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2 医用空气供应


8.2.1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医用空气品质应符合本规范表3.0.1有关医疗空气的规定。

8.2.2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医用空气气源与管道系统,均应独立于医疗卫生机构集中供应的医用气体系统。

8.2.3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医用空气气源应符合本规范第4.1.1条~第4.1.7条的规定,但可不设备用压缩机与备用后处理系统。

8.2.4 多人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空压机配置不应少于2台。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50751-201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