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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钢结构油漆喷涂
7.3.1 油漆喷涂应在除锈等级检查评定,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后进行,除锈与底漆喷涂的间隔时间不应超过6h,有返锈现象时应重新除锈。
7.3.2 焊接件表面局部凹陷,可用配套性良好的常温固化型腻子进行填补刮平后,表面再喷涂油漆。
7.3.3 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应湿度应符合涂装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境温度宜为5℃~38℃,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
2 构件表面不得有结露、水汽等;
3 涂装后4h内应保护不受雨淋;
4 当有雨、雾、雪和较大灰尘的气候条件时,不得户外施工。
7.3.4 设计图中注明不涂装的部位以及与混凝土接触或埋入其中的部件、安装的加工面、钢管的内表面、不锈钢表面、钢轨、钢衬套等部位均不需涂装,不需涂装的部位宜进行遮盖,防止误涂。对装配后不能靠近、无法涂装的部位,应在装配前完成涂漆。
7.3.5 施工前应对涂料名称、型号、颜色等进行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涂料应在贮存期内使用,对超过贮存期的涂料应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涂料及辅助材料应贮存在通风良好的库房内,温度宜控制在5℃~35℃,按原桶密封保管。
7.3.6 涂料的配制应按各种涂料说明书的规定执行,当天使用的涂料应在当天配制,不得随意添加稀释剂。
7.3.7 涂料品种、喷涂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为一25μm,每道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一5μm,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宜涂装二底二面,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不应小于150μm,室内不应小于125μm。
7.3.8 下一道涂层应在上一道涂层检查合格后进行,间隔时间不应少于4h。
7.3.9 涂层应均匀。底漆、中间漆不允许有针孔、气泡、裂纹、脱皮、流挂、返锈、误涂、漏涂等缺陷,无明显起皱,附着应良好;面漆涂层可有少量气泡和流挂,但主要大面上不应出现上述缺陷。
7.3.10 涂装完毕后,应在构件上标注原编号及各种定位标记。
7.3.11 当钢构件处在有腐蚀介质或露天环境且设计有要求时,应进行涂层附着力测试,在检测范围内,涂层完整程度达到70%以上可为合格。
条文说明
7.3.1 涂层与涂层之间的间隔时间,由于各种油漆的表干(指干)时间不同,应以先涂装的涂层达到表干后才进行下一道的涂装,一般涂层的间隔时间不少于6h。涂装底漆前,金属表面不得有锈蚀或污垢;涂层上重涂,原涂层上不得有灰尘、污垢。
7.3.4 设计图中注明不涂装的部位,如高强度螺栓连接接触面等不得涂装;安装焊缝处应留出30mm~50mm暂不涂装,待安装完后补涂。
7.3.5 涂装检查:
(1)每一涂层完成后,均要进行外观检查,用肉眼或五倍放大镜检查。
(2)涂层厚度检查,由于每种涂料实干(完全干透)时间的不同,从几小时到几十小时,甚至若干天才能干透,不可能待每一涂层实干后来测量每层厚度,这样涂装时间太长,故只检测涂层总厚度。检测方法是用电磁式干漆膜测厚仪(简称测厚仪)测量。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3个测点的平均值应不小于标准涂层总厚度的90%,但3点中的最小值不应小于标准涂层总厚度的70%。
7.3.11 涂层附着力测试,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1720或《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GB/T9286执行。在检测范围内,涂层完整程度达到70%以上即为合格。
涂层附着力系指漆膜与被涂物体表面黏合牢固的性能。要真正准确的测定比较困难,目前一般采用间接手段(综合测定和剥落测定)来测定,综合测定如在硬度、冲击强度、柔韧性试验中,也可间接地反映出漆膜的附着力;剥落测定有划格法、划圈法、划交叉线法、扭开法、拉开法等。
划圈法常用QFZ-Ⅱ型漆膜附着力试验仪,划出圆滚曲线后在划痕范围内对漆膜完整程度按现行国家标准《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1720进行评定。
划格法与划交叉线法基本相似,较简单易行。现以划交叉线法举例说明:用6块规格为200mm×200mm(厚度3mm~5mm)的钢试片,材质及表面处理与构件相同,涂装一遍油漆(油漆及涂装方式与构件相同),待实干后,用锋利小刀或刀片在油漆表面划交叉线,其夹角为60°,刀痕应划至钢板表面,然后贴上专用胶带,使胶带紧贴漆膜,用手迅速将胶带扯起,当刀痕两侧的涂层被扯下的总宽度最大不超过2mm,即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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