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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geothermal power plants
GB 50791-2013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2014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0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热电站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地热电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91-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1.4、17.2.3(1)、17.5.1、19.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1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国内外已建地热电站的设计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结合了地热田开发特点,全面考虑了地热电站的系统和地热流体、双工质循环发电中的低沸点烷烃类发电介质的特殊性等方面的问题,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审核定稿。
本规范共分19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站址选择、站址总体规划、主厂房布置、地热生产井口系统及设备、汽轮机系统及设备、地热水回灌系统及设备、水工系统及设施、化学水处理、电力系统、电气设备及系统、仪表与控制、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建筑与结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消防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质技部国家标准《地热电站设计规范》编写组(地址:成都市东风路18号,邮政编码:61002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参编单位: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国家电网公司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华伦 官伟 周大吉 陶俊培 申克 姚兴华 李承蓉 石小林 刘明 黄佑验 赵四方 王兵 龙西陵 李培英 李彬 高元 李巍 谢大军 唐俊 余熙 蒋勇 周伟 周凯 梅涛 赵兴敏
主要审查人:孙锐 马安 曾毅 许松林 汪毅 康慧 郭亚丽 陈峥 张富礼 郑克棪 石小林 朱家玲 许忠厚 王仁宝 黄涛 雍翠萍
制订说明
《地热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1-2013,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1日以第204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地热电站设计、建设的实践经验。编制组先后对不同机组类型和容量的多个地热电站进行了实地调研,包括我国的西藏羊八井地热电站,由7×3MW和1×3.18MW扩容式机组组成;新西兰单机20MW容量的双工质循环地热电站;菲律宾的1个装有4套由1×20. 31MW扩容式机组配3×3.8MW双工质循环机组组成联合循环的地热电站和3个装机分别为3×77.5MW、3×60MW和1×14.56MW扩容式机组的地热电站;日本装机分别为2×55MW扩容式机组及1×2MW双工质循环机组、1×25MW扩容式机组、1×12.5 MW扩容式机组的3个地热电站。同时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还得到了国际地热协会理事、中国能源研究会地热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克棪教授的大力支持。本规范先后两次进行了审查,第一次于2006年10月24日在成都由中电联标准化中心委托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西北电力设计院、东北电力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华东电力设计院、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重庆大学、天津大学、西华大学等单位的专家进行了大纲审查;第二次于2007年6月26日在拉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东北电力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地热地质大队、西南电力设计院、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藏电力公司等单位的专家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审查。编制组在国外地热电站的考察学习过程中,了解到地热电站发展先进的国家都还没有专门针对地热电站设计的标准或规范。因此,编制组对编写的内容多次召开全体会议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和修改,最终完成定稿。本规范的发布,不仅是我国在新能源利用方面第一部利用地热发电的国家标准诞生,在国际也尚属填补空白。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运行、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地热电站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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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地热电站建设规模
- 3.2 地热电站发电方式
- 3.3 地热电站共性要求
- 4 站址选择
- 5 站址总体规划
- 5.1 一般规定
- 5.2 总平面布置
- 5.3 竖向布置
- 5.4 管线综合布置
- 5.5 交通运输及绿化规划
- 6 主厂房布置
- 6.1 一般规定
- 6.2 布置
- 6.3 维护检修
- 6.4 综合设施
- 7 地热生产井口系统及设备
- 8 汽轮机系统及设备
- 8.1 汽轮机设备
- 8.2 扩容分离系统及扩容器
- 8.3 双工质循环系统及设备
- 8.4 辅机冷却水系统
- 8.5 凝汽器及辅助设备
- 9 地热水回灌系统及设备
- 10 水工系统及设施
- 10.1 供水系统
- 10.2 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
- 10.3 冷却设施
- 10.4 生活给水和废水排放
- 10.5 水工建筑物
- 11 化学水处理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水汽取样
- 11.3化学加药
- 11.4 药品贮存和计量、化验室及化验设备
- 12 电力系统
- 12.1 电站与电网的连接
- 12.2 系统保护
- 12.3 调度自动化
- 12.4 系统通信
- 13 电气设备及系统
- 13.1 电气主接线
- 13.2 厂用电系统
- 13.3 电气设备及导体选择
- 13.4 配电装置
- 13.5 电气设备布置
- 13.6 交流不停电电源(UPS)系统
- 13.7 直流系统
- 13.8 二次接线
- 13.9 电气测量仪表
- 13.10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13.11 电气照明
- 13.12 电缆选择与敷设
- 13.13 厂内通信
- 13.14 其他电气设施
- 14 仪表与控制
- 14.1 一般规定
- 14.2 控制方式和控制水平
- 14.3 检测
- 14.4 报警
- 14.5 保护
- 14.6 控制和联锁
- 14.7 地热田监视与控制
- 14.8 电源
- 14.9 仪表与控制试验室
- 1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5.1 一般规定
- 15.2 主厂房采暖通风空调
- 15.3 电气建筑通风空调
- 15.4 辅助及附属建筑采暖通风空调
- 15.5 厂区采暖热网及加热站
- 16 建筑与结构
- 16.1 一般规定
- 16.2 防火防爆
- 16.3 建筑热工与节能
- 16.4 建筑构造
- 16.5 结构设计
- 16.6 活荷载
- 17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 17.1 一般规定
- 17.2 污染防治
- 17.3 环境管理和监测
- 17.4 环境保护设施
- 17.5 水土保持
- 18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 18.1 一般规定
- 18.2 劳动安全
- 18.3 职业卫生
- 19 消防
- 19.1 一般规定
- 19.2 消防给水
- 19.3 消防水泵房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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