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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排水设施运行调度
6.0.1 系统运行调度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管理单位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系统运行调度中心;
2 排水管理单位应编制系统运行调度方案,并应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3 系统运行调度应按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原则进行。
6.0.2 系统运行调度中心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运行调度中心应建立岗位职责,设置调度员岗位,配置调度人员;
2 系统运行调度中心应依托排水信息管理系统,并应结合降雨、道路积水、河道水位、管渠与泵站水位、泵站开停泵情况、泵站排放水量等信息进行系统调度;
3 调度权限应实行分级管理;
4 调度指令的下达应按系统运行调度方案执行;
5 系统运行调度中心与气象、河道、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应保持畅通。
6.0.3 城镇污水系统运行调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污水泵站和合流泵站应按系统运行调度方案中规定的开泵水位运行;
2 污水泵站和合流泵站运行应满足系统内最不利点的污水排水通畅;
3 污水输送应做到平稳运行,通过系统调度,应实现错峰输送;
4 污水需应急排放至水体时应报排水主管部门。
6.0.4 城镇防汛排水系统调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汛泵站应按系统运行调度方案中规定的开泵水位运行;
2 当收到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预报时,应预降排水管渠水位;
3 降雨时,合流泵站污水截流泵应按设计流量满负荷运行;
4 加泵或减泵操作应逐台进行;
5 系统失效时,可通过周边关联系统降低运行水位或应急排水设备协助排水;
6 排放口闸门启闭应专人负责或通过远程控制;
7 为确保内河水位安全,防止漫堤倒灌,应急时可采取停泵或减泵操作。
1 排水管理单位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系统运行调度中心;
2 排水管理单位应编制系统运行调度方案,并应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3 系统运行调度应按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原则进行。
6.0.2 系统运行调度中心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运行调度中心应建立岗位职责,设置调度员岗位,配置调度人员;
2 系统运行调度中心应依托排水信息管理系统,并应结合降雨、道路积水、河道水位、管渠与泵站水位、泵站开停泵情况、泵站排放水量等信息进行系统调度;
3 调度权限应实行分级管理;
4 调度指令的下达应按系统运行调度方案执行;
5 系统运行调度中心与气象、河道、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应保持畅通。
6.0.3 城镇污水系统运行调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污水泵站和合流泵站应按系统运行调度方案中规定的开泵水位运行;
2 污水泵站和合流泵站运行应满足系统内最不利点的污水排水通畅;
3 污水输送应做到平稳运行,通过系统调度,应实现错峰输送;
4 污水需应急排放至水体时应报排水主管部门。
6.0.4 城镇防汛排水系统调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汛泵站应按系统运行调度方案中规定的开泵水位运行;
2 当收到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预报时,应预降排水管渠水位;
3 降雨时,合流泵站污水截流泵应按设计流量满负荷运行;
4 加泵或减泵操作应逐台进行;
5 系统失效时,可通过周边关联系统降低运行水位或应急排水设备协助排水;
6 排放口闸门启闭应专人负责或通过远程控制;
7 为确保内河水位安全,防止漫堤倒灌,应急时可采取停泵或减泵操作。
条文说明
6.0.1 系统运行调度管理:
1 在系统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统一的运行调度中心,指挥、协调系统运行,加强系统安全运行和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保障城镇防汛排水和水环境安全。
为实现安全平稳运行,科学合理调度,应通过信息化手段来辅助;目前,国内大部分城市已建设防汛排水信息系统,采集排水基础设施数据、管渠水位数据、泵站运行监控数据、下穿式立交及地道积水监测数据、降雨及排入河道水位数据、泵站放江水质水量数据等,并通过系统对数据和水情、工情、灾情进行综合分析,为调度管理机构的实时精确调度提供依据;国内部分城市已开展排水水力模型研究与应用,可为运行调度提供参考。
