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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站区规划


5.1.1 站区规划应根据设备技术发展水平、设备设计使用寿命、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维护和改扩建需要,结合站址自然条件按最终规模确定。
5.1.2 生产生活区、进站道路、进出线走廊、水源地、给排水设施、排洪和防洪设施等,应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5.1.3 站区规划应减少储能电站运行对周边建筑、环境的影响。电化学储能电站建(构)筑物及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标准表12.2.4的规定。
条文说明
5.1.3 在站区内生产生活区的规划布局中,应最大限度降低其对周边建筑及环境的影响,满足本标准第12.2.4条规定的防火间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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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 GB/T5104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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