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15 电缆敷设
3.15.1 变电站电缆选择与敷设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
3.15.2 站用电源回路的电缆不宜在同一条通道(沟、隧道、竖井)中敷设,无法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阻隔措施。
3.15.3 10kV及以上高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宜分通道(沟、隧道、竖井)敷设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火阻隔措施。
3.15.4 变电站内不宜采用电缆中间接头。
3.15.1 原规范第3.8.1条~第3.8.4条修改条文。原规范相关内容已包括在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中。
3.15.2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的目的在于避免任一站用电源回路电缆起火燃烧后把同一通道内其他站用电源回路电缆一并烧毁,造成站用电源全失的严重后果。
3.15.3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的目的在于避免高压电力电缆起火燃烧后把同一通道内的控制电缆一并烧毁,导致故障发生时保护无法及时动作,造成故障范围扩大的严重后果。
3.15.4 新增条文。电缆中间接头是电缆绝缘的薄弱环节,如电缆中间接头制作质量不良、压接头不紧、接触电阻过大,长期运行会造成中间接头过热,从而烧穿绝缘。由于变电站内单根电缆的敷设长度不大,没有采用中间接头的必要性。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站址选择和站区布置
- 3 电气部分
- 3.1 主变压器
- 3.2 电气主接线
- 3.3 配电装置
- 3.4 无功补偿
- 3.5 过电压保护和接地设计
- 3.6 站用电系统
- 3.7 直流系统
- 3.8 照明
- 3.9 控制室电气二次布置
- 3.10 监控及二次接线
- 3.11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 3.12 调度自动化
- 3.13 计量与测量
- 3.14 通信
- 3.15 电缆敷设
- 4 土建部分
- 4.1 一般规定
- 4.2 荷载
- 4.3 建筑物
- 4.4 构筑物
- 4.5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4.6 给水与排水
- 5 消防
- 6 环境保护
- 7 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
- 8 节能
- 附录A 挠度及裂缝的限值
- 附录B 钢结构构件的长细比限值
- 附录C 构架柱计算长度系数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