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7 有色金属加工


4.7.1  重有色金属及硬质合金加工废气治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黄铜、锌白铜和锌合金采用电炉熔炼产生含氧化锌粉尘的烟气,电炉进料和出料口应设置排烟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净化系统,并应回收氧化锌粉尘;采用火焰反射炉熔炼产生烟气时,应设置除尘系统,当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标时,应进行脱硫处理。

    2  铍青铜、镉青铜采用感应电炉熔炼产生含氧化铍、氧化镉等有毒烟气时,熔炼炉的加料口、出料口、扒渣口等烟气逸散点必须采取烟气密闭收集措施,排烟系统应配置高效除尘器进行烟气净化处理。

    3  熔炼锡磷青铜的熔炼炉加料口、出料口、扒渣口等处应采取烟气收集措施,排烟系统应采用除尘器进行烟气净化处理。

    4  铜材及电解铜箔生产中的溶铜罐、酸洗槽、碱洗槽、钝化槽和其他散发酸(碱)雾的槽体或容器、表面处理机组和气垫式退火炉等部位,应设置抽排风装置;当硫(铬)酸雾、碱雾和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排放标准时,应采取净化措施。

    5  铜板带、箔材冷轧机运行巾产生油雾(非甲烷总烃)时,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并应采用吸收蒸馏式或丝网过滤式油雾净化回收装置进行处理;铜板带热轧机运行中产生含油雾废气时,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和丝网过滤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

    6  锌熔铸和锌粉制造产生含氧化锌和金属锌粉尘时,应设置粉尘收集系统,并应采用高效除尘器处理。

    7  (仲)钨酸铵、(仲)钼酸铵煅烧分解产生氨气时,应采取净化措施;当粉尘浓度超标时,应采取除尘措施。

    8  钨、钼材加工过程中产生金属及氧化物粉尘时,应采取粉尘收集及净化措施,粉尘宜回收利用;除尘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4.7.2  轻金属加工废气治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铝加工用熔炼炉和保温炉在熔炼、精炼、搅拌、扒渣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氧化物、覆盖剂、精炼剂等含颗粒物烟气浓度超标时,应设置排烟和除尘处理设施;当烟气中酸性有害气体超标时,应进行脱硫、脱酸处理。氯气贮存间、氮氯混合室(气柜)应设置事故预警、报警及事故应急处理设施,输送管道及用户应设置事故报警装置。

    2  铝渣回收产生烟气时应设置通风除尘系统。

    3  镁精炼炉产生烟气时应设置通风及烟气治理设施。

    4  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氧化物粉尘,以及静电粉末喷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超标时,应设置通风、除尘系统。有燃爆危险的除尘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5  表面处理工序散发酸(碱)雾的槽子(容器),应采用密闭罩或槽边抽风设施排除废气;喷粉、喷漆工序应有密闭设施排除废气,当污染物排放速率或浓度超过排放标准时,应进行净化处理。

    6  铝板带热轧机产生含油雾(非甲烷总烃)废气时,宜采用机械排风系统和丝网过滤式油雾净化回收装置进行处理;铝板带、箔冷轧机产生含油雾(非甲烷总烃)废气时,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及吸收蒸馏式或丝网过滤式油雾净化回收装置进行净化处理。

    7  铝板带、铝箔、铝罐及软包装材料在涂层、印花、衬纸、复合及固化过程中排出有机废气时,应设置集气系统;当超出排放标准时,应进行净化处理。

条文说明

4.7.1  本条对重有色金属及硬质合金加工废气治理作出要求。

    1  用工频感应电炉熔炼黄铜和锌合金时,约有1%~2%的锌被烧损,少部分转入渣内,大部分挥发为氧化锌粉尘进入烟气,烟气中氧化锌粉尘的含量瞬时浓度可高达2g/m3~3g/m3。目前,各厂对氧化锌粉尘的治理,除设集气罩捕集外,普遍采用表冷器降温加袋式除尘器回收氧化锌,除尘效率大于95%,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如果要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可采取以下措施:残料回熔时应干燥处理;在袋式除尘器前增加旋风除尘器,先捕集粗颗粒粉尘,同时防止油雾和火星黏结和烧毁滤袋;选用适当的高温滤料和过滤风速;根据粉尘毒性大小、操作条件和炉型情况,采用捕集效果好的集尘罩或密闭罩,宜与炉体一并设计和制造。

