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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布管


7.2.1  布管宜采用吊管机、拖车、爬犁等机械运输,不得在地面直接拖管或滚管。

7.2.2  当布管时,应按管口级配、防腐等级标识布管,相邻两管口圆周之差不应大于5mm,宜根据设计文件将热煨弯头、冷弯管拉运摆放到位。

7.2.3  当在沟上组焊时,钢管应沿放出的布管线布管。

7.2.4  当在沟下组焊时,宜采用机械运管,沿施工作业带运到指定的位置,宜用吊管机将管子吊放到管沟中,不得推管下沟。

7.2.5  当布管时,防腐管不得直接置于坚硬地面或石块上。防腐管下应加软质垫层,其高度应满足组装及安全要求。

7.2.6  坡度较大的地带应采取稳固钢管措施,防止钢管滑动。

7.2.7  当采用沟上布管及组装焊接时,布放管道的边缘至拟开挖管沟上口边缘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2.8  软质垫层中心连线(组装管道中心)至管沟中心线(线路中心)的距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S——软质垫层中心至管沟(线路)中心的距离(m);

         Dm——钢管的结构外径(m);

          K——沟底加宽余量(m);

          a——管沟边坡的水平投影距离(m);

          y——安全距离,按项目规定取值(m);

           h——沟深(m);

          i——边坡系数。

条文说明

7.2.2  相邻两管口圆周之差不大于5mm,是为了避免组对的错边超标。

7.2.6  对坡度较大的地带,为保证安全应采取有效稳管措施,常见做法为设置锚桩通过钢丝绳固定管口。

7.2.7  管道与管沟边的安全距离与土壤类别及管径壁厚等因素有关,鉴于现场条件千差万别,无法根据公式或根据经验数值给出一个安全值。安全距离的确定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现场情况在确保作业空间的前提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时予以明确规定。

7.2.8  软质垫层中心线至管沟中心线距离的确定,是为了确保管道组焊过程及后期下沟作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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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 GB5081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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