2 系统调度方案应包括编制目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指挥网络、调度原则、工作要求、工作流程、运行方案、应急预案等。
3 “统一调度”是指系统内所有的排水管渠、泵站及污水处理厂设施均应纳入调度范围;“统一指挥”是指调度指令由调度管理机构统一发布,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均应执行上级调度管理机构的调度指令;各级调度机构的单位应依照“分级指挥、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进行调度,同级调度机构应加强信息沟通与相互协作。
6.0.2 系统运行调度中心管理:
1 调度员应熟悉掌握调度管辖范围内的泵站功能、工艺、配泵、标高、水位、管道走向、运行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遵守调度管理机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岗位职责,发布调度指令,收集运行信息,填报、完善各项运行记录,定期接受调度业务培训;
2 系统运行调度中心的岗位职责一般包括:调度指令或信息的传达与落实,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定,监控与调度泵站日常运行,污水泵站(输送干线)与下游污水厂的联动,防汛泵站(雨水泵站、合流泵站)之间及与河道水闸的联动,收集气象信息预判天气变化,汇总、整理、分析运行数据,保持调度通信网络及设备运作正常,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等;发现泵站运行存在问题时应进行主动干预和纠正;
3 日常调度中,以泵站直接管理单位调度为主,下级调度服从上级调度指挥,指令发布由调度员实施;防汛预警或应急响应状态下,调度指令可由单位领导负责人签发后,由调度员实施;调度权限分级可参考表19;
1 防汛泵站是雨水泵站和合流泵站的统称。由于雨水、污水混接等原因,在运行方案中按降雨与旱流分别设定开、停泵水位,降雨放江执行降雨开停泵水位,旱流放江执行旱流开泵水位。一些地势低平的城市在自流管道末端设置有闸门,晴天关闭,通过污水截流管将雨水管道内混接污水排入污水管道内,雨天开启闸门排水。闸门主要有手动闸门和电动闸门,部分闸门实现了远程控制。
2 预降水位可依据防汛防台预警执行操作,在不同的防汛防台预警等级下,宜按区域重要性,防汛能力强弱,瞬时雨强等因素分级实施预降水位;强排地区主要通过防汛泵站进行预降水位,合流泵站通过截流设施降低管渠水位,雨水泵站一般通过雨水泵直接排入河道中;自排区域通过河道水闸和闸泵降低河道及管渠水位。
3 降雨时,合流泵站的污水截流泵按设计流量满负荷运行,不仅有助于削减放江污染物负荷,也有助于增强系统管道调蓄能力。
7 当遭遇可能造成内河水位超出警戒水位的情况,危及防汛墙安全,如台风、暴雨、洪水等应急情况下,为确保防汛安全,沿岸防汛泵站在统一调度下可采取应急停泵或减泵操作。
1 在系统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统一的运行调度中心,指挥、协调系统运行,加强系统安全运行和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保障城镇防汛排水和水环境安全。
为实现安全平稳运行,科学合理调度,应通过信息化手段来辅助;目前,国内大部分城市已建设防汛排水信息系统,采集排水基础设施数据、管渠水位数据、泵站运行监控数据、下穿式立交及地道积水监测数据、降雨及排入河道水位数据、泵站放江水质水量数据等,并通过系统对数据和水情、工情、灾情进行综合分析,为调度管理机构的实时精确调度提供依据;国内部分城市已开展排水水力模型研究与应用,可为运行调度提供参考。
2 系统调度方案应包括编制目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指挥网络、调度原则、工作要求、工作流程、运行方案、应急预案等。
3 “统一调度”是指系统内所有的排水管渠、泵站及污水处理厂设施均应纳入调度范围;“统一指挥”是指调度指令由调度管理机构统一发布,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均应执行上级调度管理机构的调度指令;各级调度机构的单位应依照“分级指挥、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进行调度,同级调度机构应加强信息沟通与相互协作。
6.0.2 系统运行调度中心管理:
1 调度员应熟悉掌握调度管辖范围内的泵站功能、工艺、配泵、标高、水位、管道走向、运行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遵守调度管理机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岗位职责,发布调度指令,收集运行信息,填报、完善各项运行记录,定期接受调度业务培训;
2 系统运行调度中心的岗位职责一般包括:调度指令或信息的传达与落实,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定,监控与调度泵站日常运行,污水泵站(输送干线)与下游污水厂的联动,防汛泵站(雨水泵站、合流泵站)之间及与河道水闸的联动,收集气象信息预判天气变化,汇总、整理、分析运行数据,保持调度通信网络及设备运作正常,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等;发现泵站运行存在问题时应进行主动干预和纠正;
3 日常调度中,以泵站直接管理单位调度为主,下级调度服从上级调度指挥,指令发布由调度员实施;防汛预警或应急响应状态下,调度指令可由单位领导负责人签发后,由调度员实施;调度权限分级可参考表19;
