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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土钉墙
6.8.1 土钉墙或复合土钉墙支护的土钉不应超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同时不应嵌入邻近建(构)筑物基础或基础下方。
6.8.2 土钉墙支护施工应配合挖土和降水等作业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挖土分层厚度应与土钉竖向间距协调同步,逐层开挖并施工土钉,禁止超挖;
2 每层土钉施工结束后,应按要求抽查土钉的抗拔力;
3 开挖后应及时封闭临空面,应在24h内完成土钉安设和喷射混凝土面层,在淤泥质土层开挖时,应在12h内完成土钉安设和喷射混凝土面层;
4 上一层土钉完成注浆后,间隔48h方可开挖下一层土方;
5 施工期间坡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施工荷载;
6 土钉支护应设置排水沟、集水坑。
6.8.3 成孔注浆型钢筋土钉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人工凿孔(孔深小于6m)或机械钻孔(孔深不小于6m)时,孔径和倾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孔位误差应小于50mm,孔径误差应为±15mm,倾角误差应为±2°,孔深可为土钉长度加300mm。
2 钢筋土钉应沿周边焊接居中支架,居中支架宜采用6~8的Ⅰ级钢筋或厚度3mm~5mm扁铁弯成,间距2.0m~3.0m,注浆管与钢筋土钉虚扎,并应同时插入钻孔,边注浆边拔出。
3 应采用两次注浆工艺,第一次灌注宜为水泥砂浆,灌浆量不应小于钻孔体积的1.2倍,第一次注浆初凝后,方可进行二次注浆,第二次压注纯水泥浆,注浆量为第一次注浆量的30%~40%,注浆压力宜为0.4MPa~0.6MPa,注浆后应维持压力2min,土钉墙浆液配比和注浆参数应符合表6.8.3的规定。
表6.8.3 土钉墙浆液配比和注浆参数
4 注浆完成后孔口应及时封闭。
6.8.4 击入式钢管土钉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管击入前,应按设计要求钻设注浆孔和焊接倒刺,并将钢管头部加工成尖锥状并封闭;
2 钢管击入时,土钉定位误差应小于20mm,击入深度误差应小于100mm,击入角度误差应为±1.5°;
3 从钢管空腔内向土层压注水泥浆液,浆液水灰比与钢筋土钉二次注浆相同,注浆压力不应小于0.6MPa,注浆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注浆顺序宜从管底向外分段进行,最后封孔。
6.8.5 钢筋网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网宜在喷射一层混凝土后铺设,钢筋与坡面的间隙不宜小于20mm;
2 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3 钢筋网宜焊接或绑扎,钢筋网格允许误差应为±10mm,钢筋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焊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4 网片与加强联系钢筋交接部位应绑扎或焊接。
6.8.6 喷射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射混凝土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15mm;
2 喷射混凝土作业应分段分片依次进行,同一分段内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一次喷射厚度不宜大于120mm;
3 喷射时,喷头与受喷面应垂直,距离宜为0.8m~1.0m;
4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
6.8.7 复合土钉墙支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截水帷幕水泥土搅拌桩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桩位偏差应小于30mm,垂直度偏差应小于1/100,施工参数及施工要点应符合本规范第4.10节的规定;
2 需采用预钻孔埋设钢管时,预钻孔径宜比钢管直径大50mm~100mm,钢管底部一定范围内设注浆孔并灌注水泥浆。
6.8.8 土钉支护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钉成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8的规定。
表6.8.8 土钉成孔的允许偏差
2 土钉筋体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
3 成孔过程中遇到障碍需调整孔位时,不应降低原有支护设计的安全度。
6.8.1 土钉不宜超越用地红线,基坑围护设计宜考虑土钉施工对以后产生的不利影响。土钉施工和土钉支护的变形可能对邻近建筑的地基基础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土钉不应打入邻近建筑的地基基础之下。
6.8.2 土钉施工与其他工序,如降水、土方开挖相互交叉,各工序之间密切协调、合理安排,不仅能提高施工效率,更能确保工程安全。
土钉墙施工应按顺序分层开挖,在完成上层作业面的土钉与喷射混凝土以前,不得进行下一层的开挖。开挖深度和作业顺序应保证裸露边坡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自立。当用机械进行土方作业时,严禁边壁超挖或造成边壁土体松动。基坑的边壁宜采用小型机具或铲锹进行切削清坡,以保证边坡平整。
排水沟和集水坑宜用砖砌并用砂浆抹面,坑中集水应及时抽排。
6.8.5 先喷上一层混凝土,再铺设钢筋网,既可保证岩土层稳定性较差时的作业安全,又可减少岩土层表面的起伏差,便于保证钢筋网保护层。
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再铺设第二层钢筋网,有利于减少喷射作业过程中物料的回弹率,增加钢筋与壁面之间喷射混凝土的密实性。
6.8.6 面层喷射混凝土施工分为干法和湿法。所谓干法,即是将水泥、砂石料拌合后,用压缩空气输送到工作面,在喷射到工作面上的同时加水,在拌合输送和喷射的过程中均为粉状拌合物,因此对空气的污染是不可避免的。湿法喷射即是将水泥、砂石料加水拌合形成混凝土,通过管道输送到工作面,快速喷射到岩(土)面上。湿喷法对大气的污染要小得多,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议采用湿喷工艺。
2 按规定区段进行喷射作业,有利于保证喷射混凝土支护的质量,并便于施工管理,喷射混凝土的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以免松散的回弹物料粘污尚未喷射的壁面。同时,下部喷层还能起到对上部喷层的支托作用,可减少或防止喷层的松脱和坠落。工程实践表明,只有当壁面上形成10mm左右厚度的塑性层后,粗骨料才能嵌入。为减少回弹损失,一次喷射的混凝土厚度不宜过薄。同时,一次喷射的厚度也不宜过大,否则容易造成离层或因自重过大而坠落。为保证施工时的喷射混凝土厚度达到规定值,可在边壁面上垂直打入短的钢筋段作为标志。当面层厚度大于100mm时应分两次喷射,每次喷射厚度宜为50mm~70mm。喷射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2mm,水灰比不宜大于0.45。
3 当喷头与受喷面垂直,喷头与受喷面的距离控制在0.8m~1.0m进行喷射作业时,粗骨料易嵌入塑性砂浆层中。喷射冲击力适宜表现为一次喷射厚度大,回弹率低,粉尘浓度小。但是,目前不少单位对这个问题往往不够重视,偏离了这一技术要求,从而造成了回弹率高,粉尘浓度大,恶化了作业环境。因此,本款对此特别作了规定。
4 喷射混凝土中由于砂率较高,水泥用量较大,以及掺有速凝剂,其收缩变形要比现浇混凝土大。因此,喷射混凝土施工后,应对其保持较长时间的喷水养护。
6.8.8 本条中关于孔深的误差为50mm,也即要求孔深只能长,不能短,是根据孔底清渣、杆体顺利下放等因素而定的,同时也使锚固效果得到保证。
对孔径提出规定是为了能有足够厚度的浆体包裹杆体,并确保浆体与孔壁粘结均匀,以保证设计要求的锚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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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一般规定
- 8.2 基坑开挖
- 8.3 岩石基坑开挖
- 8.4 土方堆放与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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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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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 边坡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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