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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方形钢管构件加固计算
Ⅰ 轴心受压构件的加固计算
9.3.1 内填混凝土方形钢管轴心受压构件的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N——内填混凝土方形钢管轴心压力设计值(N);
Nun——轴心受压时净截面受压承载力设计值(N);
ηr——加固方形钢管构件的承载力折减系数,ηr取0.75;
An0——钢管的净截面面积(m㎡)。
9.3.2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Nu——内填混凝土方形钢管构件的轴心受压承载力设计值(N);
φ——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λ0——构件的相对长细比,按本标准第9.3.3条计算。
9.3.3 轴心受压构件的相对长细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y——原矩形钢管的屈服强度(MPa);
λ——内填混凝土方形钢管轴心受压构件的长细比;
l0——轴心受压构件的计算长度(mm);
r0——内填混凝土方形钢管轴心受压构件截面的当量回转半径(mm)。
Ⅱ 压弯构件的加固计算
9.3.4 弯矩作用在一个主平面内的内填混凝土方形钢管压弯构件,其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N——轴心压力设计值(N);
M——弯矩设计值(N·mm);
An0——原构件的净截面面积(m㎡);
αc——内填混凝土工作承担系数;当αc小于0.7时,αc取0.7;
Mun——只有弯矩作用时净截面的受弯承载力设计值(N·mm);
f——钢管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MPa);
b、h——方形钢管截面平行、垂直于弯曲轴的边长(mm);
t——钢管壁厚(mm);
dn——内填混凝土受压区高度(mm)。
9.3.5 弯矩作用在一个绕X轴的主平面内的内填混凝土方形钢管压弯构件,其弯矩作用平面内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φx——弯矩作用平面内轴心受压稳定系数,按本标准公式(9.3.2-3)、公式(9.3.2-4)计算;
NEx——欧拉临界力(N);
Mux——只有弯矩Mx作用时截面的受弯承载力设计值(N·mm);
βmx——等效弯矩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确定。
9.3.6 弯矩作用在一个绕X轴主平面内的内填混凝土方形钢管压弯构件,其弯矩作用平面外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式中:
φy——弯矩作用平面外的轴心受压稳定系数,按本标准公式(9.3.2-3)、公式(9.3.2-4)计算;
βtx——等效弯矩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确定。
9.3.7 弯矩作用在两个主平面内的双轴压弯内填混凝土方形钢管构件,其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Mx、My——分别为绕主轴x、y轴作用的弯矩设计值(N·mm);
Munx、Muny——分别为绕x、y轴的净截面受弯承载力设计值(N·mm),按本标准公式(9.3.4-4)计算。
9.3.8 双轴压弯内填混凝土方形钢管构件绕主轴x轴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式中:
φx——绕主轴x轴的轴心受压稳定系数,可按本标准公式(9.3.2-3)、公式(9.3.2-4)计算;
βty——弯矩等效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确定。
Mux、Muy——分别为绕x、y轴的受弯承载力设计值(N·mm),按本标准公式(9.3.5-3)计算。
9.3.9 双轴压弯内填混凝土方形钢管构件绕主轴y轴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式中:
φy——绕主轴y轴的轴心受压稳定系数,可按本标准公式(9.3.2-3)、公式(9.3.2-4)计算;
βtx——等效弯矩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确定。
9.3.10 内填混凝土方形钢管框架柱的计算长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规定执行。
9.3.11 内填混凝土方形钢管柱的剪力可假定由钢管管壁承受,其剪切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式规定:
Vx、Vy——方形钢管混凝土柱中沿主轴x轴、主轴y轴的最大剪力设计值(N);
b——方形钢管沿主轴x轴方向的边长(mm);
h——方形钢管沿主轴y轴方向的边长(mm);
fv——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MPa)。
条文说明
Ⅰ 轴心受压构件的加固计算
9.3.1、9.3.2 参照国内外有关推荐性标准和指南,给出了方形钢管轴心受压构件计算公式。考虑到二次受力及施工质量、施工环境对构件承载力的影响,对加固后构件承载力予以折减,折减系数取为0.75。在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取净截面进行验算;当截面无削弱时,按毛截面进行验算。
Ⅱ 压弯构件的加固计算
9.3.4~9.3.9 参照国内外有关推荐性标准和指南,给出方形钢管混凝土压弯构件的计算公式,并考虑二次受力、二次施工质量及施工环境对构件承载力的影响,引入了承载力折减系数ηr,ηr取值同本标准第9.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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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设计计算原则
- 3.3 加固方法及配合使用技术
- 4 材料
- 4.1 原钢材及其连接材料
- 4.2 加固用钢材及焊接材料
- 4.3 螺栓、焊钉、栓钉及锚栓
- 4.4 预应力用钢拉索和钢拉杆
- 4.5 结构胶粘剂
- 4.6 混凝土和水泥基灌浆料
- 4.7 防腐蚀、防火涂装材料
- 5 改变结构体系加固法
- 5.1 一般规定
- 5.2 改变结构体系加固法
- 5.3 构造规定
- 6 增大截面加固法
- 6.1 一般规定
- 6.2 受弯构件加固计算
- 6.3 轴心受力构件加固计算
- 6.4 拉弯、压弯构件加固计算
- 6.5 构造规定及设计对施工要求
- 7 粘贴钢板加固法
- 7.1 一般规定
- 7.2 受弯构件的加固计算
- 7.3 轴心受力构件加固计算
- 7.4 拉弯和压弯构件的加固计算
- 7.5 构造规定
- 8 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法
- 8.1 一般规定
- 8.2 加固计算
- 8.3 构造规定
- 9 钢管构件内修混凝土加固法
- 9.1 一般规定
- 9.2 圆形钢管构件加固计算
- 9.3 方形钢管构件加固计算
- 9.4 设计对管内新填混凝土施工的要求
- 10 预应力加固法
- 10.1 一般规定
- 10.2 构件预应力加固设计
- 10.3 结构整体预应力加固设计
- 10.4 构造规定
- 10.5 设计对施工的要求
- 11 连接与节点的加固
- 11.1 一般规定
- 11.2 焊接连接的加固
- 11.3 螺栓或铆钉连接的加固
- 11.4 栓焊并用连接的加固
- 11.5 节点的加固
- 11.6 加固件的连接
- 11.7 构造规定
- 12 钢结构局部缺陷和损伤的修缮
- 12.1 一般规定
- 12.2 连接修缮
- 12.3 变形修缮
- 12.4 裂纹修缮
- 12.5 涂装修缮
- 附录A 既有建筑物结构荷载标准值的确定方法
- 附录B 钢构件截面加固形式的选用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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