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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操作管理


4.8.1 泵站的操作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泵站应在满足工况条件下运行;
    2 泵站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与方案,并应每年按需进行修编;
    3 泵站管理人员应经上岗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应按期复审;
    4 泵站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泵站内各项管理制度,各类设施设备运行操作、维护要求及技术指标;
    5 泵站管理人员应服从上级运行调度指令;
    6 排水泵站通信联络应保持通畅;
    7 站内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8 泵站管理人员应做好各项生产数据的记录和统计。
4.8.2 水泵机组运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机组的日常检查、维保、检修、试泵应符合本规程第4.2节的规定;
    2 根据不同的运行模式,排水泵站应制定相应的水泵机组运行水位;
    3 水泵机组启动前,应对闸阀门位置、集水井水位、电动机、水泵、配电设备、通风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具备运行条件;
    4 水泵机组启动时,应正确按下启动按钮,并应对配电设备、电动机、水泵、集水井、出流井进行巡查;
    5 水泵机组宜逐台开启;
    6 水泵机组运行过程中应定时巡视;
    7 停运水泵机组时,应正确按下停运按钮,并应对配电设备、电动机、水泵、集水井、出水井巡查,听止回阀或拍门关闭声响,排除泵室积水。
4.8.3 电气设备运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倒闸操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 电气倒闸操作应符合下列原则:
    1)送电原则:先高压后低压,先总路后分路;先隔离开关后断路器,先母线侧后负荷侧;
    2)停电原则:先低压后高压,先分路后总路;先断路器后隔离开关,先负荷侧后母线侧。
    3 不得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4 高压断路器分闸后应先上锁,并应在操作手柄上悬挂警告牌。
    5 变压器两侧接好地线后,应在操作手柄上悬挂警告牌2块。
    6 双电源供电泵站2台主变同时送电,分段运行时,低压联络柜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应处于分闸状态。
    7 变、配电装置的工作电压、工作负荷和温度应控制在额定值允许变化范围内。
    8 当变、配电设备在运行中发生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之前不得合闸。
    9 当变、配电设备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10 电容器在重新合闸前应将电容器放电。
    11 高压设备操作人员不应少于两人,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8.4 闸门或阀门运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闸门或阀门日常检查、维保、检修应符合本规程第4.4节的规定;
    2 闸门或阀门的开闭应根据泵站运行模式的不同而正确转换;
    3 闸门或阀门开闭前,应对闸门或阀门开度,就地、远程、停止挡位,电动、手动挡位进行检查;
    4 闸门或阀门开闭过程应平稳,齿轮箱应无杂音、卡阻;
    5 闸门或阀门开闭结束后,应进行巡视巡查;
    6 闸门或阀门应定期进行开闭试验,确保完好。
4.8.5 格栅除污装置运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格栅除污装置日常检查、维保、检修应符合本规程第4.4节的规定;
    2 格栅除污装置运行可设定自动运行、远程遥控和就地手动三种模式;
    3 格栅除污机开启时,应同时启动栅渣输送机和压榨机;
    4 格栅除污机运行中应做好巡视,当发现格栅松动、变形、缺档或断裂时,应及时停运检修;
    5 格栅除污机停运后,垃圾输送机和压榨机应延迟运行3min~5min;
    6 人工清捞栅渣时应佩戴劳动防护用具,并应在有效监护下进行;
    7 栅渣应被及时处理处置,保持场地清洁。
4.8.6 仪表与自控系统运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表与自控系统日常检查、维保、检修应符合本规程第4.5节的规定;
    2 上位机、远程终端(RTU)与现场仪表数据应一致;
    3 计算机系统应设置用户使用权限;
    4 计算机系统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病毒和非法软件的入侵;
    5 当自控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转换为手动控制模式。
4.8.7 辅助设备运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泵站辅助设备日常检查、维保、检修应符合本规程第4.6节的规定;
    2 起重机械运行前应检查起吊限重;
    3 吊物下方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
    4 泵室有积水时存水泵应及时开启排水。存水泵止回阀、闸门或阀门应完好,管路无漏水。吸水口网罩应无垃圾;