    当用火焰反射炉熔炼黄铜及锌合金时,排放的烟气主要含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等,同样存在烟气需要净化的问题。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来自燃料中的硫,若燃料中含硫量太高,会使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超标。应采取脱硫措施。

    2  本款为强制性条文。用中频感应电炉熔炼铍青铜、镉青铜时,会产生含氧化铍、氧化镉等的有毒烟尘,必须设置密闭罩收集,并采用袋式和高效过滤二级除尘,以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或者采用两级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排放。因为烟尘中所含的铍、镉毒性大,必须从严控制。

    3  用工频炉熔炼锡磷青铜,在加料、配料和扒渣时烟气产生量较大,应在炉门或炉口设置排烟除尘设施,以保证达标排放。

    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挥发酸、碱的容器种类很多,酸、碱雾的挥发量也随溶液的种类、浓度、温度等的不同而变化。如酸、碱洗槽液的成分随所处理的金属材料种类的不同而不同:铜、镍材多用硫酸或硝酸溶液;铍青铜、钨、钼材多用硝酸溶液、氢氟酸、盐酸和氢氧化钠溶液;电解铜箔钝化槽液多用铬酸盐溶液等。对各种容器散发出来的酸、碱雾和有害气体,均应设置槽边抽风装置和净化处理设施。槽边抽风系统的设计宜采用侧面吹、吸风装置,使溶液面上形成气幕,以抑制酸、碱雾及有害气体的逸散。酸、碱雾等有害气体的量应按溶液成分、面积和工作温度等因素估算,并结合排放标准及当地环境敏感程度确定是否需要净化处理,净化方法为水喷淋洗涤或采用酸、碱中和吸收。由于酸雾含铬,毒性大,必须从严控制。

    5  铜板带、箔材轧制时,油雾(非甲烷总烃)的挥发量随轧机大小和轧制速度而变化。如750mm精轧机在轧制黄铜的过程中,当轧制速度为100m/min~450m/min时,油雾净化装置入口油雾的浓度为110mg/m3~350mg/m3,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为120mg/m3,应净化回收。

    目前油雾净化回收装置主要有两种,一种为丝网过滤式,另一种为吸收蒸馏式。丝网过滤式油雾净化回收装置是通过惯性冲击、直接拦截等机械方式去除油烟。该装置对废气中液态油挥发物具有较高的去除效率。吸收蒸馏式油雾净化回收装置是近几年国际上采用的新技术,其原理是用吸附剂吸附废气中的油烟,吸附油烟后的吸附剂经精馏塔蒸馏分离后循环使用,回收的轧制油返回生产系统。该方法对废气中气态及液态的油挥发物具有较高的净化效率,净化率达90%~95%,净化后的出口油雾浓度为29.3mg/m3~46.8mg/m3。吸收蒸馏式油雾净化是目前推广应用的方法。

    6  锌铸造烟气和锌粉制造废气中分别含有氧化锌粉尘和金属锌粉尘(最高达60mg/m3),人体吸入后会引起中毒,出现“金属热”症,故应设高效除尘系统处理。

    7、8  由于(仲)钨酸铵、(仲)钼酸铵焙烧分解产生氨气,应采取水喷淋等净化措施;对产生钨、钼金属或氧化物粉尘的场所,应采用机械通风及袋式除尘器回收装置,并应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措施,防止火灾或爆炸。

