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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档案与信息化管理
8.0.1 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排水管网、泵站设施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
8.0.2 排水设施档案应包括工程竣工资料,巡查、维护、运行和维修资料,水质水量检测资料,各类事故处理报告,相关电子文档、摄影和摄像等资料,并应采用计算机管理。
8.0.3 工程竣工后,排水管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竣工资料及时归档。
8.0.4 排水设施运行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排水设施概况及设施一览表;
2 排水设施服务图,包括汇水边界、路名、泵站位置,主要管道流向、管径、管底标高;
3 排水设施平面、剖面图,包括进出水管的管径、标高、集水井、泵房、开停泵水位;
4 泵站电气主接线图、自控系统图;
5 排水设施相关巡查、维护、运行、维修、泵站运行记录报表。
8.0.5 排水管理单位应绘制排水系统图、排水管渠图,并应根据设施变化情况及时修订。
8.0.6 排水系统图内容应包括:排水系统边界、泵站及排放口、污水厂、泵站装机容量、主管、管径、管渠流向、道路、河流等。
8.0.7 排水管渠图比例宜为(1∶500)~(1∶2000),应包括主管、支管、检查井、雨水口、接户井、管径、管渠长度、管渠流向、管渠底及地面高程、道路边线、沿街参照物等。
8.0.8 排水管理单位应编制排水设施量、运行技术经济指标等统计年报。
8.0.9 排水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信息管理系统。排水信息管理系统的总体结构应包括基本地形图数据库、排水管渠与泵站空间信息数据库、排水管渠与泵站属性信息数据库、数据库管理子系统和空间信息分析处理子系统。
8.0.10 排水信息管理系统应包括下列基本功能:
1 数据输入、编辑功能;
2 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3 信息维护和更新功能;
4 图形及报表的输出、打印功能。
8.0.11 排水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数据库数据维护和更新机制。数据库排水设施基础属性数据内容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附录C的规定。
8.0.12 排水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各类信息应具有统一性、精确性和时效性,且应进行分类编码和标识编码,编码应标准化、规范化。
8.0.2 排水设施档案应包括工程竣工资料,巡查、维护、运行和维修资料,水质水量检测资料,各类事故处理报告,相关电子文档、摄影和摄像等资料,并应采用计算机管理。
8.0.3 工程竣工后,排水管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竣工资料及时归档。
8.0.4 排水设施运行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排水设施概况及设施一览表;
2 排水设施服务图,包括汇水边界、路名、泵站位置,主要管道流向、管径、管底标高;
3 排水设施平面、剖面图,包括进出水管的管径、标高、集水井、泵房、开停泵水位;
4 泵站电气主接线图、自控系统图;
5 排水设施相关巡查、维护、运行、维修、泵站运行记录报表。
8.0.5 排水管理单位应绘制排水系统图、排水管渠图,并应根据设施变化情况及时修订。
8.0.6 排水系统图内容应包括:排水系统边界、泵站及排放口、污水厂、泵站装机容量、主管、管径、管渠流向、道路、河流等。
8.0.7 排水管渠图比例宜为(1∶500)~(1∶2000),应包括主管、支管、检查井、雨水口、接户井、管径、管渠长度、管渠流向、管渠底及地面高程、道路边线、沿街参照物等。
8.0.8 排水管理单位应编制排水设施量、运行技术经济指标等统计年报。
8.0.9 排水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信息管理系统。排水信息管理系统的总体结构应包括基本地形图数据库、排水管渠与泵站空间信息数据库、排水管渠与泵站属性信息数据库、数据库管理子系统和空间信息分析处理子系统。
8.0.10 排水信息管理系统应包括下列基本功能:
1 数据输入、编辑功能;
2 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3 信息维护和更新功能;
4 图形及报表的输出、打印功能。
8.0.11 排水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数据库数据维护和更新机制。数据库排水设施基础属性数据内容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附录C的规定。
8.0.12 排水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各类信息应具有统一性、精确性和时效性,且应进行分类编码和标识编码,编码应标准化、规范化。
条文说明
8.0.2 电子文档对资料有效保存非常重要。工程建设文本主要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扩大初步设计书、施工图设计书、施工设计图和土地证明文本等。竣工验收资料主要包括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图、竣工验收报告、设备清单和工程决算等。湿陷性黄土地区在排水管道档案中,应包括管线位置土的湿陷类型、湿陷等级、湿陷土层厚度、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等内容。
8.0.3 工程竣工后,排水管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竣工资料按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归档。
8.0.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3]23号文《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各地城市宜加强城市降雨规律、排水影响评价、暴雨内涝风险等方面的研究。全面提升排水防涝数字化水平,积极应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遥感应用等技术系统。建立具有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等功能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强化数字信息技术对排水防涝工作的支撑。
8.0.11 维护和更新机制主要包括:对数据库数据进行补充、校核和更正,应对存在疑问的数据进行实地修改及测试,及时更新数据。
8.0.3 工程竣工后,排水管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竣工资料按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归档。
8.0.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3]23号文《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各地城市宜加强城市降雨规律、排水影响评价、暴雨内涝风险等方面的研究。全面提升排水防涝数字化水平,积极应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遥感应用等技术系统。建立具有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等功能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强化数字信息技术对排水防涝工作的支撑。
8.0.11 维护和更新机制主要包括:对数据库数据进行补充、校核和更正,应对存在疑问的数据进行实地修改及测试,及时更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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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排水管渠
- 3.1 一般规定
- 3.2 管渠巡视
- 3.3 管渠养护
- 3.4 管渠污泥运输与处理处置
- 3.5 管渠检查与评估
- 3.6 管渠修理
- 3.7 管渠封堵与废除
- 3.8 纳管管理
- 4 排水泵站
- 4.1 一般规定
- 4.2 水泵
- 4.3 电气设备
- 4.4 进水与出水设施
- 4.5 仪表与自控
- 4.6 泵站辅助设备
- 4.7 消防与安全设施
- 4.8 操作管理
- 4.9 安全管理
- 5 调蓄池
- 6 排水设施运行调度
- 7 排水防涝
- 7.1 一般规定
- 7.2 排水防涝准备与检查
- 7.3 预案制定与管理
- 7.4 排水防涝应急处置
- 8 档案与信息化管理
- 附录A 排水系统数据库基本属性信息
- 附录B 排水管渠设施数据库基本属性信息
- 附录C 排水泵站数据库基本属性信息
- 本规程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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