    5 通风装置进、出风口应通畅,无杂物,风管应无漏风;
    6 水泵机组、格栅除污机启用或进行相关作业时应开启通风装置;
    7 除臭装置宜连续运行。
4.8.8 运行记录与统计报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泵站应建立运行记录与统计报表;
    2 运行记录、统计报表应完整、真实、准确,字迹清晰,并应有值班人员签字;
    3 运行记录、统计报表应由相关负责人审核,可按月、年归档保存;
    4 运行记录、统计报表修改应敲“修改章”,不得随意涂改;
    5 除纸质记录报表外,运行记录、统计报表宜转换成电子文档。
4.8.9 周界报警系统运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周界报警系统的定期维护应符合本规程第4.7.6条的规定;
    2 应保持供电系统正常;
    3 监控计算机应保持常开状态,存储数据应正常。
条文说明
4.8.1 泵站操作管理:
    1 城镇排水泵站主要分为雨水泵站、污水泵站与合流泵站。雨水泵站具有防汛功能,污水泵站具有污水收集和输送功能,合流泵站兼具防汛及污水收集、输送功能。排水泵站工况是指满足泵站运行的条件和依据,包括开泵水位、加泵水位、停泵水位、最低运行水位,在旱流、降雨、试泵、检修、应急等不同模式下的开泵台数应与变配电设备允许容量、下游管道能力相匹配。
    2 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操作制度、设备保养制度、站内巡视制度等;管理方案主要包括:泵站运行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等;泵站运行方案主要包括:泵站简介、服务范围与系统、运行模式、运行水位、操作规程、应急管理及相关图纸;应急管理是指在发生设备损坏、进水异常、失电等生产事故或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处置预案。
    3 上岗证一般包括高压操作证、低压操作证、泵站工操作证等。
    4 按本规程要求做好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5 除依据泵站运行方案运行外,运行管理人员应服从上级调度指令。
    6 通信联络是指网络、电话、无线电等通信方式。
4.8.2 水泵机组运行操作:
   2 泵站运行应根据泵站类型、服务要求制定不同运行模式,一般主要有:旱流运行模式、降雨运行模式、试车模式以及检修模式;不同模式的运行水位还应根据设计资料、进水管底标高、进水量、易积水或易冒溢点标高等综合设定。具有污水输送功能的排水泵站其运行水位应确保上、下游不冒溢且平稳输送;具有防汛功能的排水泵站其运行水位应确保服务范围防汛除涝安全;当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和地下水渗入量较大时,应严格控制防汛泵站开泵水位;在应急特殊条件下,排水泵站可依据应急预案或特殊调度指令来运行。
    3 检查闸门开启位置是否符合运行模式要求;相关配电设备是否有电,电压是否正常;干式轴流泵开启前应适当松开填料压板,运行停止后紧固、平整压板。水泵机组若15d未运行,开泵前应盘泵,确保无异响、卡阻;离心泵开启前应先打开排气阀排气,待气体排尽,有液体流出后,关闭排气阀。开泵前进水闸门处于开启状态,出水闸门处于关闭状态;潜水泵井筒盖板连接件牢固,连接线套管、排气阀完好,无报警;开启通风装置。
    4 配电设备的主要巡查内容:接触器指示灯、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素表、报警及保护装置、变压器、电容器柜等。有变频装置的水泵机组应对变频器系统的电压、电流、工作频率、温度、噪声进行检查;电动机的主要巡查内容:无异响,无剧烈振动,无焦臭异味,转动方向正确,电机升温正常,电缆升温无异常,油封无漏油,冷却水系统正常,冷却风机正常等;干式泵主要巡查内容:无异响,无剧烈振动,填料函升温、滴水正常,轴承温度正常,油箱无渗漏油,法兰连接处无渗水,各处螺栓无松动脱落,弹性联轴器无橡胶粉末掉落,冷却水系统正常等;潜水泵主要巡查内容:无异响,无剧烈振动,排气阀无异常喷水,井筒盖无渗水,电缆升温无异常,报警指示正常;集水井、出流井的主要巡查内容:集水井水位高于停泵水位,格栅内外水位差不超过200mm,格栅除污机、垃圾输送机、压榨机等工作正常,通风、除臭装置运行正常,流量仪表读数合理,出流井无冒溢等。
    5 水泵机组逐台开启时宜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一般待前一台泵机组的电流、进水等工况运行平稳后,方可启动下一台。
    6 人工巡视周期不宜大于2h,并对配电设备、电动机、水泵、集水井、出流井进行巡查。
    7 正常情况下,泵室积水一般来自于干式泵运行过程中的填料函渗水。
4.8.3 电气设备运行操作:
    1 参照《电力(业)安全工作规程》包括《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高压试验室部分》GB26861-2011执行。电气操作制度主要内容:
    1)工作票制度主要内容: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使用工作票,严格按工作票内容执行;工作票填写后应由上级电气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有效,审核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性及安全措施是否完备等;上级电气负责人收到工作票时,应仔细核对,必要时进行更正、补充;工作票应一式两份,填写正确,不得随意涂改;两份工作票,一份由工作监护人收执,另一份由厂、站电气主管人员保存。
    2)工作许可制度主要内容:工作人员、监护人员在现场应一同再次检查安全措施,并在两份工作票上签字,交电气负责人签收;监护人员应对工作人员指明电气设备清扫或维修的部位,并当工作人员面用手触碰已停电并接地和短路的导电工作部位,证明无电;工作人员、监护人员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
