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7.1 一般规定
17.1.1 地热电站的环境保护设计,应采取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厂区应进行绿化规划,改善生产及生活环境。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的要求。
17.1.2 地热电站设计中应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循环经济及节能减排的要求,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执行治理污染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的方针。
17.1.3 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过程中,当产生二次污染时,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17.1.4 对扩建、改建的地热电站,与环境保护设施有关的公用系统的设计,应新、老厂统一规划、综合治理。
17.1.5 地热电站的设计,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意见编制环境保护专篇,提出防治污染的工程措施。
1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地热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排放的地热流体、噪声、废渣。设计中应结合地热电站的特点,重点做好污染防治工程,采用成熟、先进、可靠的技术,使地热电站的污染源得到控制,满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7.1.2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3年1月1日实施后,国家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要求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因此,应尽量创造条件利用发电后的地热流体,根据地热流体的焓值和温度,把发电结合采暖、干燥、温室、沐浴及水产养殖等组合起来,进而把排放的废热减至最小。
17.1.3 本条明确了对废弃物处理的原则要求。
17.1.5 地热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项目,进行编制并报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是地热发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水土保持设计的重要依据,在地热电站设计中应落实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避免项目建成后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引起新的水土流失。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7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 下一节:17.2 污染防治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地热电站建设规模
- 3.2 地热电站发电方式
- 3.3 地热电站共性要求
- 4 站址选择
- 5 站址总体规划
- 5.1 一般规定
- 5.2 总平面布置
- 5.3 竖向布置
- 5.4 管线综合布置
- 5.5 交通运输及绿化规划
- 6 主厂房布置
- 6.1 一般规定
- 6.2 布置
- 6.3 维护检修
- 6.4 综合设施
- 7 地热生产井口系统及设备
- 8 汽轮机系统及设备
- 8.1 汽轮机设备
- 8.2 扩容分离系统及扩容器
- 8.3 双工质循环系统及设备
- 8.4 辅机冷却水系统
- 8.5 凝汽器及辅助设备
- 9 地热水回灌系统及设备
- 10 水工系统及设施
- 10.1 供水系统
- 10.2 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
- 10.3 冷却设施
- 10.4 生活给水和废水排放
- 10.5 水工建筑物
- 11 化学水处理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水汽取样
- 11.3化学加药
- 11.4 药品贮存和计量、化验室及化验设备
- 12 电力系统
- 12.1 电站与电网的连接
- 12.2 系统保护
- 12.3 调度自动化
- 12.4 系统通信
- 13 电气设备及系统
- 13.1 电气主接线
- 13.2 厂用电系统
- 13.3 电气设备及导体选择
- 13.4 配电装置
- 13.5 电气设备布置
- 13.6 交流不停电电源(UPS)系统
- 13.7 直流系统
- 13.8 二次接线
- 13.9 电气测量仪表
- 13.10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13.11 电气照明
- 13.12 电缆选择与敷设
- 13.13 厂内通信
- 13.14 其他电气设施
- 14 仪表与控制
- 14.1 一般规定
- 14.2 控制方式和控制水平
- 14.3 检测
- 14.4 报警
- 14.5 保护
- 14.6 控制和联锁
- 14.7 地热田监视与控制
- 14.8 电源
- 14.9 仪表与控制试验室
- 1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5.1 一般规定
- 15.2 主厂房采暖通风空调
- 15.3 电气建筑通风空调
- 15.4 辅助及附属建筑采暖通风空调
- 15.5 厂区采暖热网及加热站
- 16 建筑与结构
- 16.1 一般规定
- 16.2 防火防爆
- 16.3 建筑热工与节能
- 16.4 建筑构造
- 16.5 结构设计
- 16.6 活荷载
- 17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 17.1 一般规定
- 17.2 污染防治
- 17.3 环境管理和监测
- 17.4 环境保护设施
- 17.5 水土保持
- 18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 18.1 一般规定
- 18.2 劳动安全
- 18.3 职业卫生
- 19 消防
- 19.1 一般规定
- 19.2 消防给水
- 19.3 消防水泵房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