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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混合与制粒


3.4.1 由几种精矿或物料经配料而成的复合料,应混合均匀,混合设备宜采用圆筒混合机,物料在圆筒内的停留时间不应低于2min。

3.4.2 冶炼工艺要求炉料为颗粒状时,应进行制粒。制粒设备宜采用圆筒制粒机或圆盘制粒机,制成的球粒宜为6mm~15mm。

条文说明

3.4.1 一般铅冶炼的炉料混合与制粒工序,为使物料混合均匀,物料在圆筒内必须有足够停留时间,通常混合时间为2min~4min,制粒为5min~8min。一般而言,圆盘制粒机结构较复杂,但易于观察调整,操作检修方便,产品球粒比较均匀。对大于6mm的同一粒级的球粒产出率宜达70%左右。

3.4.2 对于鼓风炉炼锌厂,为获得强度较高的球粒,国内一般均采用“圆筒混合-圆筒制粒”两段作业;而国外则有采用“圆筒混合-圆盘制粒”两段作业。圆筒制粒机结构简单,单机产量大,但产品球粒不均匀,若要求筛分,则返料循环量可达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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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98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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