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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和铁路技术政策,统一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的技术标准,使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铁路网中客货列车共线运行、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等于或小于160km/h、货物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等于或小于120km/h的Ⅰ、Ⅱ级标准轨距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本规范中凡与行车速度和铁路等级无直接关系的规定,也适用于其他客货列车共线运行的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
1.0.3 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年度应分为近、远两期。近期为交付运营后第10年,远期为交付运营后第20年。近、远期均采用预测运量。
对于不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应按远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对于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可按近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预留远期发展条件;对于可随运输需求变化而增减的运营设备,可按交付运营后第3年或第5年的运量设计。
枢纽总布置图尚应根据20年以上远景规划,预留长远发展条件。
1.0.4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按规定配置保障人身和行车安全,方便旅客旅行的设施设备。
1.0.5 铁路车站及枢纽建设应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互配合和协调,并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灾减灾、文物保护、节约能源和土地。
1.0.6 编组站、区段站应按照减少车流改编次数,实现车流快速移动的原则设置。
货运站的设置应有利于实现货运组织集中化和专业化,客、货运量较小时不应设置中间站。
1.0.7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根据运输需要,系统、经济、合理地确定站段布局及规模。
1.0.8 铁路枢纽和复杂车站的设计方案,必须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在满足设计年度要求能力的前提下,铁路车站及枢纽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和设备。
复杂的车站改、扩建工程应有指导性施工过渡设计。
1.0.9 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的车站及枢纽设计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1.0.10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2 1999年7月实施的《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 50091(以下简称原《站规》)和《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 50090(以下简称原《线规》)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客货列车共线运行,旅客列车最高行车速度为140km/h标准轨距铁路。提高列车速度始终是铁路交通运输技术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铁路先进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时效观念增强的市场发展的需要,铁路科学技术的发展,技术装备的改善,以及广深、沪宁、京秦、沈大等线相继开行快速列车和铁路干线大提速的运营实践经验,为在客货共线运行的线路上,逐步提高以旅客列车速度为主要标志的改革提供了技术、物质和运营经验等的必要条件。因此,根据《铁路主要技术政策》和铁路实现跨越式发展要求,遵循强本简末和系统优化的原则,本次修订将客货列车共线运行铁路的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提高到160km/h。Ⅰ、Ⅱ级铁路路段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以下简称路段设计速度)见表1。
新建和改建车站及枢纽设计,应根据不同的行车速度和铁路等级选择相应的技术标准。对于路段设计速度高于本规范和铁路等级低于本规范的客货共线运行的其他铁路,凡与行车速度和铁路等级无直接关系的技术标准,也可参照本规范办理。
1.0.3 为使铁路车站及枢纽的建设能配合运量增长分阶段地进行,其设计年度应有合理的规定。分期的原则既要防止过早投资,把建设规模搞得过大;又要避免工程建成不久就满足不了运量增长的需要,造成改建频繁,影响运营;还必须具有前瞻性,使车站及枢纽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能适应较长的时间。
关于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年度,原《站规》规定为近、远两期,近期为交付运营后第5年,远期为交付运营后第10年,新建铁路的车站设计年度也可增加初期,初期为交付运营后第3年。本规范规定“铁路设计年度分为近、远两期”,但近、远期设计年度分别为交付运营后第10年和第20年,这是要求远期要具有前瞻性,能更好地从整体上把握住最终设备的标准和规模,使铁路建设有一个较长时期的相对稳定期。为避免近期工程过大,又规定“可随运输需求变化而增减的运营设备,可按交付运营后第3年或第5年的运量设计”。枢纽总布置图是枢纽发展规划的指导性文件,应能在较长的发展阶段中起作用。建国以来铁路枢纽建设的实践表明,一个枢纽最终规模的建成一般都经历了40年以上的时间。枢纽总布置图只考虑10年、20年是不够的。因此,枢纽总布置图应结合路网规划和城市规划,充分考虑远景规划,留有进一步发展的条件。
