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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管渠修理
3.6.1 排水管理单位应根据管渠检查评估报告及时制定管渠修理计划,消除缺陷、恢复管渠原有功能,延长管渠使用寿命。
3.6.2 排水管渠应采用承插柔性接口的管道;大管径排水主管在适当距离的检查井内可设置闸槽。
3.6.3 排水管渠修理可分为开挖修理和非开挖修理。开挖修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非开挖修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 210的有关规定。
3.6.4 排水管渠非开挖修理可分为局部修理、整体修理和辅助修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开挖修理方法的适用范围应符合表3.6.4的规定;
3.6.2 排水管渠应采用承插柔性接口的管道;大管径排水主管在适当距离的检查井内可设置闸槽。
3.6.3 排水管渠修理可分为开挖修理和非开挖修理。开挖修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非开挖修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 210的有关规定。
3.6.4 排水管渠非开挖修理可分为局部修理、整体修理和辅助修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开挖修理方法的适用范围应符合表3.6.4的规定;
表3.6.4 非开挖修理方法的适用范围
续表 3.6.4
续表 3.6.4
注:表中“√”表示适用,“—”表示不适用。
2 局部修理后的过水面积不应小于原管的75%,整体修理后的过水面积不应小于原管的85%。
3.6.5 排水管渠修理前,应对排水管渠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检测与评估并提出修复设计方案。排水管道非开挖修理前,应根据检测与评估报告,并按下列方法选用:
1 局部或接口缺陷可采用局部修理;
2 对管道内部严重腐蚀、裂缝、多处接口渗漏等结构遭到多处损坏的管道,应采用整体修理;
3 强度已削弱的管道,在选择整体修理时应采用自立内衬管强度进行设计;
4 排水管道检查井内部发生破裂、渗漏等缺陷时,应采用嵌补法、现场固化内衬、涂层内衬等方法修理。
3.6.6 井框升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机动车道下用于井框升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2 井框与路面的高低差应符合本规程第3.3.3条的规定;井壁内的升高部分应采用水泥砂浆抹平;
3 井框升降施工及养护期间,应设置施工围栏保护和警示标识。
3.6.7 旧管上加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接入管的管底低于旧管管顶时,加井应按新砌检查井的标准砌筑;
2 当接入管的管底高于旧管管顶时,可采用骑管井的方式在不断水的情况下加建新井;
3 骑管井的荷载不得全部落在旧管上,骑管井的混凝土基础宜低于主管的管底,必要时应对原管进行加固;
4 在旧管上凿孔应采用机械切割或钻孔,不得将水泥碎块遗留在管内。
3.6.8 支管接入主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管应在检查井处接入;
2 当支管管底低于原有管管顶时,其水流的转角不应小于90°;
3 支管应伸入检查井内,管口应与井内壁平齐;
4 雨水管或合流管的接户井底部宜设置沉泥槽。
2 局部修理后的过水面积不应小于原管的75%,整体修理后的过水面积不应小于原管的85%。
3.6.5 排水管渠修理前,应对排水管渠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检测与评估并提出修复设计方案。排水管道非开挖修理前,应根据检测与评估报告,并按下列方法选用:
1 局部或接口缺陷可采用局部修理;
2 对管道内部严重腐蚀、裂缝、多处接口渗漏等结构遭到多处损坏的管道,应采用整体修理;
3 强度已削弱的管道,在选择整体修理时应采用自立内衬管强度进行设计;
