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9.2 消防给水
19.2.1 地热电站的消防水宜与生活水系统合并布置。当不宜合并时,消防水可与站区工业水管网合并,或采用独立的消防水系统。
19.2.2 消防水池宜与生活水池合并布置。站区消防水与工业水管网合并时,消防水池宜与工业水池合并。根据水源条件,当循环水水质满足消防水质要求时,也可以将冷却塔水池作为消防水池使用。
19.2.3 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需要。当与生活或工业水池合并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可靠措施。
19.2.4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但缺水地区可延长到96h。
19.2.5 在主厂房区周围,应设环状消防水管网。进环状管网的输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输水管应能通过100%的消防水总量。
19.2.6 地热电站应在主厂房、生产行政办公楼内设置室内消火栓。其余建筑物的室内消火栓设置,应按现行的有关国家防火标准和规范执行。
19.2.1 地热电站消防水管网可以根据生活水系统或工业水系统的供水条件,采用合并布置方式,但供水系统必须安全可靠。
19.2.3 当消防水池与其余生产、生活用水池合并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消防水不作他用。
19.2.5 对于地热电站的建筑物,主厂房防火安全等级最高,因此,要求室外消防水管设置成环状管网。
19.2.6 地热电站的主要建筑为主厂房、生产行政办公楼,应根据现行的防火规范和标准,考虑设置室内消火栓。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9.1 一般规定
- 下一节:19.3 消防水泵房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地热电站建设规模
- 3.2 地热电站发电方式
- 3.3 地热电站共性要求
- 4 站址选择
- 5 站址总体规划
- 5.1 一般规定
- 5.2 总平面布置
- 5.3 竖向布置
- 5.4 管线综合布置
- 5.5 交通运输及绿化规划
- 6 主厂房布置
- 6.1 一般规定
- 6.2 布置
- 6.3 维护检修
- 6.4 综合设施
- 7 地热生产井口系统及设备
- 8 汽轮机系统及设备
- 8.1 汽轮机设备
- 8.2 扩容分离系统及扩容器
- 8.3 双工质循环系统及设备
- 8.4 辅机冷却水系统
- 8.5 凝汽器及辅助设备
- 9 地热水回灌系统及设备
- 10 水工系统及设施
- 10.1 供水系统
- 10.2 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
- 10.3 冷却设施
- 10.4 生活给水和废水排放
- 10.5 水工建筑物
- 11 化学水处理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水汽取样
- 11.3化学加药
- 11.4 药品贮存和计量、化验室及化验设备
- 12 电力系统
- 12.1 电站与电网的连接
- 12.2 系统保护
- 12.3 调度自动化
- 12.4 系统通信
- 13 电气设备及系统
- 13.1 电气主接线
- 13.2 厂用电系统
- 13.3 电气设备及导体选择
- 13.4 配电装置
- 13.5 电气设备布置
- 13.6 交流不停电电源(UPS)系统
- 13.7 直流系统
- 13.8 二次接线
- 13.9 电气测量仪表
- 13.10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13.11 电气照明
- 13.12 电缆选择与敷设
- 13.13 厂内通信
- 13.14 其他电气设施
- 14 仪表与控制
- 14.1 一般规定
- 14.2 控制方式和控制水平
- 14.3 检测
- 14.4 报警
- 14.5 保护
- 14.6 控制和联锁
- 14.7 地热田监视与控制
- 14.8 电源
- 14.9 仪表与控制试验室
- 1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5.1 一般规定
- 15.2 主厂房采暖通风空调
- 15.3 电气建筑通风空调
- 15.4 辅助及附属建筑采暖通风空调
- 15.5 厂区采暖热网及加热站
- 16 建筑与结构
- 16.1 一般规定
- 16.2 防火防爆
- 16.3 建筑热工与节能
- 16.4 建筑构造
- 16.5 结构设计
- 16.6 活荷载
- 17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 17.1 一般规定
- 17.2 污染防治
- 17.3 环境管理和监测
- 17.4 环境保护设施
- 17.5 水土保持
- 18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 18.1 一般规定
- 18.2 劳动安全
- 18.3 职业卫生
- 19 消防
- 19.1 一般规定
- 19.2 消防给水
- 19.3 消防水泵房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