料如下:

    1  滚筒输送台用于运送200L化学品桶槽;

    2  补充单元为封闭柜体,补充单元柜体与供应单元柜体有许多相似之处,所以规定补充单元的其他设计应符合本节3.2.1条的相关规定。

3.2.4  压缩空气是化学品单元柜体气动元件的动力源。

3.2.5  制定本条规定的依据和参考资料如下:

    1  化学品系统是电子工厂的重要支持系统,为保证系统不间断运行,循环泵的设计应二组并联,一台备用;

    2  电子工厂常用浓度计有超声波浓度计、电导式浓度计、滴定式浓度计;

    3  连续式是采用流量计并搭配静态搅拌器系统,批次式是采用高精度泵称并搭配循环系统;

    4  稀释单元为封闭柜体,补充单元柜体与供应单元柜体有许多相似之处,所以规定补充单元的其他设计应符合本节3.2.1条的相关规定。

3.2.6  可燃溶剂化学品供应单元设计热感应与火焰探测器是为了快速发现可燃溶剂化学品的泄漏及火灾隐患,及时启动二氧化碳消防灭火系统。

3.2.7  制定本条规定的依据和参考资料如下:

    1  化学品储罐用氮气密封是为了防止化学品与空气接触,污染系统;

    2  检修口与不锈钢爬梯用于储罐检修;

    3  为防止化学品储罐在非正常情况下压力过高,破坏设备,规定氮气输送时,化学品储罐应设爆破膜、安全阀等泄压装置;

    6  为满足电子工厂在工艺系统技改时对化学品的要求以及在储罐或系统维修时放空储罐,规定储罐应预留必要的管路出入口,并应设排放口及排放阀。

3.2.8  制定本条规定的依据和参考资料如下:

    1  根据对电子工厂生产厂房内设有危险化学品储存、分配间的调查,化学品储罐一般位于生产厂房底层,在各类化学品液体储罐之间设计防护堤,防护堤是用于储罐泄漏或检修用围堰,防止化学品外溢;美国消防协会发布的NFPA 318《洁净室防护标准》第5.1.2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存贮和分配间应该有通向批准位置的排放系统,或是设计储罐围堰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溢出和20min的消防用水”;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4.2.5条规定:“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应设置不燃烧体防火堤,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综合国内多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的实际情况,条文规定防火堤容积应大于堤内最大储罐容积;

    2  为防止非燃烧的危害酸碱性、腐蚀性化学品泄漏造成的事故,规定酸碱类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液体储罐应设置防护堤,参考第1款编制的理由,规定非燃烧性化学品防护堤容积应大于堤内最大储罐容积;

    3  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第6.2.12条第2款和第6.2.16条第3款、第4款对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隔堤的设置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参考上述条款,规定氧化性、腐蚀性化学品液体储罐与可燃溶剂化学品储罐之间,相互接触引起化学反应的可燃溶剂化学品储罐之间,应设置隔堤,隔堤容积应大于隔堤内最大储罐容积的10%;

    4  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第6.2.17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防火堤及隔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且不应渗漏;卧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不应低于500mm”,参考上述条款内容,制定了本条款。以上4款为强制性条文,必经严格执行。

3.2.9  为将化学品储存、分配间内化学品泄漏的影响减小,同时能够有效回收泄漏的化学品,规定化学品储存、分配间四周应设置泄漏废液收集沟,沟内应设置废液收集池。

3.2.10  制定本条规定的依据和参考资料如下:

    1  为满足电子工厂在工艺系统技改时对化学品的要求,规定阀门箱内支管数量按工艺要求确定,宜预留扩充的管接头;每一支管应设有手动阀、自动阀及排液阀,这些阀门的配置是操作所必须的;

    3  阀门箱的排气口连接排气处理系统,是一种生命安全及环保措施;

    4  阀门箱是需要经常打开的设备,弹簧扣环容易打开,可以满足该项操作功能,从安全角度考虑规定阀箱承受大于0. 01MPa的压力。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1-201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