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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厂区绿化


8.6.1  厂区绿化应根据工厂的特点、环境保护、工业卫生、厂容景观等要求进行设计。

8.6.2  绿化应选择种植成本低,易于成长维护,抗菌抗烟尘能力强的树种、花种。

8.6.3  厂内道路弯道及交叉口附近的绿化设计,应符合行车视距的有关规定。

8.6.4  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及绿化占地面积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25以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8.6.1~8.6.4  厂区绿化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厂区绿地率由于各地区建厂条件不同,地方规划部门的要求也不尽相同。绿化布置应贯彻因地制宜、有利生产、保障安全、美化环境、节约用地、经济合理的原则,不应盲目追求花园式工厂设计,而造成土地浪费。厂区绿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和《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2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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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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