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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总体要求


    应制定防火质量保证大纲,对如下活动的质量控制做出规定:
    a)应建立一个有明文规定的组织结构并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等级及内外联络渠道;
    b)应对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和发放进行控制;
    c)应制定控制措施并形成文件,以保证把规定的相应设计要求都正确地体现在技术规格书、图纸、程序或细则中;
    d)应制定措施并形成文件,以保证在采购物项和服务的文件中包括了或引用了国家和安全部门有关的要求、设计基准、标准、技术规格书以及为保证质量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e)应制定措施并形成文件,以控制装卸、贮存和运输;
    f)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核电厂的设计、制造、建造、试验、调试和运行中所使用的影响质量的工艺过程予以控制;
    g)应制定措施控制不满足要求的物项,以防止误用或误装;
    h)应制定措施,以便鉴别和纠正可能损害质量的不符合项;
    i)应建立并执行质量保证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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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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