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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站用直流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8.8.1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设置站用直流系统,站用直流系统宜与通信电源整合为一体化电源。
8.8.2 电化学储能电站直流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的有关规定。
8.8.3 站用交流事故电源不停电时间应按不小于2.00h设计。
8.8.4 电化学储能电站直流系统宜采用专用蓄电池供电。大、中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直流系统宜采用2组蓄电池、二段单母线接线,二段直流母线之间宜设联络电器,蓄电池组应分别接于不同母线段。小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站用直流系统可采用1组蓄电池单母分段或单母线接线。
8.8.5 电化学储能电站宜设置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并应满足监控系统、消防等重要负荷供电的要求。交流不间断电源宜采用站用直流系统供电。
条文说明
8.8.4 电化学储能电站储能站区域就地辅助电源直流负荷及交流不间断负荷,理论上可通过储能系统直流母线经过 DC/DC 变换或逆变方式供电。但采用上述设计时,储能系统内部的协同控制复杂,且储能系统容量设计需要预留足够的事故备用容量;相比专用蓄电池供电方式,其在经济及可靠性等方面不具优势。因此,优先采用就地专用蓄电池供电。
8.8.5 本条提出了电化学储能电站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建设原则。为减少运行维护工作量,交流不间断电源优先计入直流负荷,不设单独蓄电池。
8.8.5 本条提出了电化学储能电站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建设原则。为减少运行维护工作量,交流不间断电源优先计入直流负荷,不设单独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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