    3)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经许可开始工作后,监护人员应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若发现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应立即制止,提出警告并纠正;监护人员应始终在工作地点不间断地监护工作人员,若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代替,告知全体工作成员,履行变更手续;工作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工作间断时,全体工作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监护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由监护人带领方可继续工作;泵站运行人员没有得到监护人员通知,不得对停电的清扫或维修的设备合闸送电;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仔细清扫整理现场,监护人员会同工作人员认真检查,然后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工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在完成下列工作后,工作票方可终结:拆除所有接地线,清点接地线数目;拆除临时遮拦及警告标识牌;恢复常设遮拦;泵站运行人员在接到工作终结通知后,应再次检查设备工作地点是否有遗留物件;线路停电检查全部完成后,应向上级电气负责人汇报,经同意后方可送电。
    2 具体倒闸操作应按工作票内容执行。
    3 线路上有设备在运行或有电的情况下,不得直接操作隔离开关。
    5 接地包括连接地线或合接地闸刀。
    6 联络柜应上锁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
    8 停运操作应符合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并立即报告上级负责人。
    10 电容器放电装置应良好。
    11 高压电气设备不得单人工作,并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8.4 闸门或阀门运行操作:
    2 泵站启动相应运行模式前,应检查各类闸门或阀门开闭位置是否正确,防止出现意外冒溢、爆管、水泵损坏等情况。
    3 就地、远程、停止挡位切换工作正常,电动、手动挡位切换机构工作正常,手轮标注的开闭箭头应清晰可见。
    4 丝杆润滑度应良好。过力矩开关,限位开关工作正常。
    5 明杆式闸门或阀门开、闭后,丝杆上端与保护罩限位齐平;暗杆式闸门或阀门开、闭后,开度指针显示正确;液压闸(阀)储能器压力应满足工况要求。缸体、管路接头处密封应完好,无漏油;闸(阀)关闭到位后是否有漏水迹象;室外控制箱密封防水性能良好,指示灯工作正常;各类闸(阀)井内应保证无积水。
    6 闸门或阀门开闭试验周期不大于30d。 
4.8.5 格栅除污装置运行操作:
    2 污水格栅除污装置宜设定自动运行模式或远程遥控模式。一般在格栅前、后最高水位差达到200mm或间隔30min自行启动。当垃圾量较多也可远程遥控开启除污装置,增加运行频次;雨水格栅除污装置一般在雨水泵运行前、后阶段启动,宜设定手动运行模式,操作完毕后运行管理人员方可离开。
    3 除污机开机前的检查:控制箱电源、信号显示正常;各部件润滑良好;各紧固件可靠;钢索式格栅除污装置检查钢丝绳在绳筒和滑轮上的缠绕正确,齿耙应停止在上行程终点位置。
    4 粉碎式格栅应连续运行;回转式格栅链条张紧程度适中;钢索式格栅减速箱、传动机构、滚轮、钢丝绳等部件润滑良好;钢索式格栅牵引钢索两端松紧程度一致、不倾斜、行程限位正常;运行管理人员应及时清理栅条(鼓、耙)、格栅出渣口及机架上悬挂的杂物。
    5 垃圾输送机和压榨机管道内的剩余栅渣应清理干净。
    6 密闭式格栅间进入前应检查强排风及除臭装置是否运行正常,并处于开启状态,进入工作前应确认硫化氢监测浓度小于10mg/m³,同时还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 格栅栅渣应被堆放在站内指定存放点,并做好消毒卫生工作,防止异味及蚊虫孳生。
4.8.6 仪表与自控系统运行操作:
    2 泵站管理人员应每天核对上位机、远程终端(RTU)与现场仪表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 各类参数设置由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改动。
    4 自控相关计算机不应与公共网络连接,不应开通自动下载及软件更新服务。
    5 手动模式下操作应加强现场巡视与数据查看,尽快抢修设备。
4.8.7 辅助设备运行操作:
    2 起重机、电动葫芦的吊钩保险应完好。
    3 指挥和操作人员作业期间应处于安全区域内;起吊作业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4 存水泵集水坑垃圾应定期清理;存水泵积水坑内应确保无积水;相关作业内容包括格栅垃圾清捞,下井、下池作业,泵机、闸(阀)门填料更换,除臭设备维护保养等。
    7 污水泵站除臭装置宜连续开启或根据硫化氢浓度每间隔30min开启一次;雨水泵站除臭装置一般在雨水泵运行前、后阶段启动;在集水井进行作业时应连续开启除臭装置;除臭装置尾气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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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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