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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9.1.1  建筑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并应满足采光、通风、排汽、保温、隔热、防结露、防腐蚀、消防、防水等要求。

9.1.2  地震区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不宜采用不规则结构。

9.1.3  建筑设计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新型建筑结构形式,并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条文说明

9.1.1  丝绸印染工厂部分车间生产过程中散发较大量湿热气体,并含有腐蚀性介质,因此建筑设计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特点,重点解决车间内部排雾、防结露、防腐蚀等问题。

9.1.2  地震区的丝绸工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9.1.3  建筑设计应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结合具体工程的规模、投资、所在地区的施工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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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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