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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地热水回灌系统及设备


9.0.1  地热回灌的位置、深度、压力、温度、回灌量等参数,应通过回灌试验取得。

9.0.2  地热回灌水源来自于发电后的地热尾水,根据回灌条件应将地热尾水回灌,回灌方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回灌方式如下:

    1  地热尾水直接排入回灌井;

    2  在回灌水管线上设置管道泵后排入回灌井;

    3  将地热尾水送至回灌水池,经回灌泵排入回灌井。

9.0.3  地热水回灌系统布局应结合地热田构造特点在外围或热源侧方向设置回灌井,其回灌水收集存储、水处理和测控装置以不影响电站其他系统工作,有利于回灌而设置。

条文说明

9.0.1~9.0.3  由于发电用地热水一般温度较高,并可能含有较多气体组分、化合物及重金属元素,甚至有毒物质,易于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沉淀、析出、变质或腐蚀现象,而发电后的地热尾水也容易污染地表水,或产生浅层地表土壤热污染的情况。因此要求发电后的地热水回灌至地下,同时增加地热水补给量,维持地下热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地热水回灌系统由地热尾水收集储存、输送管线及回灌水池、泵组成。

    地热回灌应考虑热储的赋存规律特点,兼顾热源补给、开采干扰、径流渗透能力和系统调节的操控性。

    不同的地热田,要求的回灌方式不同。回灌井的位置、数量和深度等,均由地热田的勘探地质部门进行回灌试验确定。

    根据调研,新西兰、菲律宾和日本在确定生产井、回灌井和地热电站厂址的位置时,一般将生产井选择在海拔高的地方,海拔低的地方选择回灌井位置,这样利用地势高差易于回灌,而地热电站站址选择介于生产井与回灌井之间的海拔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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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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