4.7.2  本条对轻金属加工废气治理作出要求。

    1  铝加工火焰反射熔炼炉排放的烟气主要含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等,其中烟尘的主要成分为氧化铝、覆盖剂(氯化镁、氯化钠、氯化钾)等,烟尘的排放量随炉料状况、燃料种类、金属烧损程度、熔剂用量及熔炼过程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铝及铝合金的精炼过程中需要加入精炼剂,目前采用氩气、氮气或氮气喷粉精炼剂的较多,精炼剂在熔体中吹入,烟气中有一定量的氯化物生成。在扒渣过程中由于有大量粉尘外逸,应配备集气设施,将收集的烟气送入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氯气贮存间及氮氯混合室(气柜)由于存在氯气泄漏隐患,应配置氢氧化钠溶液池等应急处理设施,目前新建生产线还配套预警设施(压力检测等)及报警装置(浓度检测),在输送管道及用户(精炼炉)处配置报警装置(浓度检测)。

    由于二氧化硫属于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的项目,氯气的毒性较大,必须从严控制。因此本款为强制性条文。

    2  由于熔炼铝灰渣温度较高、粒径较小,在回收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故应设置除尘系统,将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3  在镁及合金的精炼过程中加入精炼剂和覆盖剂,精炼过程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如加入硫黄作覆盖剂的还产生含二氧化硫的废气),需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镁精炼一般采用坩埚炉或连续精炼炉精炼,坩埚炉采用上加料、出料的方式,生产不连续且吨位较小,产生的烟尘捕集较难,无组织排放量大,宜使用连续精炼方式,其烟气应收集并通过处理达标后外排。

    4  本款为强制性条文。铝、镁、钛加工过程中产生金属或氧化物粉尘的工序(如喷砂、抛丸等),应采取机械通风及粉尘回收治理措施,回收的金属粉尘可返回熔炼工序使用,静电粉末喷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漆粉,可返回静电喷粉工序使用。细小颗粒物(粉尘)蓄积达到一定浓度就会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粉尘爆炸与气体爆炸不同,气体爆炸是一次性的,而粉尘爆炸则可能连续发生多次。影响粉尘着火的因素主要有粉尘颗粒大小、粉尘浓度、杂质含量、含氧浓度及火源强度等。粉尘危险性分为“弱、中等、强、严重”四个级别,镁粉、钛粉等爆炸性指数均大于10;着火敏感度镁粉为3.0,钛粉为5.4;爆炸严重度镁粉为7.4,钛粉为2.0,钛粉的三项指标均达到“严重”危险性级别,镁粉的三项指标中有两项达到“严重”危险性级别,一项指标达到“强”危险性级别,因此这些粉尘必须从严控制。

    5  挥发酸、碱的设备种类很多,酸、碱雾的挥发量也随溶液的种类、浓度、工作温度等的不同而变化。针对铝、镁材,如脱脂槽液多采用碳酸钠溶液,碱洗槽液多采用氢氧化钠溶液,中和槽液多采用硫酸溶液。对各种容器散发出来的酸、碱雾和有害气体,应设置槽边抽风设施,排放不达标时需设置净化处理设施。槽边抽风系统的设计宜采用侧吹、吸风装置,使溶液面上形成气幕,以抑制酸、碱雾及有害气体的逸散。酸、碱雾及有害气体的量应按溶液成分、面积和工作温度等因素估算,并结合排放标准及当地环保要求配备净化处理设施,净化方法一般采用水或酸、碱喷淋洗涤。

    铝型材氧化着色生产线上的碱洗槽和氧化槽均应设槽边抽风系统和净化装置。净化装置的类型有丝网过滤器、湍球塔、填料塔和喷淋塔等,一般采用水喷洗吸收。

    6  铝板带、箔材轧制时,油雾(非甲烷总烃)的挥发量随轧机大小和轧制速度而变化。实测某铝厂的四辊轧机在排烟量为96000m3/h时,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40mg/m3;铝箔轧机在排烟量为50680m3/h时,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60mg/m3,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制值120mg/m3,应净化回收。

    7  涂层铝带材在涂层、印花、衬纸、复合及固化过程中散发大量有机废气(如苯、甲苯、二甲苯及酮类),可根据废气中有机物的初始浓度采用吸附法(活性炭)或燃烧法处理,一般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小于200mg/m3的宜采用活性炭吸附,排放浓度大于200mg/m3的宜采用燃烧法处理。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GB50988-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