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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钢构件涂装工程应在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7.1.2 钢构件的除锈、涂装施工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其内容应包括:除锈方法、除锈等级、涂料种类、配制方法、涂装顺序(底漆、中间漆、面漆)、安全防护、检验方法等,并应做施工记录及检验记录。
7.1.3 涂装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进行施工交底,熟悉和掌握有关涂料性能和操作方法。
7.1.4 钢材表面的飞边、毛刺、电焊药皮、焊瘤、焊接飞溅物、灰尘、积垢、氧化皮、旧涂层、可溶性盐类等,在除锈前应清理干净;钢材表面油脂、污垢应使用热碱液或有机溶剂清洗干净,再用清洁淡水(热水或冷水)冲刷至中性,并应进行干燥处理。
7.1.5 不应使用带除锈功能的防锈漆代替除锈和底漆。
7.1.6 涂装工程的施工,应遵守国家现行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7.1.1 为保证涂装质量,必须在检验批全部检验完成后才能进行涂装施工,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包括:钢结构构件组装、焊接、构件的隐蔽部位、预拼装等。
7.1.3 除锈及涂装操作人员安装注意事项如下:
    (1)除锈操作人员应检查喷枪、喷嘴、风管及有关机具是否完好无损,除锈时应佩戴防护、防尘面罩及其他保护用品。
    (2)涂装操作人员应注意:
     1)避免吸收溶剂蒸气,眼睛、皮肤不得接触涂料;
     2)提供充足的通风;
     3)当眼睛接触涂料时,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并尽快送医院;
     4)当皮肤接触涂料时,用肥皂水或适当的清洁剂彻底清洗;
     5)远离一切火星和明火;
     6)施工时不得吃东西、喝水和抽烟;
     7)注意涂装包装上的安全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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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钢板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T5123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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