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 档案与信息化管理


8.0.1 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排水管网、泵站设施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
8.0.2 排水设施档案应包括工程竣工资料,巡查、维护、运行和维修资料,水质水量检测资料,各类事故处理报告,相关电子文档、摄影和摄像等资料,并应采用计算机管理。
8.0.3 工程竣工后,排水管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竣工资料及时归档。
8.0.4 排水设施运行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排水设施概况及设施一览表;
    2 排水设施服务图,包括汇水边界、路名、泵站位置,主要管道流向、管径、管底标高;
    3 排水设施平面、剖面图,包括进出水管的管径、标高、集水井、泵房、开停泵水位;
    4 泵站电气主接线图、自控系统图;
    5 排水设施相关巡查、维护、运行、维修、泵站运行记录报表。
8.0.5 排水管理单位应绘制排水系统图、排水管渠图,并应根据设施变化情况及时修订。
8.0.6 排水系统图内容应包括:排水系统边界、泵站及排放口、污水厂、泵站装机容量、主管、管径、管渠流向、道路、河流等。
8.0.7 排水管渠图比例宜为(1∶500)~(1∶2000),应包括主管、支管、检查井、雨水口、接户井、管径、管渠长度、管渠流向、管渠底及地面高程、道路边线、沿街参照物等。
8.0.8 排水管理单位应编制排水设施量、运行技术经济指标等统计年报。
8.0.9 排水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信息管理系统。排水信息管理系统的总体结构应包括基本地形图数据库、排水管渠与泵站空间信息数据库、排水管渠与泵站属性信息数据库、数据库管理子系统和空间信息分析处理子系统。
8.0.10 排水信息管理系统应包括下列基本功能:
    1 数据输入、编辑功能;
    2 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3 信息维护和更新功能;
    4 图形及报表的输出、打印功能。
8.0.11 排水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数据库数据维护和更新机制。数据库排水设施基础属性数据内容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附录C的规定。
8.0.12 排水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各类信息应具有统一性、精确性和时效性,且应进行分类编码和标识编码,编码应标准化、规范化。
条文说明
8.0.2 电子文档对资料有效保存非常重要。工程建设文本主要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扩大初步设计书、施工图设计书、施工设计图和土地证明文本等。竣工验收资料主要包括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图、竣工验收报告、设备清单和工程决算等。湿陷性黄土地区在排水管道档案中,应包括管线位置土的湿陷类型、湿陷等级、湿陷土层厚度、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等内容。
8.0.3 工程竣工后,排水管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竣工资料按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归档。
8.0.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3]23号文《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各地城市宜加强城市降雨规律、排水影响评价、暴雨内涝风险等方面的研究。全面提升排水防涝数字化水平,积极应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遥感应用等技术系统。建立具有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等功能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强化数字信息技术对排水防涝工作的支撑。
8.0.11 维护和更新机制主要包括:对数据库数据进行补充、校核和更正,应对存在疑问的数据进行实地修改及测试,及时更新数据。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8-2016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