表19 调度权限分级
4 下达指令时,需清晰、明确、简练地说明指令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负责人、任务和标准;执行调度指令后,指令执行者需对指令下达人进行信息反馈;非应急状态下调度指令或信息不宜采用越级传达;
5 泵站运行、降雨、积水情况等数据是泵站调度的基础,应对数据进行收集后从水情、工情、灾情角度综合分析,为精确调度提供依据;排水管渠与泵站放江污染问题已引起业内关注,放江水质水量信息可通过在线仪表获取,也可通过人工或自动取样,人工化验分析;水质主要对COD、pH、SS、NH4+-N、TP、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进行监测;水量常用的监测技术有电磁流量计、多普勒流量计、容积法等。
6.0.3 城镇污水系统运行调度:
1 污水泵站运行水位设定应在保证污水管道流速达到设计要求,减少污水管道淤积的前提下,兼顾节能要求。
3 平稳输送有助于干线整体运行安全,并可有效减少下游溢流的产生;在早晚用水高峰或暴雨阶段,输送调度时应时刻关注各重要支线节点的进水量变化,通过调节水量,平衡水位达到平稳输送的目的;通过污水干线和支线输送合理调度,确保末端污水厂进水量稳定。
在降雨期间,合流输送干线或有存在雨污混接的污水输送干线,由于截流倍数增加,当干线流量有较大变化时,应事先及时通知末端污水厂做好水量、水质上的应对准备;由于末端污水厂的检修、保养、应急、建设等任务,为确保运行安全,可制定临时调度计划,实施限流等措施。
4 因暴雨时管线超量运行、设施事故等原因,需应急排放水体前,应先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0.4 城镇防汛排水系统调度:5 泵站运行、降雨、积水情况等数据是泵站调度的基础,应对数据进行收集后从水情、工情、灾情角度综合分析,为精确调度提供依据;排水管渠与泵站放江污染问题已引起业内关注,放江水质水量信息可通过在线仪表获取,也可通过人工或自动取样,人工化验分析;水质主要对COD、pH、SS、NH4+-N、TP、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进行监测;水量常用的监测技术有电磁流量计、多普勒流量计、容积法等。
6.0.3 城镇污水系统运行调度:
1 污水泵站运行水位设定应在保证污水管道流速达到设计要求,减少污水管道淤积的前提下,兼顾节能要求。
3 平稳输送有助于干线整体运行安全,并可有效减少下游溢流的产生;在早晚用水高峰或暴雨阶段,输送调度时应时刻关注各重要支线节点的进水量变化,通过调节水量,平衡水位达到平稳输送的目的;通过污水干线和支线输送合理调度,确保末端污水厂进水量稳定。
在降雨期间,合流输送干线或有存在雨污混接的污水输送干线,由于截流倍数增加,当干线流量有较大变化时,应事先及时通知末端污水厂做好水量、水质上的应对准备;由于末端污水厂的检修、保养、应急、建设等任务,为确保运行安全,可制定临时调度计划,实施限流等措施。
4 因暴雨时管线超量运行、设施事故等原因,需应急排放水体前,应先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 防汛泵站是雨水泵站和合流泵站的统称。由于雨水、污水混接等原因,在运行方案中按降雨与旱流分别设定开、停泵水位,降雨放江执行降雨开停泵水位,旱流放江执行旱流开泵水位。一些地势低平的城市在自流管道末端设置有闸门,晴天关闭,通过污水截流管将雨水管道内混接污水排入污水管道内,雨天开启闸门排水。闸门主要有手动闸门和电动闸门,部分闸门实现了远程控制。
2 预降水位可依据防汛防台预警执行操作,在不同的防汛防台预警等级下,宜按区域重要性,防汛能力强弱,瞬时雨强等因素分级实施预降水位;强排地区主要通过防汛泵站进行预降水位,合流泵站通过截流设施降低管渠水位,雨水泵站一般通过雨水泵直接排入河道中;自排区域通过河道水闸和闸泵降低河道及管渠水位。
3 降雨时,合流泵站的污水截流泵按设计流量满负荷运行,不仅有助于削减放江污染物负荷,也有助于增强系统管道调蓄能力。
7 当遭遇可能造成内河水位超出警戒水位的情况,危及防汛墙安全,如台风、暴雨、洪水等应急情况下,为确保防汛安全,沿岸防汛泵站在统一调度下可采取应急停泵或减泵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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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排水管渠
- 3.1 一般规定
- 3.2 管渠巡视
- 3.3 管渠养护
- 3.4 管渠污泥运输与处理处置
- 3.5 管渠检查与评估
- 3.6 管渠修理
- 3.7 管渠封堵与废除
- 3.8 纳管管理
- 4 排水泵站
- 4.1 一般规定
- 4.2 水泵
- 4.3 电气设备
- 4.4 进水与出水设施
- 4.5 仪表与自控
- 4.6 泵站辅助设备
- 4.7 消防与安全设施
- 4.8 操作管理
- 4.9 安全管理
- 5 调蓄池
- 6 排水设施运行调度
- 7 排水防涝
- 7.1 一般规定
- 7.2 排水防涝准备与检查
- 7.3 预案制定与管理
- 7.4 排水防涝应急处置
- 8 档案与信息化管理
- 附录A 排水系统数据库基本属性信息
- 附录B 排水管渠设施数据库基本属性信息
- 附录C 排水泵站数据库基本属性信息
- 本规程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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