4 排水管道检查井内部发生破裂、渗漏等缺陷时,应采用嵌补法、现场固化内衬、涂层内衬等方法修理。
3.6.6 井框升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机动车道下用于井框升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2 井框与路面的高低差应符合本规程第3.3.3条的规定;井壁内的升高部分应采用水泥砂浆抹平;
3 井框升降施工及养护期间,应设置施工围栏保护和警示标识。
3.6.7 旧管上加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接入管的管底低于旧管管顶时,加井应按新砌检查井的标准砌筑;
2 当接入管的管底高于旧管管顶时,可采用骑管井的方式在不断水的情况下加建新井;
3 骑管井的荷载不得全部落在旧管上,骑管井的混凝土基础宜低于主管的管底,必要时应对原管进行加固;
4 在旧管上凿孔应采用机械切割或钻孔,不得将水泥碎块遗留在管内。
3.6.8 支管接入主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管应在检查井处接入;
2 当支管管底低于原有管管顶时,其水流的转角不应小于90°;
3 支管应伸入检查井内,管口应与井内壁平齐;
4 雨水管或合流管的接户井底部宜设置沉泥槽。
条文说明
3.6.2 大管径排水主管在适当距离的检查井内可设置闸槽,便于突发情况时的应急处理。
3.6.3 管道非开挖修复技术于20世纪70年代在发达国家兴起,之后逐渐形成产业。该技术与传统的管道修复技术相比,在保障工程周围管线、构(建)筑物安全,保障交通畅通方面,具有优越性,是在不开挖或少开挖路面的情况下,利用原管位资源,对损坏的排水管渠和检查井进行非开挖修理,使老管道在没有开挖条件的情况下增加使用寿命。在工程造价合理的条件下,对城镇排水管道修复更新建议优先选用非开挖技术。
3.6.4 排水管渠非开挖修理:
局部修理是对旧管渠内的管壁局部破损、腐蚀,接口脱节、错位、渗漏等缺陷进行修复的方法。如果管渠本身材质较好,仅出现少量局部缺陷,采用局部修理比较经济。
常用的局部修理技术有:
1)嵌补法是一种修理排水管渠接口脱节和渗漏、检查井井壁和拱圈开裂的局部修理技术,适用于管渠接口错位小于等于5cm,管渠结构基本稳定、管渠线性没明显变化、管渠壁体坚实不酥化。其修理工艺特点是在排水管渠或者检查井井壁有开裂或渗漏的地方开凿裂缝,用水泥麻丝封堵,然后在裂缝内预埋塑料软管,在预埋管外封盖双快水泥,逐渐抽出预埋软管,形成注浆空间,等水泥硬化后注入嵌补材料,清除嵌补材料膨胀后的碎片,用水泥砂浆抹平管面后完成。嵌补材料可分为刚性和柔性两种。常用的刚性材料有石棉水泥、双A水泥砂浆等;常用的柔性材料有沥青麻丝、聚硫密封胶、聚氨酯等。柔性材料的抗变形能力强,堵漏效果更好。随着化学材料的研发,环氧焦油砂浆、聚硫密封胶、聚氨酯等开始取代水泥砂浆。柔性材料的抗变形能力强,堵漏效果更好。适用于接口或裂缝嵌补,效果比刚性效果好。嵌补法设备简单,但施工质量受操作环境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稳定性和可靠性比较差,检查和评定嵌补质量也很困难,因此应对采用裂缝嵌补的修理管渠或检查井进行定期回访检查。
2)套环法是一种修理排水管渠变形、错位、脱节、渗漏的局部修理技术,适用于管道接口错位小于或等于3cm,管道结构基本稳定、管道线性没明显变化、管道壁体坚实不酥化。其修理工艺特点是在管道接口或局部损坏部位安装止水套环。套环材料有普通钢套环、不锈钢套环、聚氯乙烯(PVC)套环等,套环在安装前通常被分成2片~3片,安装时用螺栓、楔形块、卡口等方式使套环连成整体并紧贴母管内壁;套环与母管之间可采用止水橡胶圈或用化学材料填充。套环法的质量稳定性较好,但对水流形态和过水断面有一定影响。
3)局部内衬法是一种修理排水管渠破裂、变形、错位、脱节、渗漏和检查井开裂等的局部修理技术,适用于管渠接口错位小于等于5cm,管渠结构基本稳定、管渠线性没明显变化、管渠壁体坚实不酥化。其修理工艺特点是利用毡筒气囊局部成型的技术,将涂灌树脂的毡筒用气囊使之紧贴母管,然后用紫外线等方法加热固化。实际上是将整体现场固化内衬法用于局部修理。一般可分为毡筒气囊局部成型、人工玻璃钢接口等。
整体修理是对两个检查井或一段道路之间的管段进行整段加固修理。对管渠内部严重腐蚀、接口渗漏点较多以及管渠的结构普遍损坏,无法采用局部修理的管渠应该采用整体修理的方法。采用整体修理的管渠可以达到整旧如新的效果,因此在国外称为管道更新,常用的管道更新技术见本规程术语第2.0.31条~第2.0.35条。