1.0.4 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提高运输质量,方便旅客旅行是涉及国计民生、提高铁路竞争力的头等大事,特别是随着旅客列车行车速度的提高,更显其重要性。车站及枢纽设计中应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各专业安全作业的规定和各种旅客的需求,正确确定保证安全的设计标准和合理配备方便旅客旅行的设施设备。
1.0.5 铁路车站及枢纽建设对所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铁路车站及枢纽一般规模较大,设备较多,不但需占用所在城市大量土地,对城市发展规划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也会对市内交通运输和城市生态环境、防洪排灌、水土保持、文物保护、能源配置等带来一定的影响。为避免和减少相互影响,实现铁路和城市协调发展,规定车站及枢纽设计应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互配合和协调,并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节约能源和土地。
1.0.6 实现车流快速移动,对节约工程项目投资,减少运营支出,提高投资效益和铁路在市场的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优化车流组织、列车编组计划,减少编组站、区段站数目和车流在技术作业站的改编次数,是编组站、区段站规划和设计的重要原则。
随着货运市场对运输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为充分利用铁路客、货运设施和设备能力,减少定员、提高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提高铁路竞争力,货运站的设置应实施货运组织集中化、专业化和物流化,对客、货运量较小的车站不设计为中间站有利于集中作业和管理,可根据区间通过能力需要设置会让站、越行站。
1.0.7 目前铁路生产力布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编组站数量多,布局不合理,直达列车比重小,区段站数量多,中间站设置过密,车务管理范围小。
2 客运站缺乏总体规划。
3 机务段布点过密,修制落后;车辆段、客车整备所分散,修制不合理;工务段管辖范围小,养修不分;电务、水电段管辖范围小,分工过细。
由于存在以上问题,导致铁路设备分散和闲置,定员多、作业效率低、运输成本高、缺乏竞争力。要改变此现象,必须更新建设理念,设计要根据运输需要,调整生产力布局,系统优化、经济、合理地确定站段布局和规模。
1.0.8 铁路枢纽的线、站、场和设备众多,工程复杂,施工干扰和难度大,建成一个枢纽需要花费巨大的投资。由于影响枢纽布局的因素很多,为了寻求合理的设计方案,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取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必须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加以论证。
复杂车站一般指规模较大或虽然规模不大,但因地形、地质和线路条件比较复杂,或因有关方面提出某些要求,对车站位置或布置形式也需进行方案比较。
车站改建的设计,不能完全脱离原有的基础,充分利用既有设备,是节约投资的有效措施。对既有设备的利用,一方面要根据需要加以必要的改造,另一方面也要使改建的设计方案适应于利用既有设备的要求。
车站改建工程较复杂时,例如车站纵断面需要抬高或落低,既有车站的线路平面需要作较大的改动,以及站内大型建筑物和设备的施工需要封锁站内既有线路等,为了保证设计方案的顺利实施和投资的准确性,设计单位应作出指导性施工过渡设计。该设计应在保证施工期间满足最低限度能力需要的基础上,确保运营和施工安全,尽量减少施工对运营的干扰,并使过渡费用及造成的废弃工程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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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车站设计的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进出站线路和站线的平面、纵断面
- 3.3 站场路基和排水
- 4 会让站、越行站
- 4.1 会让站
- 4.2 越行站
- 5 中间站
- 5.1 中间站图型
- 5.2 到发线数量和主要设备配置
- 6 区段站
- 6.1 区段站图型
- 6.2 主要设备配置
- 6.3 站线数量和有效长度
- 7 编组站
- 7.1 一般规定
- 7.2 编组站图型
- 7.3 主要设备配置
- 7.4 站线数量和有效长度
- 8 驼峰
- 8.1 一般规定
- 8.2 驼峰线路平面
- 8.3 驼峰线路纵断面
- 8.4 其他要求
- 9 客运站、客运设和客车整备所
- 9.1 客运站
- 9.2 客运设备
- 9.3 客车整备所
- 10 货运站、货场和货运设备
- 10.1 货运站和货场
- 10.2 货运设备
- 10.2 货运设备
- 11 工业站、港湾站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工业站、港湾站图型
- 11.3 主要设备配置
- 11.4 站线数量和有效长度
- 12 枢纽
- 12.1 一般规定
- 12.2 主要设备配置
- 12.3 进出站线路布置和疏解
- 12.4 迂回线和联络线
- 13 站线轨道
- 13.1 轨道类型
- 13.2 钢轨及配件
- 13.3 轨枕及扣件
- 13.4 道床
- 13.5 道岔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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