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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丝绸工厂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促进丝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桑蚕茧、柞蚕茧为主要原料的制丝、绢纺、丝织和丝绸印染工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

1.0.3  丝绸工厂设计应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1.0.4  丝绸工厂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满足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的要求。

1.0.5  丝绸工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规范的制订是以科学、技术和生产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规范的制订能推进制丝、绢纺、丝织、丝绸印染工厂工程设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的目的。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桑蚕茧、柞蚕茧为主要原料的制丝、绢纺、丝织和丝绸印染全过程的工程设计。化纤长丝仿真丝工艺没有制丝、绢纺工艺过程,在丝织和印染过程中与真丝绸的工艺生产也有较大区别,因此本规范不作为化纤长丝仿真丝工程设计的规范。

1.0.5  工厂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除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不得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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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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