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条文说明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返回
顶部
说明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4 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
- 下一节:引用标准名录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站址选择
- 5 站区规划和总布置
- 5.1 站区规划
- 5.2 总布置
- 6 接入系统
- 6.1 并网要求
- 6.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6.3 调度自动化
- 6.4 通信
- 7 储能系统
- 7.1 一般规定
- 7.2 储能电池
- 7.3 电池管理系统
- 7.4 储能变流器
- 7.5 储能系统布置
- 8 电气
- 8.1 电气主接线
- 8.2 电气设备选择
- 8.3 电气设备布置
- 8.4 站用电源及照明
- 8.5 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及防雷接地
- 8.6 电缆选择与敷设
- 8.7 监控系统
- 8.8 站用直流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 8.9 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
- 9 建筑与结构
- 9.1 一般规定
- 9.2 建筑
- 9.3 结构
- 10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1 给排水
- 12 消防
- 12.1 一般规定
- 12.2 总平面布局
- 12.3 平面布置及安全疏散
- 12.4 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 12.5 防烟与排烟
- 12.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2.7 消防供电及应急照明
- 13 节能环保和水土保持
- 13.1 一般规定
- 13.2 节能
- 13.3 环境保护
- 13.4 水土保持
- 14 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7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