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2.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6.1 火灾探测及消防报警的设计应技术先进、安全经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和《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GB/T 42288的有关规定。储能电池室及电池预制舱火灾报警信号宜结合电池管理系统信息综合判别,火灾报警时应与监控系统、门禁、通风空调系统联动。
12.6.2 电化学储能电站的下列场所和设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主控制室、配电装置室、继电器及通信室、储能电池室、电池预制舱、储能变流器室、储能变流器预制舱、可燃介质电容器室;
2 采用固定灭火系统的油浸变压器、油浸电抗器;
3 室内无人值班电化学储能电站的电缆夹层及电缆竖井;
4 敷设具有可燃绝缘层和外护层电缆的电缆夹层及电缆竖井。
12.6.3 站内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表12.6.3的规定。

12.6.4 锂离子电池、钠离子储能电池室及电池预制舱宜选用氢气、一氧化碳探测器等可燃气体探测器或组合式可燃气体探测器,铅酸/铅炭电池、液流储能电池室及电池预制舱、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系统宜选用氢气探测器,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系统涉氢区域的报警设施尚应符合相关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的报警信号应与开断保护设备、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联动。
12.6.5 储能电池室及电池预制舱外的声光报警装置应布置于人员易观察位置。
12.6.6 有人值守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宜设置于储能电站控制室,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无人值守电化学储能电站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宜设置于门厅,并应将火警信号传至集控中心。消防控制室可与储能电站主控制室合并设置。
条文说明
12.6.3 由于电化学储能电站的火灾特性,电站发生火灾后果严 重且扑救困难;为有效控制火灾蔓延及尽快灭火,必须根据安装部 位的火灾特点选用合适的火灾探测器。电气设备房间、电缆夹层 及电缆竖井等火灾探测器类型配置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 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 配置。
在感烟探测器的选择中,电化学储能电站内储能电池室、储能电站的实际情况,规定了主要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火灾危险和危险等级。期火灾探测,且采用点型感烟探测器不适用的场合,储能电池室及 储能变流器室可采用吸气式感烟探测器进行火灾探测;对于无遮 挡大空间或者有特殊要求的空间,可以考虑采用线型光束感烟探 测器进行火灾探测。
12.6.4 根据目前调研数据,液流电池在运行过程中,铅酸/铅炭电池、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过程中均有可燃气体产生。文献数据表明,电池产生的典型可燃气体为H2、CO,但同时也会产生C3H6、C3H8、C5H12等相对分子质量比空气大的烯烃、烷烃气体,因此厂房储能电池室及电池预制舱需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对可燃气体产生情况进行监测。一般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报警值不高于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10%,当空间内的空气与可燃气体的混合气体浓度达到该值需联动断开舱级断路器、簇级开断设备,联动启动通风系统。
在感烟探测器的选择中,电化学储能电站内储能电池室、储能电站的实际情况,规定了主要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火灾危险和危险等级。期火灾探测,且采用点型感烟探测器不适用的场合,储能电池室及 储能变流器室可采用吸气式感烟探测器进行火灾探测;对于无遮 挡大空间或者有特殊要求的空间,可以考虑采用线型光束感烟探 测器进行火灾探测。
12.6.4 根据目前调研数据,液流电池在运行过程中,铅酸/铅炭电池、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过程中均有可燃气体产生。文献数据表明,电池产生的典型可燃气体为H2、CO,但同时也会产生C3H6、C3H8、C5H12等相对分子质量比空气大的烯烃、烷烃气体,因此厂房储能电池室及电池预制舱需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对可燃气体产生情况进行监测。一般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报警值不高于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10%,当空间内的空气与可燃气体的混合气体浓度达到该值需联动断开舱级断路器、簇级开断设备,联动启动通风系统。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返回
顶部
说明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2.5 防烟与排烟
- 下一节:12.7 消防供电及应急照明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站址选择
- 5 站区规划和总布置
- 5.1 站区规划
- 5.2 总布置
- 6 接入系统
- 6.1 并网要求
- 6.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6.3 调度自动化
- 6.4 通信
- 7 储能系统
- 7.1 一般规定
- 7.2 储能电池
- 7.3 电池管理系统
- 7.4 储能变流器
- 7.5 储能系统布置
- 8 电气
- 8.1 电气主接线
- 8.2 电气设备选择
- 8.3 电气设备布置
- 8.4 站用电源及照明
- 8.5 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及防雷接地
- 8.6 电缆选择与敷设
- 8.7 监控系统
- 8.8 站用直流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 8.9 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
- 9 建筑与结构
- 9.1 一般规定
- 9.2 建筑
- 9.3 结构
- 10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1 给排水
- 12 消防
- 12.1 一般规定
- 12.2 总平面布局
- 12.3 平面布置及安全疏散
- 12.4 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 12.5 防烟与排烟
- 12.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2.7 消防供电及应急照明
- 13 节能环保和水土保持
- 13.1 一般规定
- 13.2 节能
- 13.3 环境保护
- 13.4 水土保持
- 14 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7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