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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地热水回灌系统及设备
9.0.1 地热回灌的位置、深度、压力、温度、回灌量等参数,应通过回灌试验取得。
9.0.2 地热回灌水源来自于发电后的地热尾水,根据回灌条件应将地热尾水回灌,回灌方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回灌方式如下:
1 地热尾水直接排入回灌井;
2 在回灌水管线上设置管道泵后排入回灌井;
3 将地热尾水送至回灌水池,经回灌泵排入回灌井。
9.0.3 地热水回灌系统布局应结合地热田构造特点在外围或热源侧方向设置回灌井,其回灌水收集存储、水处理和测控装置以不影响电站其他系统工作,有利于回灌而设置。
9.0.1~9.0.3 由于发电用地热水一般温度较高,并可能含有较多气体组分、化合物及重金属元素,甚至有毒物质,易于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沉淀、析出、变质或腐蚀现象,而发电后的地热尾水也容易污染地表水,或产生浅层地表土壤热污染的情况。因此要求发电后的地热水回灌至地下,同时增加地热水补给量,维持地下热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地热水回灌系统由地热尾水收集储存、输送管线及回灌水池、泵组成。
地热回灌应考虑热储的赋存规律特点,兼顾热源补给、开采干扰、径流渗透能力和系统调节的操控性。
不同的地热田,要求的回灌方式不同。回灌井的位置、数量和深度等,均由地热田的勘探地质部门进行回灌试验确定。
根据调研,新西兰、菲律宾和日本在确定生产井、回灌井和地热电站厂址的位置时,一般将生产井选择在海拔高的地方,海拔低的地方选择回灌井位置,这样利用地势高差易于回灌,而地热电站站址选择介于生产井与回灌井之间的海拔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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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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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基本规定
- 3.1 地热电站建设规模
- 3.2 地热电站发电方式
- 3.3 地热电站共性要求
- 4 站址选择
- 5 站址总体规划
- 5.1 一般规定
- 5.2 总平面布置
- 5.3 竖向布置
- 5.4 管线综合布置
- 5.5 交通运输及绿化规划
- 6 主厂房布置
- 6.1 一般规定
- 6.2 布置
- 6.3 维护检修
- 6.4 综合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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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汽轮机系统及设备
- 8.1 汽轮机设备
- 8.2 扩容分离系统及扩容器
- 8.3 双工质循环系统及设备
- 8.4 辅机冷却水系统
- 8.5 凝汽器及辅助设备
- 9 地热水回灌系统及设备
- 10 水工系统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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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
- 10.3 冷却设施
- 10.4 生活给水和废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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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化学水处理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水汽取样
- 11.3化学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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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 电站与电网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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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 系统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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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电气主接线
- 13.2 厂用电系统
- 13.3 电气设备及导体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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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电气设备布置
- 13.6 交流不停电电源(UPS)系统
- 13.7 直流系统
- 13.8 二次接线
- 13.9 电气测量仪表
- 13.10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13.11 电气照明
- 13.12 电缆选择与敷设
- 13.13 厂内通信
- 13.14 其他电气设施
- 14 仪表与控制
- 14.1 一般规定
- 14.2 控制方式和控制水平
- 14.3 检测
- 14.4 报警
- 14.5 保护
- 14.6 控制和联锁
- 14.7 地热田监视与控制
- 14.8 电源
- 14.9 仪表与控制试验室
- 1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5.1 一般规定
- 15.2 主厂房采暖通风空调
- 15.3 电气建筑通风空调
- 15.4 辅助及附属建筑采暖通风空调
- 15.5 厂区采暖热网及加热站
- 16 建筑与结构
- 16.1 一般规定
- 16.2 防火防爆
- 16.3 建筑热工与节能
- 16.4 建筑构造
- 16.5 结构设计
- 16.6 活荷载
- 17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 17.1 一般规定
- 17.2 污染防治
- 17.3 环境管理和监测
- 17.4 环境保护设施
- 17.5 水土保持
- 18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 18.1 一般规定
- 18.2 劳动安全
- 18.3 职业卫生
- 19 消防
- 19.1 一般规定
- 19.2 消防给水
- 19.3 消防水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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