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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12.1.1 衔接段应根据隧道结构受力及施工要求,结合护岸工程进行设计。
12.1.2 衔接段除应满足防渗、防汛等要求外,还应满足施工期管节水力压接要求。
12.1.3 护岸与衔接段设计时应采取降低水下基槽开挖对既有岸线防汛体系影响的措施。
12.1.4 护岸与衔接段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开展施工监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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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管法隧道设计标准 GB/T 513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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