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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其他要求


8.4.1  驼峰调速设备的制动能力应由计算确定,并应根据设备要求另加安全量。

    大、中能力驼峰溜放部分的调速设备应采用车辆减速器。连接调车线16条及以上的驼峰,宜设两级或一级间隔制动位。设两级间隔制动位时,其总制动能力应使易行车在溜车有利条件下,以7km/h的推送速度解体车列时,经一、二间隔制动位全部制动后,溜入易行线警冲标处的速度不大于5km/h。

8.4.2  以铁鞋作为制动或防护设备的调车线,脱鞋器前应有不小于30m的直线段,同一线束的脱鞋器应基本在一个横断面上。

8.4.3  调车线内的车辆减速器前应有不小于14m的直线段,有效制动能高不宜小于1.3m。

8.4.4  峰顶及溜放部分变坡点的竖曲线起、终点处以及调车线内主要变坡点处应设线路水平标桩。

8.4.5  驼峰有关设备及生产房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应妨碍驼峰调车人员的作业安全和瞭望。

    2  信号楼的数量和位置应根据作业需要确定。当设1座信号楼或设2座及以上信号楼的主信号楼应与峰顶连结员室设在主提钩人员作业地点同侧,其位置应保证作业人员自控制台能看清车辆在驼峰峰顶、溜放部分和间隔制动位车辆减速器上的运行情况。
 

条文说明

8.4.1  经计算确定的调速设备有车辆减速器、减速顶、可控顶等。考虑到由于计算参数选择、设备本身性能的误差等原因,设备数量计算完后,必须按设备技术条件要求,另加安全量,以保证驼峰溜放作业的安全。

    大、中能力驼峰作业量大,要求解体效率高,钩车必须高速通过溜放部分。车辆减速器有允许入口速度高(7m/s)、单位制动能力大、制动缓解时间快等优点,适合于对高速溜放的钩车进行调速。因此,大、中能力驼峰溜放部分的调速设备应采用减速器。

    调车线16条(南方地区20条)以上,若设4个及以上的线束,应设两个峰顶。上述条件下的驼峰一般溜放部分长度约350m,峰高约3.4m应设两级间隔制动位。设两级间隔制动位时,对钩车制动作业灵活,有利提高作业效率。同时,由于总制动能力要求,设两级间隔制动位并不增加减速器用量。例如,一座4个线束的驼峰,若总制动能力需要18节车辆减速器,当设一级间隔制动位时,应设在线束始端,共需减速器72节;当设两级制动位时,可将第一制动位设6节,第二制动位设12节,共需减速器60节,因而可以节省工程投资。当线束少于4个时,一般设1个峰顶,溜放部分长度在300m以内,峰高3m以下,可设一级间隔制动位。

    间隔制动位的作用有以下两点:

    1  调整溜放钩车的速度,保证钩车溜经各分路道岔、调车线始端警冲标或调速设备不超过允许的溜放速度。设两级间隔制动位时,一级间隔制动位保证溜放钩车溜入二级制动位时不超过减速器允许的入口速度。

    2  调整难、易行车溜放间隔,使溜放钩车能迅速安全地通过间隔制动位、各分路道岔及调车线始端警冲标。

    为满足上述两点要求,无论减速器采用自动或手动控制方式,其总制动能力应具备在溜车有利条件下,当以7km/h的推送速度解体车列时,使易行车经过间隔制动位全部制动后,溜至警冲标的速度不大于5km/h的制动能力。该条与峰高设计条件相关,也是作业安全的要求。

    驼峰峰高应保证在溜车不利条件下,当以5km/h推送速度解体车列时,难行车应溜入难行线计算点。因此,不排除在警冲标附近,仅有5km/h的溜放速度。当在前难、后易的条件下,必须要求易行车以低速出清间隔制动位,保证易行车在警冲标处的间隔,因此,易行车在警冲标处的速度不应大于5km/h。