涂层内衬是一种不增加结构强度的排水管渠整体修理方法,主要是以防腐、防渗为修理目的,同时适用于对检查井的修理。涂层修理包括水泥砂浆喷涂、聚脲喷涂、水泥基聚合物防水涂层和玻璃钢涂层内衬等。涂层法对施工前的堵漏和管道表面处理有较严格的要求。涂层法的施工质量受操作环境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稳定性和可靠性比较差,检查和评定涂层质量也比较困难。
辅助修理常用方式为地基加固防渗漏处理技术(土体注浆法)。土体注浆法是较早应用的一种排水管道防渗堵漏和填充方法,通过管内向外或地面向下对排水管道周围和接口部位、检查井底板和四周井壁注浆,形成隔水帷幕防止渗漏,固化管道和检查井周围土体,填充因水土流失造成的空洞,增加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模量,隔断地下水渗入管道及检查井的途径的一种堵漏、填充方法。其对修复管道的稳定和防止道路路面的沉降作用较大,通常被作为一种辅助修复方法用于各种非开挖修复的前期处理。注浆分为土体注浆和裂缝注浆;对于注浆材料,土体注浆可选用水泥注浆和化学注浆两种,裂缝注浆则选用化学注浆。
3.6.5 为了有计划有效率地进行管渠修理,应进行管渠前期调查、检测、评估与修复设计。排水管道评估主要是对管道功能性缺陷及结构性缺陷进行评判,评判管道功能性缺陷主要为修复方案计算清理管道的工作量及费用;评判管道结构性缺陷是对管道缺陷类型、严重程度判断管道的损坏程度。制定排水管渠修复方案程序见图4。
3.6.3 管道非开挖修复技术于20世纪70年代在发达国家兴起,之后逐渐形成产业。该技术与传统的管道修复技术相比,在保障工程周围管线、构(建)筑物安全,保障交通畅通方面,具有优越性,是在不开挖或少开挖路面的情况下,利用原管位资源,对损坏的排水管渠和检查井进行非开挖修理,使老管道在没有开挖条件的情况下增加使用寿命。在工程造价合理的条件下,对城镇排水管道修复更新建议优先选用非开挖技术。
3.6.4 排水管渠非开挖修理:
局部修理是对旧管渠内的管壁局部破损、腐蚀,接口脱节、错位、渗漏等缺陷进行修复的方法。如果管渠本身材质较好,仅出现少量局部缺陷,采用局部修理比较经济。
常用的局部修理技术有:
1)嵌补法是一种修理排水管渠接口脱节和渗漏、检查井井壁和拱圈开裂的局部修理技术,适用于管渠接口错位小于等于5cm,管渠结构基本稳定、管渠线性没明显变化、管渠壁体坚实不酥化。其修理工艺特点是在排水管渠或者检查井井壁有开裂或渗漏的地方开凿裂缝,用水泥麻丝封堵,然后在裂缝内预埋塑料软管,在预埋管外封盖双快水泥,逐渐抽出预埋软管,形成注浆空间,等水泥硬化后注入嵌补材料,清除嵌补材料膨胀后的碎片,用水泥砂浆抹平管面后完成。嵌补材料可分为刚性和柔性两种。常用的刚性材料有石棉水泥、双A水泥砂浆等;常用的柔性材料有沥青麻丝、聚硫密封胶、聚氨酯等。柔性材料的抗变形能力强,堵漏效果更好。随着化学材料的研发,环氧焦油砂浆、聚硫密封胶、聚氨酯等开始取代水泥砂浆。柔性材料的抗变形能力强,堵漏效果更好。适用于接口或裂缝嵌补,效果比刚性效果好。嵌补法设备简单,但施工质量受操作环境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稳定性和可靠性比较差,检查和评定嵌补质量也很困难,因此应对采用裂缝嵌补的修理管渠或检查井进行定期回访检查。
2)套环法是一种修理排水管渠变形、错位、脱节、渗漏的局部修理技术,适用于管道接口错位小于或等于3cm,管道结构基本稳定、管道线性没明显变化、管道壁体坚实不酥化。其修理工艺特点是在管道接口或局部损坏部位安装止水套环。套环材料有普通钢套环、不锈钢套环、聚氯乙烯(PVC)套环等,套环在安装前通常被分成2片~3片,安装时用螺栓、楔形块、卡口等方式使套环连成整体并紧贴母管内壁;套环与母管之间可采用止水橡胶圈或用化学材料填充。套环法的质量稳定性较好,但对水流形态和过水断面有一定影响。
3)局部内衬法是一种修理排水管渠破裂、变形、错位、脱节、渗漏和检查井开裂等的局部修理技术,适用于管渠接口错位小于等于5cm,管渠结构基本稳定、管渠线性没明显变化、管渠壁体坚实不酥化。其修理工艺特点是利用毡筒气囊局部成型的技术,将涂灌树脂的毡筒用气囊使之紧贴母管,然后用紫外线等方法加热固化。实际上是将整体现场固化内衬法用于局部修理。一般可分为毡筒气囊局部成型、人工玻璃钢接口等。
整体修理是对两个检查井或一段道路之间的管段进行整段加固修理。对管渠内部严重腐蚀、接口渗漏点较多以及管渠的结构普遍损坏,无法采用局部修理的管渠应该采用整体修理的方法。采用整体修理的管渠可以达到整旧如新的效果,因此在国外称为管道更新,常用的管道更新技术见本规程术语第2.0.31条~第2.0.35条。
