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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环境保护工程设计  desig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ineering

    指有色金属工业建设项目设计中进行的各种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噪声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场地修复、环境监测设施等工程的设计。

2.0.2  重有色金属冶炼    smelting of heavy nonferrous metals

    本规范特指铜、铅、锌、镍、锡、锑、汞、钴等金属的冶炼。

2.0.3  轻金属冶炼  smelting of light metal

    本规范特指铝、镁、钛三种金属的冶炼。

2.0.4  半导体材料制备  preparation of semiconductor mate-rial

    本规范特指硅、锗、镓等半导体材料的制备。

2.0.5  稀有金属及产品制备  preparation of rare metals and products

    本规范特指锂、铍、钨、钼、锆、铪、钽、铌、稀土金属及产品的制备。

2.0.6  重有色金属加工  processing of heavy nonferrous met-als

    本规范特指铜、锌等金属或铜合金等铸造、加工成型材、板、带、箔、棒、管、线等的生产过程。

2.0.7  硬质合金加工  processing of hard alloy

    本规范特指以高硬度难熔金属的碳化物(碳化钨WC、碳化钛TiC)微米级粉末为主要成分,以钴(Co)或镍(Ni)、钼(Mo)为黏结剂,在真空炉或氢气还原炉中烧结而成粉末冶金制品的生产过程。

2.0.8  轻金属加工  processing of light metal

    本规范特指铝、镁、钛等金属合金铸造、加工成型材、板、带、箔、棒、管、线等的生产过程。

2.0.9  重有色金属再生    regeneration of heavy non-ferrous metal

    本规范特指废杂铜料采用预处理、熔炼等工艺生产铜及铜合金的过程。

2.0.10  轻金属再生  regeneration of light metals

    本规范特指废杂铝料采用预处理、熔炼等工艺生产铝及铝合金的过程。

2.0.11  主体工程  principal part of the project

    指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冶炼、加工、再生等主要生产设施及其附属工程。

2.0.12  环境修复    environmental remediation

    指对被污染的土壤等环境采取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技术措施,消除环境污染,恢复环境功能。

2.0.13  初期雨水    initial rainwater

    指降雨后产生的携带污染物质并超过排放标准的初期雨水。

2.0.14  防渗层    impervious barrier

    指铺设于构筑物、场地底部或四周用于阻止被污染的废水渗漏,而且符合有关标准的黏土层或与合成材料组成的衬垫层。

2.0.15  稳定化  stabilizing

    将有毒污染物转化为无毒或低毒、低溶解性、低迁移性的物质的过程或措施。

2.0.16  固化    solidification

    指将流动性污染物转化为具有紧密结构的固形物的过程或措施。

2.0.17  安全处置  safe disposal

    指将有污染且不能利用又难以处理的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其采取无害化或安全隔离的措施或方法。

2.0.18  达标或达标排放    reach the standard or standardized sluicing

    指企业或车间、装置符合法规的排污行为。包括将有污染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处理达到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或符合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所规定的指标后的排放行为。

2.0.19  有毒有害物质  hazardous chemicals

    指在其生产、使用或处置的过程中具有对人、其他生物或环境带来潜在危害特性的物质,如重金属粉尘、二噁英、酸雾、二氧化硫、硫化氢、氯化氢、含重金属废水、污泥等。

条文说明

2.0.2~2.0.10  这几条是本行业专业术语,根据本规范覆盖的有色金属工业范围作出的含义解释。术语含义解释中没有涵盖的有色金属工业,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可以参照同类金属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规范中“重金属”和“重有色金属”之间的区别:化学上根据金属的密度把金属分成重金属和轻金属,常把密度大于4.5g/cm3的金属称为重金属,如金、银、铜、铅、锌、镍、钴、铬、汞、镉等大约45种,而重有色金属专指密度大于4.5g/cm3的有色金属,主要包括铜、镍、铅、锌、锡、锑、钴、汞、镉、铋等有色金属及其合金。另外,环境污染方面所说的重金属通常是指汞、镉、铅、铬、镍、铜、锌以及类金属砷等生物毒性显著的重金属。本规范的“重有色金属冶炼”主要指铜、镍、铅、锌、锡、锑、钴、汞金属的矿物冶炼,但不含这些金属的再生冶炼。

2.0.11~2.0.17  分别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现行行业标准《环境工程  名词术语》HJ 2016、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25等标准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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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GB5098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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