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3 基础设施管理
5.3.1 勘察企业基础设施应根据产品和服务的需要确定,并应包括下列设施:
1 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
2 现场作业、室内试验及其辅助用具等技术设备;
3 运输、通信和信息网络等辅助设施。
5.3.2 勘察企业应建立并实施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对基础设施的配置、使用、维护、校验等作出规定,并应设定使用者和管理者的职责权限与管理要求。
5.3.3 勘察企业设备、仪器的校验及实施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建立设备台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
2 对国家无检定或校准相关规定的设备、仪器,应按企业自行编制的标准校准;
3 对设备、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状态应进行标识;
4 使用前应对设备、仪器的检定或校准及配套软件进行确认;
5 应保存设备、仪器的检定或校准记录。
5.3.4 勘察技术装备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并应保存必要的维护保养记录。
5.3.5 租赁、借用的技术装备,应进行使用前检查、使用中维护和使用后保养和验证,并应保存相关记录。
5.3.6 勘察企业应指定部门或专职人员对配套软件进行管理,负责软件的采购、安装、升级、保管等工作。
条文说明
5.3.1 勘察企业应结合自身规模、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以及所从事的勘察活动业务范围等要求,配置和管理基础设施。并应以满足企业各项活动在证据、责任和信息等方面的需求为导向,运用现代技术与管理方法,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和开发,为研发、生产管理和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固定的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试验室、库房、资料室或技术档案室、野外工作设施和临时设施等。勘察设备仪器和相配套软件包括钻机及取样设备、原位测试设备、测绘设备、水土试验设备、岩土施工设备、计算机及配套软件等。生产服务设施应包括必要的信息系统、通信、运输和印制等服务、辅助及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包括照明、卫生、通风、噪声以及应对恶劣自然条件或突发事件的援救预案等工作、生产安全方面的环境。
5.3.3 勘察设备、仪器使用前应检查和确认以往测量数据的有效性。在使用前,发现勘察设备仪器失准时,应采取适当补救措施。
5.3.5 基础设施分为自有设施和租赁设施。租赁设施的管理与自有设施的管理要求相同。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5.2 人力资源管理
- 下一节:5.4 过程运行环境管理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 3.3 质量管理体系
- 3.4 文件管理
- 3.5 记录管理
- 3.6 档案管理
- 4 组织机构和关键岗位
- 4.1 一般规定
- 4.2 组织机构
- 4.3 关键岗位
- 4.4 职责和权限
- 5 资源管理
- 5.1 一般规定
- 5.2 人力资源管理
- 5.3 基础设施管理
- 5.4 过程运行环境管理
- 5.5 知识管理
- 6 投标及合同管理
- 6.1 一般规定
- 6.2 投标管理
- 6.3 合同管理
- 7 材料与技术装备采购及现场管理
- 7.1 一般规定
- 7.2 供方选择
- 7.3 材料与技术装备验收
- 7.4 材料与技术装备现场管理
- 8 分包管理
- 8.1 一般规定
- 8.2 分包方评价和选择
- 8.3 分包过程控制
- 9 过程管理
- 9.1 一般规定
- 9.2 项目策划
- 9.3 过程控制
- 9.4 过程文件及记录
- 9.5 开发
- 10 质量管理监控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质量检查
- 10.3 不合格控制
- 11 质量管理体系评价与改进
- 11.1 一般规定
- 11.2 质量信息收集与分析
- 11.3 质量管理体系检查与评价
- 11.4 质量管理体系改进
- 附录A 工程勘察产品过程文件及记录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