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5 构造规定
7.5.1 当工字形钢梁的腹板局部稳定需要加固时,可采用在腹板两侧粘贴T形钢件的方法进行加固(图7.5.1),其中T形钢件的粘贴宽度不应小于板厚的25倍。
7.5.4 为避免胶层出现应力集中而提前破坏,宜将粘贴钢板端部削成30°斜坡角,且不应大于45°。
7.5.5 加固件的布置不宜采用引起截面形心轴偏移的形式,不可避免时,应在加固计算中考虑形心轴偏移的影响。
图7.5.1 工字形截面腹板局部稳定加固
1—T形粘钢;2—腹板
7.5.2 在受弯构件的受拉边或受压边钢构件表面上进行粘钢加固时,粘贴钢板的宽度不应超过加固构件的宽度;其受拉面沿构件轴向连续粘贴的加固钢板宜延长至支座边缘,且应在包括截断处的钢板端部及集中荷载作用点的两侧设置不少于2M12的连接螺栓(图7.5.2),作为粘钢端部的机械锚固措施;对受压边的粘钢加固,尚应在跨中位置设置不少于2M12的连接螺栓。
图7.5.2 工字形截面受弯加固端部构造
1—M12螺栓
7.5.3 采用手工涂胶粘贴的单层钢板厚度不应大于5mm,采用压力注胶粘贴的钢板厚度不应大于10mm。7.5.4 为避免胶层出现应力集中而提前破坏,宜将粘贴钢板端部削成30°斜坡角,且不应大于45°。
7.5.5 加固件的布置不宜采用引起截面形心轴偏移的形式,不可避免时,应在加固计算中考虑形心轴偏移的影响。
条文说明
7.5.1 当工字形钢梁的腹板局部稳定不符合规定时,可采用在腹板两侧粘贴T形钢部件进行加固,T形钢部件的厚度不应小于6mm。对T形钢部件粘贴宽度的要求是为了保证腹板与T形钢翼缘板有足够的胶粘面积,以满足可靠连接;并通过分区构造提高被加固钢构件腹板的局部稳定承载力。分区腹板的局部稳定验算公式和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有关规定。
7.5.2 在受弯构件的粘钢加固中,从构造方面要求粘贴钢板的宽度不应超过加固构件的宽度;从受力合理性角度,要求其受拉面的加固板须沿构件轴向连续粘贴,并延长至支座边缘,且应配合必要的锚固连接螺栓。为了避免削弱截面强度,对于受拉边的跨中不增设连接螺栓;对于受压边跨中增设连接螺栓,可有效提升构件整体性。
7.5.3 由于胶体变形能力和抗剪强度的局限性,不适宜粘贴厚型钢板;考虑到加固增量、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方便程度等方面的因素,对粘贴钢板的总厚度做了适当的限制。
7.5.4 将粘贴钢板端部削成45°斜坡角,可以有效缓解加固端由于截面突变造成的应力集中,使得纵向剪力的传递平缓一些。
7.5.5 加固件引起截面形心轴的偏移,应按新的截面特性进行设计验算,并在验算中考虑附加偏心引起的附加弯矩。
7.5.2 在受弯构件的粘钢加固中,从构造方面要求粘贴钢板的宽度不应超过加固构件的宽度;从受力合理性角度,要求其受拉面的加固板须沿构件轴向连续粘贴,并延长至支座边缘,且应配合必要的锚固连接螺栓。为了避免削弱截面强度,对于受拉边的跨中不增设连接螺栓;对于受压边跨中增设连接螺栓,可有效提升构件整体性。
7.5.3 由于胶体变形能力和抗剪强度的局限性,不适宜粘贴厚型钢板;考虑到加固增量、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方便程度等方面的因素,对粘贴钢板的总厚度做了适当的限制。
7.5.4 将粘贴钢板端部削成45°斜坡角,可以有效缓解加固端由于截面突变造成的应力集中,使得纵向剪力的传递平缓一些。
7.5.5 加固件引起截面形心轴的偏移,应按新的截面特性进行设计验算,并在验算中考虑附加偏心引起的附加弯矩。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7.4 拉弯和压弯构件的加固计算
- 下一节:8 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法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设计计算原则
- 3.3 加固方法及配合使用技术
- 4 材料
- 4.1 原钢材及其连接材料
- 4.2 加固用钢材及焊接材料
- 4.3 螺栓、焊钉、栓钉及锚栓
- 4.4 预应力用钢拉索和钢拉杆
- 4.5 结构胶粘剂
- 4.6 混凝土和水泥基灌浆料
- 4.7 防腐蚀、防火涂装材料
- 5 改变结构体系加固法
- 5.1 一般规定
- 5.2 改变结构体系加固法
- 5.3 构造规定
- 6 增大截面加固法
- 6.1 一般规定
- 6.2 受弯构件加固计算
- 6.3 轴心受力构件加固计算
- 6.4 拉弯、压弯构件加固计算
- 6.5 构造规定及设计对施工要求
- 7 粘贴钢板加固法
- 7.1 一般规定
- 7.2 受弯构件的加固计算
- 7.3 轴心受力构件加固计算
- 7.4 拉弯和压弯构件的加固计算
- 7.5 构造规定
- 8 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法
- 8.1 一般规定
- 8.2 加固计算
- 8.3 构造规定
- 9 钢管构件内修混凝土加固法
- 9.1 一般规定
- 9.2 圆形钢管构件加固计算
- 9.3 方形钢管构件加固计算
- 9.4 设计对管内新填混凝土施工的要求
- 10 预应力加固法
- 10.1 一般规定
- 10.2 构件预应力加固设计
- 10.3 结构整体预应力加固设计
- 10.4 构造规定
- 10.5 设计对施工的要求
- 11 连接与节点的加固
- 11.1 一般规定
- 11.2 焊接连接的加固
- 11.3 螺栓或铆钉连接的加固
- 11.4 栓焊并用连接的加固
- 11.5 节点的加固
- 11.6 加固件的连接
- 11.7 构造规定
- 12 钢结构局部缺陷和损伤的修缮
- 12.1 一般规定
- 12.2 连接修缮
- 12.3 变形修缮
- 12.4 裂纹修缮
- 12.5 涂装修缮
- 附录A 既有建筑物结构荷载标准值的确定方法
- 附录B 钢构件截面加固形式的选用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