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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核安全重要建(构)筑物电缆廊道、电缆竖井


13.7.1 一般要求
    电缆廊道、电缆竖井宜设置在独立的防火区/防火小区内,执行核安全功能的电缆廊道、电缆竖井的冗余系列宜尽可能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区/防火小区内。
13.7.2 探测要求
    电缆廊道、电缆竖井宜设置感烟探测器或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
13.7.3 灭火要求
    根据火灾危害性分析结果,电缆廊道、电缆竖井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等进行保护。当采用开式系统时,喷头采用开式洒水喷头,可根据情况配置雾化喷头;系统控制阀可采用熔断阀或雨淋阀组。
    电缆廊道、电缆竖井外应布置易于操作的消火栓和移动式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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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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