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4 粉煤灰地基
4.4.1 粉煤灰填筑材料应选用Ⅲ级以上粉煤灰,颗粒粒径宜为0.001mm~2.0mm,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及其他有机杂质,并应符合建筑材料有关放射性安全标准的要求。
4.4.2 粉煤灰地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时应分层摊铺,逐层夯实,铺设厚度宜为200mm~300mm,用压路机时铺设厚度宜为300mm~400mm,四周宜设置具有防冲刷功能的隔离措施;
2 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最优含水量±4%的范围内,底层粉煤灰宜选用较粗的灰,含水量宜稍低于最优含水量;
3 小面积基坑、基槽的垫层可用人工分层摊铺,用平板振动器或蛙式打夯机进行振(夯)实,每次振(夯)板应重叠1/2板~1/3板,往复压实,由两侧或四侧向中间进行,夯实不少于3遍,大面积垫层应采用推土机摊铺,先用推土机预压2遍,然后用压路机碾压,施工时压轮重叠1/2轮宽~1/3轮宽,往复碾压4遍~6遍;
4 粉煤灰宜当天即铺即压完成,施工最低气温不宜低于0℃;
5 每层铺完检测合格后,应及时铺筑上层,并严禁车辆在其上行驶,铺筑完成应及时浇筑混凝土垫层或上覆300mm~500mm土进行封层。
4.4.3 粉煤灰地基不得采用水沉法施工,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时,应采取降排水措施,不得在饱和或浸水状态下施工。基底为软土时,宜先铺填200mm左右厚的粗砂或高炉干渣。
4.4.4 粉煤灰地基施工过程中应检验铺筑厚度、碾压遍数、施工含水量、搭接区碾压程度、压实系数等,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2.6条的有关规定。
4.4.1 粉煤灰材料可用燃煤电厂排放的湿排粉煤灰、调渣灰及干排粉煤灰等硅铝型低钙粉煤灰,SiO2+Al2O3(或SiO2+Al2O3+Fe2O3总含量)总量不低于70%,烧失量不大于12%。粉煤灰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含SO3宜小于0.4%,以免对地下金属管道产生腐蚀作用,使用时应将凝固的粉煤灰块打碎或过筛,同时清除有害杂质,场地平整时用8t压路机预压两遍使土层密实,垫层应分层铺设和碾压。
4.4.2 本条对粉煤灰地基施工作出规定。
1 粉煤灰垫层铺设后用机械夯实,虚铺厚度为200mm~300mm,夯完后厚度为150mm~200mm;用8t压路机,虚铺厚度为300mm~400mm,压实后为250mm左右。
2 粉煤灰铺设最优含水量控制在(31%±4%)范围内,洒水的水质pH值应为6~9,不得含有油质,含水量过大时,需摊铺晾干后再碾压;含水量过小时,应洒水湿润再压实,粉煤灰铺设后,应于当天压完。
3 小面积基坑、槽垫层可采用人工分层摊铺,大面积垫层应采用推土机摊铺。小面积垫层应用平板振捣器或蛙式打夯机进行振(夯)实,每次振(夯)板应重叠1/3~1/2板,往复压实,由两侧或四侧向中间进行,夯实不少于三遍;大面积垫层应先用推土机预压两遍,然后用8t压路机碾压,施工时压轮重叠1/3~1/2轮宽,往复碾压4遍~6遍。
4 冬期施工最低气温不宜低于0℃,以免粉煤灰含水冻胀发生破坏。
5 粉煤灰分层碾压验收后,应及时铺填上层土,以防干燥或扰动,使碾压层松胀,密实度下降及扬起粉尘污染环境。夯实或碾压时,发生“橡皮土”现象应暂停压实,可采取将垫层开槽、翻松、晾晒或换灰等办法处理。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4.3 砂和砂石地基
- 下一节:4.5 强夯地基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地基施工
- 4.1 一般规定
- 4.2 素土、灰土地基
- 4.3 砂和砂石地基
- 4.4 粉煤灰地基
- 4.5 强夯地基
- 4.6 注浆加固地基
- 4.7 预压地基
- 4.8 振冲地基
- 4.9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
- 4.10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 4.11 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
- 4.12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
- 4.13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
- 4.14 砂石桩复合地基
- 4.15 湿陷性黄土地基
- 4.16 冻土地基
- 4.17 膨胀土地基
- 5 基础施工
- 5.1 一般规定
- 5.2 无筋扩展基础
- 5.3 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
- 5.4 筏形与箱形基础
- 5.5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 5.6 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
- 5.7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
- 5.8 沉管灌注桩
- 5.9 干作业成孔灌注桩
- 5.10 钢桩
- 5.11 锚杆静压桩
- 5.12 岩石锚杆基础
- 5.13 沉井与沉箱
- 6 基坑支护施工
- 6.1 一般规定
- 6.2 灌注桩排桩围护墙
- 6.3 板桩围护墙
- 6.4 咬合桩围护墙
- 6.5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 6.6 地下连续墙
- 6.7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
- 6.8 土钉墙
- 6.9 内支撑
- 6.10 锚杆(索)
- 6.11 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
- 7 地下水控制
- 7.1 一般规定
- 7.2 集水明排
- 7.3 降水
- 7.4 截水
- 7.5 回灌
- 8 土方施工
- 8.1 一般规定
- 8.2 基坑开挖
- 8.3 岩石基坑开挖
- 8.4 土方堆放与运输
- 8.5 基坑回填
- 9 边坡施工
- 9.1 一般规定
- 9.2 喷锚支护
- 9.3 挡土墙
- 9.4 边坡开挖
- 10 安全与绿色施工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