涂层内衬是一种不增加结构强度的排水管渠整体修理方法,主要是以防腐、防渗为修理目的,同时适用于对检查井的修理。涂层修理包括水泥砂浆喷涂、聚脲喷涂、水泥基聚合物防水涂层和玻璃钢涂层内衬等。涂层法对施工前的堵漏和管道表面处理有较严格的要求。涂层法的施工质量受操作环境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稳定性和可靠性比较差,检查和评定涂层质量也比较困难。
辅助修理常用方式为地基加固防渗漏处理技术(土体注浆法)。土体注浆法是较早应用的一种排水管道防渗堵漏和填充方法,通过管内向外或地面向下对排水管道周围和接口部位、检查井底板和四周井壁注浆,形成隔水帷幕防止渗漏,固化管道和检查井周围土体,填充因水土流失造成的空洞,增加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模量,隔断地下水渗入管道及检查井的途径的一种堵漏、填充方法。其对修复管道的稳定和防止道路路面的沉降作用较大,通常被作为一种辅助修复方法用于各种非开挖修复的前期处理。注浆分为土体注浆和裂缝注浆;对于注浆材料,土体注浆可选用水泥注浆和化学注浆两种,裂缝注浆则选用化学注浆。
3.6.5 为了有计划有效率地进行管渠修理,应进行管渠前期调查、检测、评估与修复设计。排水管道评估主要是对管道功能性缺陷及结构性缺陷进行评判,评判管道功能性缺陷主要为修复方案计算清理管道的工作量及费用;评判管道结构性缺陷是对管道缺陷类型、严重程度判断管道的损坏程度。制定排水管渠修复方案程序见图4。
图4 制定排水管渠修复方案程序
在开挖或非开挖修复方法都可选择的情况下,工程费用是决定修复方法的重要指标,修复工程造价主要有修复工程的建造安装费用、周边设施设备的监测、保护、临迁、恢复等费用,此外,还应适当考虑社会稳定可能发生的费用。
3 自立内衬管是指能够不依靠旧管道的强度而独立承受各种荷载的内衬管。
4 非开挖修理不适用于严重沉降、与管道接口严重错位损坏的检查井。
3.6.8 支管接入主管:
1 支管不通过检查井直接插入主管的做法俗称暗接。规定不许暗接的目的是避免在主管上打洞容易造成管道损坏和连接部位渗漏;管道维护时,竹片等疏通工具也容易在暗接处卡住或断落。因此,在现阶段规定支管应通过检查井连通是必要的;
2 规定支管水流转角不小于90°是为了避免水流干扰,减少水头损失;
4 接入雨水管或合流管的接户井设置沉泥槽后,有利于减少主管的积泥。
3 自立内衬管是指能够不依靠旧管道的强度而独立承受各种荷载的内衬管。
4 非开挖修理不适用于严重沉降、与管道接口严重错位损坏的检查井。
3.6.8 支管接入主管:
1 支管不通过检查井直接插入主管的做法俗称暗接。规定不许暗接的目的是避免在主管上打洞容易造成管道损坏和连接部位渗漏;管道维护时,竹片等疏通工具也容易在暗接处卡住或断落。因此,在现阶段规定支管应通过检查井连通是必要的;
2 规定支管水流转角不小于90°是为了避免水流干扰,减少水头损失;
4 接入雨水管或合流管的接户井设置沉泥槽后,有利于减少主管的积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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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排水管渠
- 3.1 一般规定
- 3.2 管渠巡视
- 3.3 管渠养护
- 3.4 管渠污泥运输与处理处置
- 3.5 管渠检查与评估
- 3.6 管渠修理
- 3.7 管渠封堵与废除
- 3.8 纳管管理
- 4 排水泵站
- 4.1 一般规定
- 4.2 水泵
- 4.3 电气设备
- 4.4 进水与出水设施
- 4.5 仪表与自控
- 4.6 泵站辅助设备
- 4.7 消防与安全设施
- 4.8 操作管理
- 4.9 安全管理
- 5 调蓄池
- 6 排水设施运行调度
- 7 排水防涝
- 7.1 一般规定
- 7.2 排水防涝准备与检查
- 7.3 预案制定与管理
- 7.4 排水防涝应急处置
- 8 档案与信息化管理
- 附录A 排水系统数据库基本属性信息
- 附录B 排水管渠设施数据库基本属性信息
- 附录C 排水泵站数据库基本属性信息
- 本规程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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