    上述条件是把易行车的有利条件用到难行车的不利条件上,是否合理还要作进一步分析。在实际运营中,难行车是滑动轴承车辆,易行车是滚动轴承车辆,滚动轴承车辆阻力受气温影响变化小,低温下阻力增加不明显,用有利条件下确定总制动能力,适当增加间隔制动位的能力对作业安全有利。

    另外,在正常作业时,也会出现运营状态不好的难行车,此时也需要间隔制动位对后钩易行车进行全力降速,以保证作业安全。为提高钩车溜放速度,设两级间隔制动位时,第二级制动位的制动能力应大于第一级制动位,以保证二级制动位能使高速进入的溜放钩车调到必要的速度。

8.4.2  在曲线上使用铁鞋时容易“打鞋”,影响作业安全。因此,脱鞋器前应设一段不小于30m的直线段(此范围内不允许设平过道)。以18km/h的速度进入调车线的溜放车辆,经铁鞋制动,滑行30m可降到5km/h(铁鞋摩擦系数按0.17计算)。

8.4.3  减速器应设在直线上,是减速器结构的要求。调车线内安装减速器应尽量少影响调车线的有效长度,因此,减速器应尽量靠近头部警冲标,一般减速器前不停车。但减速器距警冲标太近,大组车进入减速器制动时,车组迅速减速,由于尾部还未出清警冲标而影响邻线溜车,降低驼峰作业效率。如减速器设在最外曲线后14m处,在大、中能力驼峰上,距警冲标55~65m。5辆车的车组长约70m,当进入减速器进行调速时,若采用放头拦尾的措施,不会影响邻线作业。目前溜放速度自动控制或半自动控制系统均具备放头拦尾功能。另外,减速器始端留14m直线段,不但安装雷达方便,而且保证一辆车进入减速器前已位于直线上,减少对减速器的横向撞冲,速度平稳,有利速度控制。

    股道少的小能力驼峰,调车线始端最外曲线距警冲标距离较近时,可适当延长减速器始端的直线段长度,但减速器入口距警冲标的距离不应大于70m。

8.4.4  驼峰峰顶及溜放部分坡度陡、变化大,且竖曲线半径小,容易变形。为了便于养护维修,有必要在压钩坡、加速坡、中间坡及道岔区坡的变坡点竖曲线头、尾、中部设置线路水平标桩。实践证明,设有固定线路水平标桩的,维修较好,未设水平标桩的普遍较设计有较大的变形,特别是峰顶部分,加速坡和压钩坡容易变缓,影响车辆溜放和脱钩,降低驼峰解体效率。调车线内主要变坡点是指打靶区及布顶区始、终点。

    为了使用方便,该项标桩应设在线路附近,其位置和高差不应妨碍调车人员的作业安全。

8.4.5  驼峰有关设备主要指峰顶信号机柱、信号按钮柱、道岔转辙机等。驼峰禁溜线、迂回线道岔设于峰顶附近,当转辙机必须设于主提钩作业一侧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驼峰生产房屋除信号楼、峰顶连接员室外,还有动力室、维修工区等。

    驼峰作业员需要经常观察车列推峰、钩车溜放、场内存车等作业情况,以便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监视或控制车辆减速器。因此信号楼必须有良好的视线,其他生产房屋应设在信号楼瞭望范围之外,以保证作业安全。信号楼的数量应根据调车线数量和钩车溜放速度控制方式确定。钩车溜放速度采用自动控制时,驼峰作业员仅对减速器做监视工作。平面为4个线束及以下的驼峰,可设1座信号楼;平面在4个线束以上时,可设两座信号楼。当钩车溜放速度采用半自动或手动控制时,可分为上部和下部信号楼,根据调车线数量设2~3座信号楼。调车线减速器控制台与间隔制动位控制台同设在一座信号楼内。

    主信号楼与峰顶连接员室由于作业的需要,其间应保证有良好的联系视线。因此主信号楼和连接员室均应设在驼峰主提钩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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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GB5009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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