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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urban utility tunnel engineering
GB 50838-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38-2015,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6、3.0.9、4.1.4、4.2.2、4.3.4、4.3.5、4.3.6、5.1.7、5.4.1、5.4.7、6.1.1、6.4.2、6.4.6、6.5.5、6.6.1、7.1.1、8.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22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参加<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2修订工作的通知》(建标标函[2015]36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规划、总体设计、管线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和维护管理。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对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规定;
2.明确了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的规划规定;
3.增加雨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
4.增加污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
5.增加天然气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
6.增加热力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
7.增加综合管廊配备检修车的技术规定;
8.增加管线设计的技术规定;
9.修订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的技术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闭)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上海交通大学
中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恒栋 薛伟辰(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向京 王 建 王家华 王 梅 尹力文
朱雪明 乔信起 刘广奇 刘澄波 祁德庆
李冬梅 李跃飞 杨幸运 杨京生 杨 剑
肖传德 肖 燃 余卫华 汪 胜 宋文波
陈玉山 郄燕秋 胡 翔 高振峰 席 红
陶子明 康明睿 韩 新 曾 磊 谢映霞
魏乃永 魏保军
朱雪明 乔信起 刘广奇 刘澄波 祁德庆
李冬梅 李跃飞 杨幸运 杨京生 杨 剑
肖传德 肖 燃 余卫华 汪 胜 宋文波
陈玉山 郄燕秋 胡 翔 高振峰 席 红
陶子明 康明睿 韩 新 曾 磊 谢映霞
魏乃永 魏保军
主要审查人:束 昱 陈云玉 王如华 阎海鹏 王树林
王蔚蔚 朱国庆 刘雨生 杨 健 张振鹏
郑 琴 屈 凯 胡维杰 段洁仪 倪照鹏
黄继军 曾 滨 靳俊伟 檀 星
王蔚蔚 朱国庆 刘雨生 杨 健 张振鹏
郑 琴 屈 凯 胡维杰 段洁仪 倪照鹏
黄继军 曾 滨 靳俊伟 檀 星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22日以第825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2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参编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和上海交通大学,主要起草人员是王恒栋、薛伟辰、王建、王家华、王梅、朱雪明、乔信起、刘雨生、刘澄波、汤伟、祁峰、祁德庆、孙磊、杨行运、肖传德、肖燃、汪胜、张辰、郄燕秋、胡翔、高振峰、董更然、席红、韩新、谢映霞、谭园、魏保军。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足:强调了规划对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作用,增加了管线进入综合管廊的条件,完善了预制拼装结构设计内容,增加了管廊内管线的设计技术规定。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城市综合管廊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取得了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并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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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4 规划
- 4.1 一般规定
- 4.2 平面布局
- 4.3 断面
- 4.4 位置
- 5 总体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空间设计
- 5.3 断面设计
- 5.4 节点设计
- 6 管线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给水、再生水管道
- 6.3 排水管渠
- 6.4 天然气管道
- 6.5 热力管道
- 6.6 电力电缆
- 6.7 通信线缆
- 7 附属设施设计
- 7.1 消防系统
- 7.2 通风系统
- 7.3 供电系统
- 7.4 照明系统
- 7.5 监控与报警系统
- 7.6 排水系统
- 7.7 标识系统
- 8 结构设计
- 8.1 一般规定
- 8.2 材料
- 8.3 结构上的作用
- 8.4 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
- 8.5 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
- 8.6 构造要求
- 9 施工及验收
- 9.1 一般规定
- 9.2 基础工程
- 9.3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 9.4 预制拼装钢筋混凝土结构
- 9.5 预应力工程
- 9.6 砌体结构
- 9.7 附属工程
- 9.8 管线
- 10 维护管理
- 10.1 维护
- 10.2 资料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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